| 内容出处: | 《抚州金融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30001925 |
| 颗粒名称: | 五、个体私营工商业贷款 |
| 分类号: | F830.56 |
| 页数: | 3 |
| 页码: | 101—103 |
| 摘要: | 解放初期,本区各城镇个体工商业户(包括手工业者和独立小商贩)较多,私营工业极少,私营商业则具有一定的基础,尤以临川(抚州)、南城、黎川、金溪(浒湾)等县城镇更为发达,且历史悠久。当时,银行对私营贷款主要是帮助私营工商业解决复工复业和正当经营的短期周转资金困难;对不与国营工业争原料,争市场,为人民生活需要的手工业者及从事正当经营,不搞投机倒把的个体商贩,在充分运用其自有资金的前提下,适当给予一定的贷款支持。 |
| 关键词: | 金融史 贷款 工商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