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动资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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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830
颗粒名称: 一、流动资金
分类号: F406.71
页数: 3
页码: 240-242
摘要: 1950年至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央实行统收统支的供给回笼制。1953年,中央粮食资金信贷管理权限开始逐级下放。1954年起,对粮食收购预付定金。1955年,粮食资金信贷管理又由就地贷还改为存贷合一。自1983年7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规定,将粮食企业的流动资金划归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1985年,粮食资金信贷管理又由“存贷合一”改为“存贷分开”。
关键词: 资金管理 流动资金

内容

1950年至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央实行统收统支的供给回笼制。即对企业收购粮食的资金,由中国粮食总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贷款,逐级下拨;销售粮食的回笼货款,也由下而上通过贸易金库逐级汇解中央。投放和回笼资金严格区分,互不欠扯挪垫。
  1953年,中央粮食资金信贷管理权限开始逐级下放,至1955年全部下放到县级核算单位,实行就地贷还办法,既减少了下拨上缴环节,又保证了粮油经营资金供应。
  1954年起,对粮食收购预付定金,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发出的《关于一九五四年农产品预购工作的指示》,由粮食部门与农民签订早稻预购粮款合同,向售粮农民无息发放预购粮食计划总数量20-30%的粮食预购定金,解决农民在播种时的资金困难。农民售粮结算价款时,收回全部资金。预购定金由省粮食厅拨放,由银行按低利息与粮食部门结算,并由粮食部门列入亏损计划。1954年至1959年,全区共发放粮油统购预付价款973万元,国家贴补利息31万元。粮食预购定金除“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停发外,一直延续到九十年代。
  1955年,粮食资金信贷管理又由就地贷还改为存贷合一,即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和存款合为一个帐户,以利于合理使用资金,保证资金供应和简化贷、存手续。其间,粮食企业所需流动资金均编制计划,逐级上报,由国家财政部门审批。后因国家财力不足,除储备粮资金由国家财政拨给外,粮油购销业务活动的所需资金全部由银行贷款解决。
   六十年代以后,改按银行要求编造贷款计划,报送银行核批贷款,如有不足,可追加计划,基本上是银行按实际需要提供全部流动资金。
  自1983年7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规定,将粮食企业的流动资金划归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企业原有流动资金和特种储备资金由企业继续使用,暂不付息。生产经营和资金占用情况发生大的变化时,由省级粮食企业主管部门与省人民银行商定,在一定范围内调剂。
  1985年,粮食资金信贷管理又由“存贷合一”改为“存贷分开”,从而形成了多头开户,资金管理不协调的局面。粮食部门在银行有存款,不能及时归还贷款;贷款回笼到工行,不能及时拨到农行去收购,导致粮食部门占用的资金大量增加,特别是结算资金增加更多,利息开支增大。
  1988年9月,由于金融系统信贷紧缩,利率提高,同时,国家取消了对粮食贷款补贴一半利息的优惠政策,使得粮食部门需要的收购调拨资金不但很难借到,而且利率一增再增,仅9月至12月4个月,全区粮食部门就多开支利息400万元,资金问题已成了粮食部门的突出问题。
  1989年3月,黎川县粮食系统在全区成立了第一个“内部结算中心”,随后,广昌等县也都相继成立了“内部结算中心”。“内部结算中心”是模拟国家银行的管理办法,把信贷和利率杠杆移植于粮食企业内部,改革粮食企业资金管理方式的有效手段。“内部结算中心”对资金管理实行“一边倒,三统一”,即存、贷、汇业务全部倒向农行,统一存款,统一借款,统一结算。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粮食双轨制下的内部相互拖欠、资金利用率低、损失浪费严重、管理失控等不利因素,有力地控制了利息支出猛增势头。
  1996年10月,由于银行加罚息剧增,根据行署统一部署,各县、市粮食局都成立了“粮食结算中心”,后又改为“财务管理核算部”,对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收购资金实行“统贷统还”,商业性贷款实行“直贷直还”的运作方式。这种作法,一直延续至今。
  粮食企业的流动资金,大部分由库存商品、定额流动资产和结算环节占用。管理中,鉴于粮油商品直接关系到军需民食的特殊性,即重点保证商品资金需要,尽量压缩非商品资金占用。对非商品资金管理,本区多年来主要采取定额控制办法,减少包装用品和器材物料购置,压缩资金占用,促使企业厉行节约,精打细算。1973年,全区流动资金7900.90万元,其中商品资金占80.77%,非商品资金占19.23%;但由于粮食政策影响,而粮食企业财务体制经常变更,特别是下放到县、市后,粮食亏损得不到及时拨补,财务挂帐越来越多;八十年代中期以后,本区出现“卖粮难”,国家仓库爆满,库外存粮增多,且大多是包装存放,麻袋、蓬布占用增大,造成非商品资金占用增多,加上贷款结算由托收承付改为货到付款后,“三角债”不断增加,结算资金越来越多,因此,十年后的1983年,全区流动资金25112.97万元,其中商品资金占62.57%,非商品资金占37.43%,两者所占比例,前者下降,后者上升。这种情况愈演愈烈,此后的十多年,后者剧增,比例失常。到1992年,全区流动资金共184802.57万元,商品资金仅占51.02%,非商品资金增到48.98%。1973-1990年全区粮食企业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是集“存史、资治、教化”为一体的好史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再现了全区粮食工作的基本面貌和特征,对帮助全区广大粮食工作者了解过去,珍惜现在,认识将来,承前启后,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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