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扶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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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818
颗粒名称: 一、政府扶持
分类号: F120
页数: 2
页码: 228-229
摘要: 1981年7月,粮食部下发《关于当前饲料工作的意见》,1982年3月、1983年3月,省粮局、省人民政府分别召开全省饲料工作会议确定,1983年至1986年,抚州地区先后兴建10个配合饲料厂,全区1981—1987年兴建饲料厂的“三材”,均由地区计委安排计划,列入平价供应。
关键词: 政策支持 政府扶持

内容

1981年7月,粮食部下发《关于当前饲料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当时饲料工作的方针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广辟饲料资源,积极发展配合饲料的生产,做好供应,为发展畜牧业生产服务。当年,省粮食局就投资23万元在东乡县兴建抚州地区第一座年班产5000吨的配合饲料厂。
  1982年3月、1983年3月,省粮局、省人民政府分别召开全省饲料工作会议确定:饲料工作建设资金以自筹和申请贷款为主,各级财政给予扶助,……按地方自筹30%,银行贷款30%,省补助40%的比例安排。粮食加工厂饲料车间的改造费,主要靠企业挖潜和银行贷款,省酌情给予补助。
  1983年至1986年,抚州地区先后兴建10个配合饲料厂,即抚州市、临川、南丰、乐安、广昌、资溪、金溪、宜黄、崇仁、黎川等10个县市配合饲料厂,共投资502万元,其中:县市财政和粮食部门自筹资金30%,计151万元,银行贷款30%,计151万元。
   截至1997年止,全区饲料工业建设累计得到县(市)财政拨给的资金910万元,占全区粮食部门饲料工业固定资产总投资4628万元的20%。
  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发展饲料工业,把饲料工业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1984年,地区及各县、市政府还先后成立了饲料行业协会或饲料工业办公室,负责协调地、县、市饲料生产和经营工作。
  1984年,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大力发展商办工业的报告》规定:“新办饲料工业在三年内免征所得税,免税期满纳税仍有困难经批准后,给予定期减税的照顾。”省政府赣府发[1984]53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三年内免交工商税,其所得利润不上缴,除留下核定的奖金外,全部用于归还贷款。”
  1985年,省政府又明文规定:“商业、粮食部门的饲料工业企业,从1985年起实行利改税,减免的利税留给饲料企业的部分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实行以业养业。”省政府并在《1985—2000年全省饲料工业发展规划》中指出:“各财政、物资部门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物资用于饲料工业建设;饲料工业用粮,除国家平价供应的固定指标外,采取市场调节的办法解决,粮、商、运、工商给予支持和帮助。”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饲料企业免税的有关规定,抚州地区直到1997年底,所有饲料产品继续免交工商税。全区1981—1987年兴建饲料厂的“三材”,均由地区计委安排计划,列入平价供应。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是集“存史、资治、教化”为一体的好史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再现了全区粮食工作的基本面貌和特征,对帮助全区广大粮食工作者了解过去,珍惜现在,认识将来,承前启后,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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