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粮油棉业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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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922
颗粒名称: 二、粮油棉业贷款
分类号: F830.58
页数: 2
页码: 99—100
摘要: 粮油棉业贷款指对经营粮食、油料、棉花的国有企业,在粮油棉收购、加工、储存、调销过程中的合理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该项贷款从1953年起由人民银行承办,先后分别称为商业贷款、粮食贷款、供销社贷款或其中的农副产品收购贷款。1979年恢复农业银行后,本区人民银行把县及县以下粮油企业贷款和各级棉花收购、调拨贷款划归农业银行办理。1985年分设工商银行后,人民银行把地及市级粮油企业贷款转交工商银行办理。1996年11月,地、县成立农业发展银行,由其接办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粮油棉贷款业务。
关键词: 金融史 贷款 粮油棉业

内容

粮油棉业贷款指对经营粮食、油料、棉花的国有企业,在粮油棉收购、加工、储存、调销过程中的合理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该项贷款从1953年起由人民银行承办,先后分别称为商业贷款、粮食贷款、供销社贷款或其中的农副产品收购贷款。1979年恢复农业银行后,本区人民银行把县及县以下粮油企业贷款和各级棉花收购、调拨贷款划归农业银行办理。1985年分设工商银行后,人民银行把地及市级粮油企业贷款转交工商银行办理。1996年11月,地、县成立农业发展银行,由其接办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粮油棉贷款业务。
  农业发展银行主办的粮油棉贷款,是国有粮油棉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对农副产品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属于政策性的贷款业务,必须服务和服从国家粮油棉收购、储备政策。对粮油棉收购、调销、储备贷款,实行库贷挂钩,各项贷款严格划定与相应的粮油棉商品库存分别对应,贷款的营运执行“收多少粮油棉,贷多少款;销多少粮油棉,相应收回占用的贷款本金和分摊的有关贷款利息”的封闭运行原则,确保“钱随物走,钱物结合,购贷销还”,防止不合理挤占与挪用资金。
  农业发展银行办理的政策性粮油棉贷款一般采用信用方式;对退出保护价产品类收购贷款,则采取担保方式和质押、抵押方式;规定企业把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分账核算,银行专户管理;督促企业执行“收购报帐”、“库存核查”、“业务报告”等制度,并据以检查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物资保证是否到位。乡(镇)及以下粮油棉收购网点所需贷款,采取上贷下转办法,委托农业银行营业所或信用社代理开户监督。
  截至2000年末,全区农业发展银行所服务的经营粮油企业:县级单位11个、乡(镇)粮管所196个、收购网点337个、粮仓2149座,经营棉花企业4个、收购网点8个。全区农发行1998年至2000年粮油棉贷款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注:按规定,粮油棉贷款统计为全区银行商业贷款类。

知识出处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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