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运输事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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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797
颗粒名称: 三、运输事故
分类号: U491.3
页数: 2
页码: 201-202
摘要: 1953年水路运输事故71次,温家圳外调各地稻谷发生中途掉包事故18次,路段理赔两案计4包。经整理损失差价及麻袋款639万余元,粮食部门实际损失1592475元,全区发生水运事故32起,全区运输事故8起。损失粮食108463斤,金溪琉璃粮所调粮发生沉船事故,其余损失656.24元报损处理,粮食运输多数是用煤、敞车,运粮事故时有发生,淋湿粮食发生霉烂波及数299148斤,构成一起全国罕见的运粮霉烂重大事故。
关键词: 交通事故 运输事故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至1966年以前,本区粮食运量大,调拨频繁,加上交通条件差和运输工具落后,运输事故较多。
  1952年水路运输事故24次,损失粮食82685斤9两。其中临川县21次,已投保。搁浅木船520只,属南丰、宜黄、黎川、乐安、崇仁、金溪、南城等县。
  1953年水路运输事故71次,损失稻谷243709斤,大米145斤,估值141956111元(旧币,下同),除由保险公司理赔91511536元,承运部门赔偿145495元外,余数由粮食系统各单位赔偿。
   黎川、乐安因发生事故,各淹死筏民一人。南丰粮船在南城失事,淹死船民眷属一人。
  铁路运输事故,温家圳外调各地稻谷发生中途掉包事故18次,损失谷89包,计净重13350斤,麻袋89条,路段理赔两案计4包,尚有16案未结。调苏州、西安两地大米中途雨湿霉变,经整理损失差价及麻袋款639万余元。路段先后赔偿4797573元,粮食部门实际损失1592475元。
  1954年,全区发生水运事故32起,损失粮食45851斤,跌伤一人死三人。
  1955年,全区运输事故8起,损失粮食108463斤。
  1963年,金溪琉璃粮所调粮发生沉船事故,损失谷15320斤,计款1256.24元,属船民李龙生责任,责成李龙生赔偿损失600元,其余损失656.24元报损处理。1966年以后,粮食主要从向乐铁路运出,向乐线属专线、冷线,粮食运输多数是用煤、敞车,一易污染,二易雨湿。运粮事故时有发生。
  1983年二季度,南昌、樟树、抚州北等地调上海粮食,由于装载不善,淋湿粮食发生霉烂波及数299148斤,(其中:南昌市134649斤,樟树27818斤,抚州北23237斤)构成一起全国罕见的运粮霉烂重大事故。中纪委、省纪委、南昌铁路局、省粮食局派员到三个单位联合调查。中纪委联合调查组在调查报告中写道:“运输过程中发生霉坏粮食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上的问题,也有客观因素,它涉及到粮食的征购入库、保管、集运、装车、铁路运输、收粮单位的接卸以及气候变化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而且有些方面是互相交错、互相牵连的。因之,有人称之为“综合症”。
  1983年下半年,针对此情况,对近年来因“卖粮难”,各县、局、所急于把粮食调出,放松了对运输质量的管理和把关,造成运输事故多的情况,全区开展粮食安全运输整顿工作:一是整顿思想和经营作风;二是检查运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重申、完善调运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即:①监装监卸岗位责任制;②验质、检斤、点件责任制;③运输损失审核责任制。四是把好四关,即:①包装缝口关;②三票同行,盖章完好关;③出厂、出库合格证关;④中转单位接收、发运、交接手续关。此后,全区基本未发生责任事故。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是集“存史、资治、教化”为一体的好史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再现了全区粮食工作的基本面貌和特征,对帮助全区广大粮食工作者了解过去,珍惜现在,认识将来,承前启后,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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