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工资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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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86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工资福利
分类号: F244
页数: 5
页码: 284-288
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区粮食系统先后执行过的基本工资制度是:供给(包干)制,薪金制,等级工资制(含技术等级工资制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区粮食系统县以上行政、企业单位一般设立了食堂、浴室、托儿所、理发室、图书阅览室、俱乐部、运动场、宣传栏、医务室等集体福利设施。职工个人福利补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贴,探亲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冬季宿舍取暖补贴等。
关键词: 工资 福利待遇

内容

一、工资
  明、清和民国时期,工资为月薪制或年终一次结清。月薪多少由雇主与雇员议定。工资支付:明、清用银元、铜钱;民国时期用银元、铜钱及法币。解放前夕,通货膨胀,法币贬值,工资主要用大米折价支付。机米厂技师月薪3担米,熟练工月薪2担米,一般工人月薪1—1.5担米不等。
   (一)工资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区粮食系统先后执行过的基本工资制度是:供给(包干)制,薪金制,等级工资制(含技术等级工资制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
   (二)工资调整与改革
  1950年2月1日,中国粮食公司抚州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各县采购组职工201人,享受供给(包干)制24人,薪金制177人。1954年上半年,全区粮食职工1342人,享受供给(包干)制204人,薪金制1138人。
  1955年7月起,全区粮食系统一部分工作人员的供给(包干)制待遇改为等级工资制待遇。
  1956年4月起,全面进行工资改革。
  1963年,全区粮食职工2031人,其中:固定工1728人,临时工303人。工资总额93.70万元。年平均工资477.00元。
  1971年,给1950年的二级工和1957年的三级工升一级工资。
  1977年,给40%的职工升一级工资。
  1978年,给2%的有较大贡献的职工升一级工资。
  1980年,给40%的职工升一级工资。
  1985年,理顺工资关系。
  1988年,对部分粮食企业单位进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试点。
  1990年,对行政、事业单位1989年9月30日在册正式职工(不含未转正学徒、熟练工、未定级正式工和停薪留职人员)进行工资调整。对专业技术人员中,个别突出不合理的工资关系作适当调整。
   (三)工资标准
   新中国成立以来,粮食系统各类人员的工资标准除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按统一标准外,粮食商业和粮油工业企业人员工资都有单独标准。
   抚州地区面粉、米粉、大米加工业及汽车司机工资标准
   金额:元
   资料来源:1985年3月5日抚劳人薪(1985)第7号。
   (四)工资分配形式1、计时工资。一般采用月工资形式。
  2、计件工资。粮油工业企业一度采用。
  3、浮动工资。粮油工、商企业一度采用。
  4、奖金。有个人奖、集体奖、单项奖、综合奖。1994年1月,经行署批转的地区粮食系统改革方案规定:企业分配与经济效益挂钩。按财务包干指标计算,减亏增盈部分的20%用于职工奖励。
  5、津贴。1949年以来,全区粮食系统发放过的津贴有: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经理(厂长)岗位津贴,职工岗位津贴,医疗卫生津贴,工人技师津贴,工龄津贴,伙食津贴,合同制职工工资性补贴,书报费补贴,洗理费补贴,工种粮补贴,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租补贴,水电费补贴,独生子女费补贴,教龄补贴等。
   (五)工资情况
  1973—1982年全区粮食系统实发工资总额表
   金额:万元
   资料来源:《江西省粮食企业财务会计资料汇编》(1973—1982)1986—1991年全区粮食系统全民所有制单位全部工资总额构成表
   金额:万元
  1986—1991年全区粮食系统全民所有制单位离休、退休、退职、保养职工人数及工资表
   人员:人金额:万元
  1997年全区粮食系统单位职工人数与工资情况表
   人员:人金额:万元二、福利
   (一)集体福利设施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区粮食系统县以上行政、企业单位一般设立了食堂、浴室、托儿所、理发室、图书阅览室、俱乐部、运动场、宣传栏、医务室等集体福利设施。
   (二)个人福利
   职工个人福利补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贴,探亲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冬季宿舍取暖补贴等。
  1949年7月至1955年底,全区粮食企业共结存医药福利补助金39897.13元。1956年用于职工疾病(包括县以下职工家属医药补助)医药卫生费支出19233.04元,职工家属生活特殊补助18430.48元,职工食堂、浴室、文化体育用品等集体福利金3537.97元,解缴上级2615.71元,其他死亡借支34.45元。年底结存40104.83元。
  1992年7月1日,地区粮食局、地区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地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纳入地直公费医疗享受范围。
  1997年,全区粮食系统国有企业职工14605人,成本费用总额126571万元,人工成本7893万元(从业人员劳动报酬5131万元,社会保险费用1924万元,职工福利费用69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6万元,劳动保护费用75万元,职工住房费用21万元,其它人工成本4万元)。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是集“存史、资治、教化”为一体的好史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再现了全区粮食工作的基本面貌和特征,对帮助全区广大粮食工作者了解过去,珍惜现在,认识将来,承前启后,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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