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金元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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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897
颗粒名称: 八、金元券
分类号: F822.9
页数: 2
页码: 65—66
摘要: 金元券是国民党政府于1948年8月19日再次进行币制改革时发行的纸币。当时规定金元券一元兑换法币三百万元,或关金十五万元,金银兑换率为:黄金每市两(31.25克)二百元,白银每市两三元,银元每枚二元,并强制收兑民间的金银外币。
关键词: 金融史 货币史 金元券

内容

金元券是国民党政府于1948年8月19日再次进行币制改革时发行的纸币。当时规定金元券一元兑换法币三百万元,或关金十五万元,金银兑换率为:黄金每市两(31.25克)二百元,白银每市两三元,银元每枚二元,并强制收兑民间的金银外币。金元券虽名为金元,但规定却不能兑换黄金。抚州金元券发行之初,票面仅有一元、五元和十元三种,并有辅币一角、二角和五角三种,五十元与一百元暂缓发出。由于以高压手段控制物价,在两个月内,币值还算稳定,但不久金元券大量投放,发行量远远超过市场需要,因此各城市陆续出现抢购风潮,十一月初时,限价首先被突破,大米每石即从二十元左右涨到七十多元,十二月又疯涨至一千七百多元,以后更是涨无止境。国家原来规定的金银兑换比率也骤然上涨五倍。于是金元券遂和法币一样急剧贬值,并以比法币快十倍的速度增加发行。这种狂奔性通货膨胀导致了物价的飞速上涨,金元券最高面额也由原来的一百元升高到十万元、百万元,至抚州解放前夕,金元券已完全失去人民的信任。市场上很多商品已用银元计价,职工们拿到工资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即购买银元,于是银元买卖活动又应运而生,一时银元贩子充斥街头,而且十分活跃。
   据广昌金融志资料中记载:民国时期的通货膨胀
   A、从邮资看通货膨胀:
   民国二十六一二十八年(公元1937-1939年)一封信的邮资为5分。
   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4月一封信的邮资为20分
  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7月一封信的邮资500分(10年上涨1百倍)
   B、从零售物价指数看通货膨胀:以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1-6月的衣、食、燃料杂项四大类27项的物价为100]至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12月该物价综合调查统计为9781250。
   C、从金元券的发行看民国后期民国经济面临崩溃
  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八月开始发行金元券,以一元折合法币三百万元的比净收兑,并强制收兑民间的黄金和白银。金元券以比法币更快的速度膨胀。
  批发物价上涨120万倍以上,各地纷纷拒用,自发行到停用,前后不到十个月。

知识出处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志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如实反映全区金融业的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本志根据综合古今,详今略古的原则,把记述重点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实书直叙,寓褒贬于记述之中。采用记、志、述、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图表随文。文体采用语体文、记叙体,力求文风严谨朴实,文字简明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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