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抚州地区粮食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30001803 |
| 颗粒名称: | 三、代农加工 |
| 分类号: | S37 |
| 页数: | 1 |
| 页码: | 208-208 |
| 摘要: | 代农加工方式持续时间最长。1956年刚开始时,各地先在一、二个米厂试点,嗣后加工米厂普遍开展了此项业务。一些代国家加工任务较少的加工厂,还把代农加工作为主要业务,如黎川宏村加工厂,代农加工占其总加工量的60%以上。代农加工即农民把稻谷送到加工米厂,按一定比例换取大米、碎米、细糠等副产品,交付规定的加工费(稻谷换大米及副产品的比例和加工费的收取标准由各县粮食局决定)。由于此项经营方式可弥补加工企业生产任务的不足,增加企业效益,又方便农民,故这种加工业务至今还在开展。 |
| 关键词: | 农产品加工 代农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