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搞好饲料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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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824
颗粒名称: 二、积极搞好饲料销售
分类号: S816
页数: 2
页码: 230-231
摘要: 新中国建立后,粮食部门将加工粮油的副产品都作饲料销售外,并对军马、警犬、商业部门饲养的商品猪、禽以及动物园、科研所所饲养的畜禽等,都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了饲料粮的供应。八十年代初,全区饲料工业突飞猛进,各级饲料企业相应加强了饲料销售工作。
关键词: 饲料 饲料销售

内容

新中国建立后,粮食部门将加工粮油的副产品都作饲料销售外,并对军马、警犬、商业部门饲养的商品猪、禽以及动物园、科研所所饲养的畜禽等,都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了饲料粮的供应。
   八十年代初,全区饲料工业突飞猛进,各级饲料企业相应加强了饲料销售工作。
  1.合理定价。饲料定价原则为:“保本微得,薄利多销。”坚持“高进高出,低进低出,优质优价,合理利润。”具体定价公式为:出厂价=原料成本价+加工费+5%工业利润
   零售价=出厂价+费用+5—8%零售利润
  2.设立饲料销售网点。全区饲料企业共建立饲料销售点72个。每个加工点均开展销售、代加工和兑换业务。既以饲料换原料,也以饲料换畜禽。
  3.大力推广配合饲料。八十年代初,各地刚开始生产配合饲料,广大用户不了解其优越性及使用方法,销路打不开。为解决这个问题,1983年,全区饲料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和推广配合饲料。一方面,大量印发宣传画和宣传册。另一方面深入饲养专业户或饲养场开展试养示范活动。如黎川县实行“补偿联养”,临川、南城、南丰、崇仁县、抚州市采用联养承包等等。承包内容:一包料肉比为4:1,二包出栏期6个月,并增重90公斤,从而使饲养户(场)放心。通过承包试养的成功,充分发挥了宣传示范作用,从此,配合饲料的销路与日俱增,深受饲养户欢迎。
   从1982年至1997年,全区共销售配(混)合饲料192.65万吨。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是集“存史、资治、教化”为一体的好史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再现了全区粮食工作的基本面貌和特征,对帮助全区广大粮食工作者了解过去,珍惜现在,认识将来,承前启后,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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