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固定资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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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831
颗粒名称: 二、固定资金
分类号: F406.71
页数: 1
页码: 243-243
摘要: 主要来源于国家拨给、企业自筹和外部有偿提供。
关键词: 资金管理 固定资金

内容

主要来源于国家拨给、企业自筹和外部有偿提供。建国初期,粮食部门的固定资产很少,购进的粮食基本上靠旧祠堂庙宇和租赁民房储存。
  1954年以后,国家陆续拨款建仓、建加工厂。1955年经财政部门批准,拔给一部分“四项费用”(技术组织措施、新种类产品试制、劳动安全保护措施、零星固定资产购置和零星土建工程等),用以扩大固定资产和简易设施建设。1965年以后,财政部规定粮食部门可在商品流通费中列支部分简易建筑费,修建简易仓棚和其他简易设施。1979年以后,由于企业财务自主权逐渐扩大,包括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利润留成资金和奖励福利基金等在内的企业自筹资金逐年增多,还可以按规定向银行贷款发展生产经营,所以自筹资金成为固定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1979年至1988年,全区固定资金共增加3475.96万元。1989年以后,固定资金增加更快,特别是1993年以后,年平均增加近8000万元。到1997年末,固定资金增为57335.73万元,比1978年的3759.94万元增加14.25倍。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是集“存史、资治、教化”为一体的好史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再现了全区粮食工作的基本面貌和特征,对帮助全区广大粮食工作者了解过去,珍惜现在,认识将来,承前启后,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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