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粮油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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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740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粮油仓储
分类号: TU249.2
页数: 34
页码: 117—150
摘要: 粮油仓储主要描写了抚州地区粮食储备的仓制演变、网点摆布、粮仓机械、仓储管理等内容。
关键词: 抚州地区 粮油仓储

内容

第一节仓制演变
  历代封建王朝十分重视粮仓的建设,粮仓虽然名称不同,但其性质不外乎常平仓、义仓、社仓三种。漕仓(又名水次兑仓),是历代水运京师粮转运专用仓库,不属三仓之列。仓设于县城、省城或中转地。
   汉朝汉宣帝时,东乡置常平仓,以平谷价,谷贱增其价而籴,以利农户,谷贵减其价而粜,以瞻贫民。
  隋朝,南丰就注意储粮备荒,令诸州百姓在当地造仓储粮,名曰:“义仓”,以遇灾害,就地赈济。隋文帝开皇5年(585年),宜黄始设义仓,每年收获时向农户征粮积储,以备荒年放赈。
  宋朝仓制,设常平仓,由政府建仓储存赋谷。宋淳熙6年(1179年),陆游出任江南西路常平仓盐义仓司,司署驻抚州城区,建有义仓。黎川建“大有仓”。据《江西通志》载:宜黄县于宋宝祐元年(1253年),县令杨允恭在县城建造一座“常平仓”。据《江西通志》载:宜黄县宋宝裕元年间,崇仁县建有“平粜仓”,久废。宋孝宗年间,南丰建立有“社仓”。元朝仓储,常平置于路府,义仓设于乡社。明朝仓制,初设予备仓(又称义仓),取代常平仓,令耆民运钞籴米,后渐废弛。明宏治年间,议复常平社仓,立常平仓法。嘉庆年间复社仓,扩充常平社仓。明朝对扩充储粮颇为认真,规定各地积粮之数,列为考核官吏政绩之依据,曾一度以积谷多寡来决定官吏旗异升擢或罚俸降用。明洪武年间,临川县在抚州县学东至广寿寺(称仓前)建有常平仓。明正统4年(1439年),宜黄知县宋彬在县城建了一座“预备仓”。清咸丰6年废。明隆庆年间,东乡建社仓于西门外川坛西,万历年间,东乡建义仓乡约所后,又建预备仓于县治西,东西为4廒。
  清朝,仓储规模扩大。顺治年间,省、州、县、卫、所各设常平仓,春夏积银,秋冬积谷,全部并入常平备赈。清康熙年间,东乡在金溪县浒湾中巷口建北米仓,在南昌抚州门西、法云堂侧建漕仓。清康熙元年(1662年),临川知县邱泰将县学东侧赞政厅改作常平仓。康熙28年(1690年)临川县知县储抡建积谷仓于文昌门的无宁寺侧与漕仓相连计廒45间,后改名为常平仓,到咸丰4年烧毁。乾隆年间,东乡在抚州东关门外建成府仓。乾隆3年(1735年),广昌知县黄允肃在县城建造一座粮仓,名曰“大有仓”,于咸丰4年被大水冲毁。乾隆26年(1761年)抚州拨位于府后的府仓归县管,计48间,连同常平仓,共储谷33455石6斗5升。清道光15年(1835年),抚州知府刘体重建抚州义仓于义学城区隅考署(今临川中学)后,有仓廒60间,储谷一万余石。道光33年南丰邑绅赵少愚、刘星方等在东门城隅创建丰豫义仓,储谷万八千石有奇。咸丰10年(1860年),东乡在县内马圩建积仓三座两廊,左右列仓12,其费半出于官,半出于民。同治3年(1864年)临川建县仓于城隍庙东慈之庵(今地区粮食局所在地),仓32间,储谷7025石。光绪2年(1876年),宜黄知县张兴言于12月筹建一座积谷仓,次年4月竣工,积谷13367石。光绪6年(1880年),南丰县又设立“积谷仓”,族设有“族仓”。清光绪后,已无济饥之粮,沿袭二千多年的常平仓制,逐渐消失,义仓、社仓亦多荒废。
  民国时期仓制,以积谷仓、赋谷仓为主。积谷仓以备荒为宗旨。民国初期,虽有建立,但因军阀混昆战,徒有虚名。民国16年(1927年),内政部颁发《各地方仓储管理规则》,着手整顿仓储。江西省由民政厅主办其事,于民国19年(1930年)提出方案,经省务会议通过,付诸实施。依次规定:全省设有县仓、市仓、区仓、乡仓、镇仓及义仓六种,以县仓、乡镇仓为必设仓。凡私人捐款之谷仓称为义仓。设区仓者有宜黄、黎川两县。设义仓者有南城、南丰、宜黄、崇仁、临川、东乡、金溪、资溪等县。后来,崇仁、东乡等县又增设社仓。积谷来源按人按户派收。依照规定,储谷数以县仓每人一斗,乡镇仓每户一石为标准分别派收。
  民国22年(1933年),江西省先后颁发《江西省县仓管理细则》、《修正新建县区乡镇仓管理细则》及《整理旧有仓储办法》。规定:县市区、乡镇仓积谷之管理,分别由县长、市长、区长、保联主任(后改为乡镇长)或保长各负其责,并由地方推举公正士绅3至5人组织管理委员会协助。
  民国23年(1934年),临川县在羊城镇(现抚州文昌桥区)和8个区都设有仓库,全县有仓库688所,其中县仓1座,乡仓687座,积谷58420担,除县仓是专用仓外,其余各仓都是借用祠堂、庙宇或民房。
  民国24年(1935年),南城县有县仓一座,义仓两座,库容量19800余石,崇仁县县仓共积谷56万余石,乡镇仓共积谷140余万石。民国25年(1936年),南城县各镇、乡大兴粮仓建设,至年底共兴建粮仓255座,库容量增加到74600余石,崇仁县义仓积谷7525担,并存谷款204元,仓廒36间,总容量一万担。
  积谷的使用,分贷与、平粜、散放三项,以贷为主。其额以储存积谷三分之一为度,每年青黄不接时,由贫户具保告贷,俟新谷登场按一分加息(后改按月计息,借谷一石加息一斗),将本利一并归仓,歉收年份,无息贷与、平粜、散放由管理委员会斟酌情形,呈奉核准施行,但散放非至重灾年不得进行。民国时期,崇仁县开过四次义仓,其中,民国26年(1937年),崇仁县大旱,自农历五月十三日下雨后,一直旱到九月,禾田龟裂,绝谷无收,劳动群众多食观音土充饥,于是政府下令开义仓,当时设在孔庙的供应点,千人拥挤,挤倒了门口的石狮,压死一妇女。
   民国27年(1938年),宜黄县经调查,全县各乡镇有积谷仓18座,容量6230石,实储粮3924石。
  民国31年(1942年),积谷改由省粮政局接管。积谷派额由中央核定。抗日战争胜利后,机关、团体提拔挪用积谷日甚。加之,官绅乘机作弊,侵吞肥私,管理混乱,耗损严重。用于放贷者,则由保甲长包办,用于平粜者则由土劣操纵,以致贫民未沾实惠。积谷备荒,已是名存实亡。
  赋谷仓始自于民国30年(1941年),为田赋征购而设。战时在主要粮食市场置有简单仓库;战后,仓库有所增加。分为收纳仓、集中仓和聚点仓三种类型。前一种归县管,后两种归省管。
  民国32年(1943年),省田赋管理处设置业务管理机构,名曰“储运处”,并在全省重要地区设置储运分处共十处(甲级处五处,乙级处五处),运输站二十六处、聚点仓库和集中仓库。在崇仁县设置三个机构:崇仁储运分处(为乙级处)、崇仁运输站、崇仁聚点仓库,其中,聚点仓库在县城南“万寿宫”(宙庙)内办公,建仓库8廒,负责接收崇仁、宜黄、乐安转运来的粮食。
   临川上顿渡万寿宫仓库(原临川县粮食局家属楼)为省管的聚点仓库。
   民国33年(1944年)南丰县设田粮管理处南丰仓库和储运站,并在白舍、太和、康都、洽湾等地设有收纳仓库。
  1946年(民国35年),省田赋管理处将所属各储运分处及仓库重新调整,设赣北、抚建、赣南、赣江、信饶等五个区储运分处,南昌等十个运输站,临川、南城等十个聚点仓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粮食仓库主要有两种性质,一种是全民所有制,由粮食部门管理,称为国家粮库;一种为集体所有制,由农村生产队管理,称为队仓。国家粮库,建有一套管理制度。1950年,财政部颁发《公粮保管暂行办法》其内容包括“仓库建筑修缮、业务处理、公粮加工”共四章二十条。1955年3月江西省颁发了《江西省粮食仓库管理制度》,内包括“责任保管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委代管理制度、器材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生活制度、奖惩制度”。1987年商业部修订颁发了《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省粮食局颁发了《江西省粮油仓库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集体队仓,由生产队自行管理,负责保管口粮、种籽、饲料及储备粮等。在队长负责下,一般设有专职保管人员,但多数设施简陋,管理制度不健全。粮食部门给予必要业务技术指导,1958年全区粮食部门分批分期进行农村保粮知识传授,印发材料4400份,有236个乡1152个社的保管员8127人参加培训,基本形成农村社队保粮网。1980年全区粮食部门帮助生产队兴建队仓97座,改造仓房地面1217平方米,兴建晒场149块,培训社队保管员16984人次。广大队仓保管人员,在简陋的仓储条件下,大大提高了农村队仓储粮安全。八十年代,社队解体后,队仓也相继变卖或分给农民。
   第二节网点摆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仓库网点少,仓库建筑简陋,容量小,储粮性能差,易于废圯,坚实可用者不多,主要摆布在水路沿线。
  1949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公路改道、河流改航、城镇搬迁等因素,粮油仓库网点摆布,从合理到不合理,从不合理到合理,几经反复,不断调整,特别是六十年代初受经济形势影响和七十年初左的错误干扰,历程曲折,但从总的来说,日趋合理。
  1949年至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粮食仓库建设执行:“以修补为主,以建筑为辅”的方针。
  1949年,各级人民政府相继成立,先后接收分散在全区各地粮食仓库153座,。1950年5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一九五0年粮库修建原则指示》,确定建库的三项原则:一是仓库布局,城乡各半,乡村仓库力求集中;二是分设一线、二线仓库,凡靠深水道、铁路、主要公路为一线仓库。距离较远而群众送粮当日不能往返者为二线仓库;三是实行联县、联区建库,依据上述原则,逐步调整库点布局,除在交通要道、省直属库新建仓库外,一般只修不建。对基础差、容量小、分散的民房仓则予放弃。
  1952年,为方便群众送粮和买粮,开始在交通方便的汇合点设置大粮库;在工矿、经济作物区及粮产不丰的地方设置基层粮库。当年底全区库点901个。
  1953年至1960年,国家进行有计划经济建设,粮食仓库亦由修为主转向以建为主,开始有计划地进行粮仓建设。1953年,实行统购统销后,由于入库量大,加上仓容严重不足,时间紧,仓库网点猛增,特别是临时网点增加较多,网点分散、凌乱,不利于粮食合理运输。1954年提出了“面向城市,照顾农村,一般建在大中城市和工矿区,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选择交通便利和安全地区并应照顾到常年遭受灾荒的地区”的仓库布局原则。1955年新建基建库2座、容量800万斤,简易库18座,容量2200万斤。1958年,代储粮增多,临时点多面广,储粮分散,形成社社队队有临时储粮点。(附表)
  1955年全区正式储粮库点摆布情况表
  六十年代前期,由于经济困难影响,建仓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储粮点增减主要是临时点增减。1961年底,全区储粮点797个,其中国家正式点249个,临时点166个,社队代储点382个,摆布在铁路沿线存放粮食占2%,公路沿线存放粮食占43.9%,航路沿线存放粮食占38.2%,需人力集并的粮食占17.3%。
  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以备战为主,执行“分散、隐蔽、靠山、机动”建仓方针,甚至提出“建仓于队”的口号,网点设置回到按行政区域设置的老路,扩散设置网点。要求新建的储备库要在离铁路十公里以外的正式公路和水路沿线选点。其布局和规模按“小土群”原则,设计做到民房化、院落化、村落化,出现了一些新的死角点,死角仓。1972年2月全区储粮点437个,其中,正式点395个,临时点22个,代储点14个。
  1981年储粮点为288个,当年省粮食局投资120万元购置南昌铁路局崇仁工程机械厂改建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
  1984年后在布局上,按经济区域调整,强调设立新储粮点要粮源充足,交通便利,符合流向。当年全区粮食增产,仓容紧缺,由中央、省共同投资在粮源充足方便的崇仁县城(火车站附近)、临川红旗桥、东乡老虎岗、南丰李家山建设仓容规模较大的4个新储粮点,临时储粮点也增加较多,致使全区储粮点增至648个。
  1985年,地区粮食局提出:以大库为中心,规划流向,不轻易增加新点,逐步收缩临时点,充分发挥大库作用,做到粮源丰富,流向合理,高度灵活,相对集中。1987年,省粮食局又颁发的《江西省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对库点布局作了明确规定。全区各县、市按省地要求,对库点进行了调整。
  1990年,为缓解仓容紧缺,利用省拨专款和自筹资金,在主要公路省道交通干线和铁路沿线的临川东馆、南城天井源、南丰荷田岗、黎川新城、广昌廖家山、崇仁大众山、宜黄中黄、乐安龚坊、金溪千家山设立了9个仓容规模较大的新储粮点。1992年至1995年抚州地区抚北粮油公司先后由中央投资和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扩建成储备库,增加仓容1950万公斤,建成铁路专用线一条。1992年9月国家粮食储备局正式命名批准:抚州地区抚北粮油公司为江西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抚州地区粮油中心库为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东乡县粮油中转储备库为江西东乡国家粮食储备库、临川红旗桥粮管所为江西临川国家粮食储备库、金溪县直属库为江西金溪国家粮食储备库,并于十月份正式挂牌,启用印章。1993年6月,国家粮食储备局又命名批准:南城县直属库为江西南城国家粮食储备库、抚州市直属库为江西抚州文昌国家粮食储备库、黎川新城储备库为江西黎川国家粮食储备库、宜黄中黄粮库为江西宜黄国家粮食储备库。1996年至1997年,为进一步缓解仓容压力,各县市积极自筹资金加上省拨部分专款,选择部分粮源充足,交通便利,具有发展前途的原有库点临川红旗桥、临川东馆、南城天井源、南丰荷田岗、黎川新城、金溪千家山、东乡老虎岗进行较大规模的扩建,基本形成以9个国家储备库为龙头,34个大库为主体,主要依靠公路和铁路运输,布局较为合理、相对集中、调度灵活的储粮网络。(附表)
   抚州地区1984年后国库储粮点摆布情况表
   单位:个第三节储存设施
   一、粮食仓库
   历代粮仓为土木结构,容量大小不等,仓廒多者有200余间,少者5—6间。并规定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
   民国时期,除苏区谷仓外,全省先后有积谷仓、赋谷仓、屯谷仓及农仓四种。以积谷仓、赋谷仓数量较多,延续较长。
   积谷仓:为备荒之政要。民国36年(1947)年底广昌县有积谷仓库11座,容量9.8万石。
  赋谷仓:民国时期赋谷仓布局,依据《江西省粮食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各集中地应设简单仓库,各主要粮食市场设立仓库,构成全国库网。
  屯粮仓:民国22年(1933年)南昌行营为封锁苏区军事行动的需要,核准屯粮仓库六处。其中,第二仓库设临川县城,第五仓库设南城县城。设置仓栈四处,其中南丰为四处之一。上述仓库、仓栈因经费困难,未能按计划办理。屯粮数临川储1万石,南城储5000石。时仅一年撤消。
  农仓:民国23年(1934年)江西省政府在全国经济委员会的资助下,指令农村合作委员会责成各地成立合作社,利用祠庙民房或私人仓库设立农仓,兼营粮食储押业务。当年,临川设立了农仓并有储押业务。民国25年又委托裕民银行于产米较丰的临川、浒湾等县镇先后设立农仓办理储押业务。抗日战争期间,此项储押业务已停办。民国36年(1947年),省分配贷款在南城设合作社农仓储押稻谷。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国家粮食仓库,从接收国民党破旧仓库的基础上逐步发展。
  1952年全区正式仓库399座,容量21240万斤。1955年,457座,容量33441万斤。1957年,520座,容量43808万斤。1963年底,683座,容量58038万斤。1973年,998座,容量113114万斤。
  1974年,在广昌长桥动工兴建江西省第一座地下粮仓(试验性),容量150万斤,1976年建成使用。
  1980年粮食丰收,仓容紧缺,省局下达我区建仓计划,当年底增加仓容14227万斤。1984年粮食丰收,仓容再度紧缺,全区大规模建设新仓,当年底增加仓容25189万斤。
  1986年,为解决城镇面粉、大米成品渡夏难题,省粮食局拨专款9万元,添置空调设备,首次在抚州市直属库改建空调低温仓1座容量400万斤,尔后又拨专款6万元在崇仁、宜黄、乐安改建空调低温仓各100万斤。但因种种原因,投入使用不久即停用。
  1990年为解决仓容燃眉之急,满足农民卖粮需要,促进粮食生产,采取上下分忧,共同投资之办法,以抢建一棚二仓(即第一年为棚,第二年完善为正式仓库)为主要措施,增加仓容6.99亿斤,接纳新粮。
  1996年至1997年,仓容再度紧缺,各县市利用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大规模建仓,增加仓容5亿斤。
   抚州地区1975年以来国家粮食仓库情况表
   单位:万斤
   二、油脂仓库
  新中国成立以前及初期,食用油由私商经营,储藏多用瓮、缸、篓、柜、铁桶等小型容器,且储存量微。1953年对油脂实行统购后,储油量增加,民间储油装具已不适应油脂储存需要。从此,储油装具开始由小变大,由桶装逐步改为大油柜、大油罐、大油池。1956年,油库并入粮库,统称粮油仓库,并按粮库管理办法,统一管理。1990年省局下拨本区建小油罐资金20万元,建设小油罐容量100万斤。抚州地区1975年以来油池油罐情况表
   单位:万斤
   三、粮仓机械
   新中国成立前及成立初期,粮库极少配备机械设备,粮食整理、搬捣全靠人工作业。
  1958年,在“大跃进”中,各地粮食部门土法上马,大搞技术革新,以木、竹、铁为材料,掀起技术革新高潮,全年革新项目338件,试制推广成功的有:手摇和脚踏输送机、脚踏升降机、起重机、桥式平板车、木轨道地下衡、夜光验粮器、自动测温器、三层测温器、双底油溶化验器、联合风筛、自动接收卸粮器械等210件简单的粮仓机器,因为不耐用或不适用,多数逐步自消自灭。
  六十年代初期,粮仓机械设施有所增加,但多系单机作业,未能配套成龙,基础十分薄弱,加之,一些地方为解决家属就业和装卸工人收入问题,绝大多数粮食库点仍是空白。1973年据普查统计,全区仅有皮带输送机1台,台秤1480台,风车517台,溜筛457台。
  七十年代中期,商业部将粮仓机械重新提上议事日程,各地积极响应,抚北站率先利用原有设备,加以整修,投入使用。1974年6月地区粮食局派员至大连市粮库、营口市粮库、青岛市第三粮库等粮仓机构化先进单位参观学习后,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吞吐量较大的库点先上,并确定抚北粮食转运站为地区试点单位,以点带面,稳步发展。至1976年底,全区粮仓机械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建平运机、输送机、扒谷机、自动秤、风力吸料机和升降机等配套成龙的五条机械化输送作业线874米,其它各类单机23台。1979年,临川建成原粮进厂和成品粮食出厂机械作业线200米。1980年8月地区粮食局在红旗桥粮管所召开了粮仓机械管理会议,培训了一批机械操作手,临川、东乡、崇仁、南丰和抚北粮转站继续坚持使用粮仓机械,当年共输送粮食13455万斤,节约劳力43395个,节约力资66369元,临川红旗桥粮管所原粮进厂由地下改为高空作业。
  1982年8月全国统一组织粮仓机械普查时,全区有粮仓机械固定输送线916米,装卸输送设备127台(套)、称重设备17台,烘干设备1台,库内粮食专用机动车6辆,台秤1059台。1983年,在交通方便、供电正常的一些基层单位,配有不同种类的粮仓机械设备,发挥机械作业效能,其中:抚北粮食转运站、临川县红旗桥粮管所、抚州市直属粮库三个单位粮库机械作业水平较高。1988年后,粮仓输送机械因种种原因大部日渐停用或报废。1992年底,全区有固定胶带输送机90米(其中完好数仅为22米)。移动式胶带输送机6台(其中完好数为1台),待报废清理设备2台,地中衡1台,粮库专用机动车辆16台。至1997年底,全区输送设备共8台,其中完好输送设备仅3台,烘干设备2台,电源车、仓外熏蒸机等其它粮仓机械5台。
  九十年代,各地添置和充实了大量机械通风设备、电子测温器材。1992年,全区增加通风机械18台,当年底全区有通风机械380台。1997年全区增加排风扇、鼓风机共375台,当年底全区有各类通风机械1091台、电子测温仪942只。
   第四节仓储管理
   一、粮油库存
   (一)粮食
   清朝同治年间,抚州常平仓存谷114000石,社仓存谷42761石。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多种粮食库存制度,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五十年代初,粮食局、粮食公司并存,分别有公粮库存和商品粮库存。前者为征收的公粮,供国家和地方行政开支所需粮食,后者为市场收购的粮食,应付市场需要。
  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粮食机构局、司合二为一,国家征购粮食全部库存,由粮食部门集中管理,称为周转库存,又称商品粮库存。1963年,开展议购业务后,商品粮库存中分平价粮库存、议价粮库存两项。这两项库存,实行统一保管,分别核算,并建立一套严密的收支手续制度。
  国家储备粮食库存是1964年建立起来的。为了应付灾荒和各种意外,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从1965年开始,在各省周转粮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甲字粮”库存,与此同时,省亦建立“乙字粮”库存。“甲字粮”动用权属国务院。“乙字粮”动用权属省人民委员会。从1965年起,抚州地区即负有“甲”、“乙”字粮油储存保管之义务。
  对“甲字粮油”,实行专人管理,专帐记载,专仓储存以及品种落实、数量落实、质量落实、仓号落实的“三专”、“四落实”管理制度。除专管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过问,专管人员不得泄密。在保管上,“甲字粮”必须与商品粮严格分开储存,保质保量,且必须保证达到“四无”标准;同时要贯彻“推陈储新”的原则,报请省粮食局批准后进行轮换,一般三年轮换一次,当年推出当年补足。在检查指导环节上,一般采取不打招呼,军分区、地区公安处、地区粮食局不定期共同派员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当事人之责任。1978年全区甲字粮先后上调中央,此后本区不再储存“甲字粮”。
  对“乙字粮”,储存任务由省、地直接下达到县,有储存任务的县必须作好定点安排,一次性储存完毕。其储存地点必须靠近交通沿线,目标隐蔽,动用方便,如需调整储存地点或推陈出新,由县粮食局逐级上报,经省粮食局批准后方能执行。凡设有“乙字粮”的库点,一律只用代号为标志,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密,县粮食局应有一名局长和计划统计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储存库点由所长,保管员、统计员三人专管。
  1977年全区储备粮3782万斤,其中,“五0六”储备粮1430万斤,“甲字”储备粮2352万斤,主要储存在临川、金溪、崇仁、抚州市、抚北粮转站、东乡、进贤等地。
  1990年9月16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的决定》,指出:为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调节市场供求,平抑粮价,稳定市场,应付灾荒,建立国家专项储备粮,包括“甲字”油和“五0六”油。国家储备粮油权属中央,未经国务院批准,各级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
  1991年7月,国家粮食储备局颁发了《国家储备粮油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家储备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作了规定。1992年2月地局首次在崇仁召开了全区专项储备粮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立专储工作责任制、专储粮保管、调运、检查、汇报、制度,落实保密制度,做到“三专”“四落实”。
  1994年7月,省粮食局颁发了《江西省国家粮油库存管理暂行办法》,对“甲字”粮油、国家专项储备粮、地方储备粮油、国家计划收购粮油、平价周转粮油和国有粮食企业的议价粮油的出入库、储存、转换、稽查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此后,国家粮食储备局先后发文要求:建立定人、定岗、定期清查、离任交接等制度,全面核实库存,切实做到帐实相符;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便于国家对储备粮油的管理和调度,对国家粮食储备库实行计算机管理,逐步联网,提高粮油储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1996年10月按省粮食局统一部署,地区粮食局储备基建科配备奔腾586计算机一台及配套设施,建立国家储备粮台帐,于每月13日前将台帐用计算机传送至省粮食局储运处,1997年8月全区九个国家储备库先后购置计算机,建立储备粮台帐,对储备粮实行计算机管理并与地区粮食局储运科联网。
   历年粮食部门保管的粮食主要有平价粮、议价粮、甲字粮、乙字粮、市场调节粮、国家专项储备粮、省级地方储备粮、定购粮等(附表)
   抚州地区历年粮食库存情况表(1)
   (1953年—1980年)
   品名:贸易粮单位:万斤抚州地区历年粮食库存情况表(2)
   (1981年—1997年)
   单位:贸易粮、万斤
   (二)油脂
  新中国建立以前,油脂由私商经营,自由买卖,储量甚微,1954年对油脂实行统购,油脂才有国家储存业务,油脂库存结构与粮食库存结构相同。
  1967年,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建立议价油库存。平价油、议价油,实行统一保管,分别记帐。
   历年粮食部门保管的油脂有:平价油、议价油、地方储备油。抚州地区历年油脂库存情况表(1)
   (1953年—1980年)品名:折油单位:万斤
   抚州地区历年油脂库存情况表(2)
   (1981年—1997年)品名:折油单位:万斤二、储存方式
  新中国成立后,大部分粮食储存于粮食部门仓库(即国库储粮),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粮食生产形势的变化,为适应当时形势的需要,解决卖粮难、收储难等情况,粮食部门想方设法先后开展了合作社代收代储、国代民储、民代国储、露天堆垛、仓棚储粮、租借仓储粮、集资、合资仓储粮等多种储存方式,做好粮食收储业务。除国代民储外,其他储存方式的粮食统称为库外存粮(也称库外粮),库外粮多少,与各个时期粮食生产和粮食仓库情况密切相关,粮食丰收,仓容不足,库外粮则多,反之,则少甚至无。1991年至1993年,仓库爆满,全区总库存和库外粮创本区历史之最。其中,1991年库外粮达10.1878亿斤,1992年库外粮10.7亿斤,1993年库外粮10亿斤。1997年,全区再次仓库爆满,库外粮又高达4.6亿斤。(附表)
  1994年来抚州地区国库外粮食储存情况表
   品名:贸易粮单位:万斤
   (一)国代民储
  为解决丰收年农村卖粮难,1964年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在部署当年征购任务时提出:建立集体粮食储备制度,实现藏粮于民,把广大农村变成“打不烂,炸不光”的粮仓,是防荒、备战的重要决策,有利于巩固集体经济的发展,这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政治任务。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全区各县先后相继建立起集体粮食储备制度,各县粮食部门亦随之开始办理集体粮食储备的“国代民储”业务。为解决生产队资金缺乏,自储有困难,由国家代储。但代储必须是购留后的余粮,不代储口粮,代储时间不少于一年,并坚持“存粮自愿,取粮自由,谁储归谁,保证粮权,并为储户保密”。当年全区国家代集体储粮132万斤贸易粮。1982年,全区国代民储达19325万斤贸易粮,是最多的一年。此后,由于国家粮食仓库紧张,大量国代民储粮转作征购或议购。从1983年起,各县市粮食部门经当地政府批准,陆续停止了代储业务。对尚存之库存均由原储户购回或顶抵征购粮任务。从此,国代民储随之消失。
  (二)民代国储1984年,为了解决国家仓库严重不足,省粮食局提出建立农村收储服务站,它的设置和经营原则是:(1)按经济区划设点,在方便群众的前提下,大致按一个或两个大队规模划定服务范围,以利于经营和管理;(2)建立库点必须考虑交通方便、吞吐灵活、适当集中、合理布局、节省劳力、运力和费用等条件;(3)每个库点收纳量一般不少于50万斤,以体现经济利益。收储的粮食由粮食部门按照规定支付代购手续费和代保管费。从此,以农村收储服务站为形式的民代国储粮食在各地蓬勃兴起,为解决农民卖粮难起到积极作用。当年底,全区总库存20.5亿斤,其中7.16亿斤库外粮中民代国储粮食就有5.6亿斤,宜黄县设立收储服务站35个,仓库容量3025万斤;临川县设立农村收储服务站68个,仓库399座,储粮15746万斤。
  1985年,省粮食局要求继续扩大收储能力,加快仓库建设,巩固发展民代国储和农村收储服务站。地区粮食局针对部分民代国储粮食,由于管理不善,不同程度存在虫霉鼠雀危害等情况,向全区转发了临川县《农村收储服务站仓库保粮奖惩办法》和《关于下发国家干、职工帮助农村收储服务站仓库保管好粮食的奖罚办法的通知》,推广临川收储服务站管理经验。
  1992年,粮食丰收,仓容再次紧张,全区大规模发展以农村收储服务站为主的民代国储。当年全区农村收储服务站188个,储存粮食10762万斤,其中,临川县95个,存粮5154万斤,乐安县47个,存粮2238万斤,宜黄县29个,存粮1482万斤。
  1994年,随着仓容情况的缓解,农村收储服务站逐步减少,加之农村收储服务站管理不便,出现一些问题,地区粮食局不再提倡,至1997年底,全区农村收储服务站仅有6个,储粮208万斤。
   (三)租借仓储粮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粮食生产的发展,粮食部门为缓解收储难的压力,方便农民卖粮和调运,积极租借社会闲置仓库或民房储存粮食。1981年,黎川县粮食局为缓解仓容紧张,方便调运,租借外县仓库储粮,向福建省物质厅租借设在光泽县的仓库12座,容量1300万斤。1983年临川县租借本县社会仓库457座,储粮7621万斤。1984年南城县租借本县社会仓库储粮3700万斤。1985年宜黄县租借民房储粮400万斤。1992年,金溪县租借:铁道部鹰潭525仓库储粮1430万斤,鹰潭肉联厂仓库储粮290万斤,驻贵溪276部队仓库储粮948万斤;黎川县租借驻福建光泽部队仓库、福建省轻工业厅驻邵武物资仓库,储粮712万斤,崇仁县粮食局、宜黄县粮食局租借省物资储备局六七三处洞库,储粮434万斤。1993年1月,全区租借仓房储粮21456万斤,其中,较多的县市有:崇仁县4990万斤,金溪县1822万斤。1997年,全区租借仓房115座,储粮16146万斤,其中,临川市租借福建仓库12处共储粮2376万斤,黎川县租借福建省福州、邵武等地仓库三处储粮3590万斤,崇仁县租借广东省东莞市、湛江市等地仓库五处共储粮852万斤。
   (四)露天堆垛
  为解决仓容不足,1983年临川县露天堆垛20座,储粮2095万斤,1984年7月宜黄县露天堆垛9座,储粮1155万斤。1985年,临川县削平三个山头,在腾桥、东馆、高坪、上顿渡等地大搞露天堆垛储粮,自行设计建造“蒙古包”式堆垛200个,储粮达1亿斤;宜黄县露天堆垛1600万斤。1991年至1992年,仓容再度紧张,全区露天堆规模猛增,1992年3月全区露天堆垛415个点,493垛,储粮达1.9亿斤。但因堆垛器材损耗大,抗大风雨能力弱,保管条件差,渡汛、渡夏难,虫、霉、鼠、雀危害较为严重,储粮损失较大,仅1992年4、5、6月,临川、东乡、金溪、黎川等县出现三次大风雨,吹开116个露天垛,波及受害粮高达12450万斤。因露天堆垛不具备防潮、防虫、防鼠雀等条件,其损耗率一般在2—3%,远远超过国库储粮损耗率。因此地区粮食局要求各地不再进行露天堆垛储粮,全区露天堆垛储粮随着粮食出库,日渐减少,至1994年底消失。
   (五)仓棚储粮
  1983年临川县利用凉棚45处储粮2985万斤。1985年,宜黄县仓棚储粮1100万斤。1989年至1990年,粮食丰收,仓容紧张,全区大规模建设一棚二库共6.88亿斤,1990年底储粮2.4亿斤。1992年,全区仓棚306个,储粮达39552万斤,1994年至1996年,仓容进一步缓解,仓棚储粮随之减少,期间县市粮食局积极筹集资金,将一棚二库改造为正式仓库,仓棚座数也大大减少,1997年仓库又爆满,地区粮食局要求积极利用现有仓棚收储粮食,缓解仓容压力,一些县市在大规模抢建粮食仓库的同时,还抢建仓棚来满足当年夏秋粮食收购,全区再次出现仓棚储粮增多,当年底全区仓棚达239座,共储粮21180万斤。
   (六)、集(合)资仓储粮
  1984年,粮食丰收,仓容紧张,为解决粮食收购仓容缺额和粮食部门自身建仓资金不足,地区粮食局提出集资建仓,南城县粮食局在省、地粮食部门和当地党政大力支持下首先行动,省局按每百万斤仓容下拨2万元贴息贷款,其余建仓资金由乡、村政府和当地粮食部门筹集,粮食部门负责组织兴建,建成后仓库产权归集资各方共同所有,由乡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此种仓库称为合资仓库。另外,由省局按每百万斤仓容下拨2万元,其余资金由县粮食局自筹,建成后归当地粮食部门所有,此种仓库称为集资仓。崇仁县在许坊、宜黄县、临川县在龙骨渡和荣山等地建有集(合)资仓库。当年南城县共建成集(合)资粮仓40座,容量7300万斤。1993年1月,南城县集(合)资仓储粮点31个,储粮11852万斤。1997年南城县还有集(合)资仓储粮7178万斤。另外,在五十年代初期还实行过供销合作社代收代储、委托私营加工厂和合作加工厂代收代储、委托乡政府代储等储存方式。1954年后均取消,收储业务转由粮食部门直接办理。
  合作社代收代储:五十年代初,在粮食部门无法开展收购业务的地方,由供销合作社按粮食部门下达的计划,代收代储,自收储之日起,由粮食部门付给手续费(储存时间一个月以内为收储量的0.2%,三个月以内为0.25%,六个月以上为0.35%)。1953年黎川县供销合作社代收代储了粮食420万斤。
  委托私营加工厂和合作加工厂代收代储:稻谷进仓后,由代收单位出具收据,负责保管,损失照赔,仓租和手续费合并计算,每月一般不超过储量的1%,特殊情况可增加到1.5%。
   三、苏区储粮
   土地革命时期,广昌、资溪、黎川、宜黄、乐安为全红苏区(即苏区面积占100%的全红县),南丰为接近全红苏区的游击区。
  苏区各级苏维埃政府,为了粉碎国民党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保证红军部队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粮食供应,调节民食,县以上设立了国民经济部,下设粮食调剂局,区、乡设粮食调剂分局、支局,并特别注意粮仓建造、修葺工作。
  1933年5月,中华苏维埃中央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发布《关于倡办粮食合作社与建造谷仓问题的训令》指出:鉴于需要储存的谷子数量很大,要分区建造谷仓,保存谷子,免致损耗。要求各县国民经济部,帮助并催促各区政府,调查旧有谷仓,加以修葺。没有公共谷仓的乡,要建造至少能容纳300石谷子的谷仓一处,供粮食合作社使用。每区要建造谷仓数处,每区谷仓容纳的谷子的数量,要以该县储积粮食的总量为标准,由各县国民经济部同财政部按照该县区数之多少估计建设各区谷仓的数目。《训令》要求黎川储积粮食50000担,乐安、广昌各10000担。
  同年秋季新谷上市。中央政府为了保证次年春夏粮食供给,要求粮食调剂局、粮食合作社储藏大批粮食,并建立足够的谷仓。粮食调剂局分配乐安、广昌各建一万担储谷仓计划。同时,动员群众分散储粮,选择较好的山篷筑土仓、打地窖来储谷子,黎川有粮食合作社社员20000人左右,共储谷20000石左右。
  1934年,湘赣省在各地普遍开展了检查仓库、检查帐簿工作,对仓库漏洞、鼠雀危害、虫害、帐目及消防设备,一一作了检查。
   四、仓储定额
  定额管理是根据粮食部关于开展仓储定额工作要求和江西省粮食厅统一部署而实行的。1956年,省粮食厅将仓储五项定额向全省推广。1957年底我区全面开展了仓储定额管理,到1958年底有临川、金溪、抚州、温圳、宜黄、南城基本实现五项定额管理。通过定额管理全区扩大了仓容3496万斤,仓库使用率平均达70%,利用代用品节约器材购置费7101元,保管费比1957年降低了6.63%,储粮损失减少6.55%,人员减少4.33%,大大改变仓储面貌。
  1973年,省粮食局重新核定仓储定额各项指标,并载入《江西省粮油仓库管理办法》予以下发,其内容主要有:人员定额、仓容定额、器材定额、损耗定额、费用定额。
  1977年,临川县粮局提出与岗位责任制结合的五项定额办法,做到常抓常管,颇见成效,被省粮食局批转全省各地推广。
  1980年,地区粮食局下发了“粮油仓储工作竞赛评比办法”、“‘三定’一奖试行办法”和‘三定’指标后,五项定额继续巩固,五定库点267个,占总库点的82.6%,保管费比1979年下降99544元,万斤保管费由4.03元降为2.81元。
  1981年为缓解仓容紧缺,提高仓库利用率,执行省局“仓少粮多调,仓多粮多储”的要求,地区粮食局下达了粮食库存定额。
  1983年,大部分县市还对临时仓库和租借仓库实行了定仓房、定人员、定费用的“三定”。
  1987年,商业部修订、颁发了《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省粮食局也据此制订了《江西省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对粮油仓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对人员定额、仓容定额等作了明确规定。
  1990年起至1997年,地区粮食局每年三月或四月与县市粮食局,县市粮食局与粮管所(库)签订粮油仓储工作责任状,把“四无”、仓储设施建设、科学保粮、仓储制度四个方面的指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到所,到仓,到人,年终对完成好的予以奖励,对完不成的予以批评处罚,进一步提高了仓储管理水平。连续六年被省粮食局评为仓储工作先进单位,1993年2月,被商业部、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国财贸工会授予“全国粮油保管工作先进单位”。1995年全省储运工作综合考评第二名。至1997年,“四无”库点、粮仓、储粮达99%以上,机械通风仓容达95.8%,比上年增长了6%,机械通风储粮24.6亿斤;“三低”储粮14.6亿斤,占总储粮的60%;“三低六合一”储粮13.4亿斤,占总储粮的56%;仓库完好率达95%;全部具备“五线八化”的库点208个,占总库数的57%(“五线”即防潮线、防虫线、防鼠线、粉白线、虫情观察线;“八化”即仓库仰顶化、地面防潮化、外墙白化、内墙嵌条化、仓周硬化、道路平整化、库区绿化美化、库内洁净化)。
  1991年,地区粮食局提出抓大库管理,以大带小,推动中,小库仓储工作。确定了抚州市直属库、临川县红桥、东馆所、南城县直属库、黎川县储备库、崇仁县转运站、金溪县直属库、资溪县直属库、宜黄县转运站、桃陂所(后为中黄粮库)、乐安县龚坊所、广昌县直属库、东乡县老虎岗、抚州地区粮转站储备库、中心库中转储备库共17个大库,与地区粮食局进行直线联系,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明确大库管理工作目标。以后,每年召开一、二次大库主任参加的全区会议,结合储粮检查,重点检查大库工作进展情况。至1997年,全区大库已发展到34个,其仓储条件和管理有了显著改善,90%库区实现“五线”、“八化”,科学保粮应用广泛,仓储管理规范,库区经济活跃。先后有九个大库被命名为国家粮食储备库。1995年,宜黄国家粮食储备库被国家粮食储备局评为全国“一符四无”先进单位,省粮食局当年先后两次在本区召开现场会议,推广宜黄国家粮食储备库的库区建设经验。
   五、水患粮
  抚州境内大小河流较多,几乎年年都有轻重不同水患灾害,粮库安全受到威胁,年年都有相当一部分水患粮要及时处理。民国以前,因史料缺乏,无从考证。
  1949年以后,由于临河设点设仓不少,每年洪水来到之前,各级人民政府和粮食部门都要作出安排,对水患粮食进行分类排队,结合外调、供应优先处理或转移到安全地带。临险时组织力量奋力抢救。
  1962年,全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南丰因灾水淹粮食270余万斤,灾情发生后,地区粮食局动员全区粮食系统于职工抢运摊晒,大大减少了粮食损失。
  1982年,全我发生百年罕见的洪水灾害,临川县唱凯决堤,损失粮食100万斤。
  1982年以后,全区每年都有水患粮,但因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十分重视,都能在洪水到来前及时转移,未发生过损失。1984年有水患粮1.5亿斤,主要分布在仓容紧张的南丰、南城、临川、崇仁、金溪等县,以后每年都有,数量不等。除上述县外,还有黎川、宜黄等县。
   六、安全保卫
  民国时期粮库安全保卫工作,依照《江西省粮政局仓库保管规则》第六章警戒,列有六条规定:一是库内外须多设备水池砂包等消防器材。仓库保管员平时要练习消防技能,以备不虞;二是仓库附近,严禁堆积易于燃烧之木料柴草等物;三是仓库内除电灯及安全灯外,其它灯一概不准携入;四是禁止外人闯入,禁止吸烟,凡易于燃烧或爆炸物品,均绝对禁止入仓;五是仓库附近居民须常留意侦察,如有形迹可疑之人,应密切监视,以防意外;六是仓库四周及屋顶,如有明显目标,应施以伪装,以防空袭。
  新中国成立后,对仓库安全,益加防范严密,除仓库备有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必要器材和设施外,并建立了护仓各项责任制度外,各级人民政府均重视粮库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不同时期,组织武装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护仓。
  1949年,人民解放军解放抚州后,即在各地主要粮库派有部队驻守。1950年元旦,南城县伏牛粮库发生土匪抢劫事件后,江西省军区、省人民政府立即发出联合通知,派地方部队武装护仓。1953年后,还组织民兵参加护仓,在治安不良的地方实行放哨,日夜防守,同时组织“四邻护仓小组”参加护仓。1953年宜黄县在三个地区增设民兵护仓小组,从当年11月至次年3月底,护仓时间为4个月。
  1954年,按上级要求,积级发展四邻护仓小组,适当减少民兵护仓工作,当年底建立了四邻护仓小组245个,组员2630人。四邻护仓组织纯属义务性质,其成员是经当地政府审查和挑选作风正派、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的男女青年组成,除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保卫外,在入库时还协助乡干部检查粮质,帮助仓库人员打扫卫生、捕鼠、整晒粮食、清疏水沟、铲草等工作。1955年,全区护仓形式有:四邻护仓、民兵护仓、仓干护仓三种,以四邻护仓为主,共建立四邻护仓小组258个,成员2898人,其中,乐安四邻护仓小组发展较为全面,正式仓库已100%建立。1958年,全区建立了群众性护仓组织317个,成员3158人,并制定了护仓制度。1959年,全区四邻护仓小组发展到371个,组员3698人。随着社会治安逐步好转,四邻护仓组织日渐减少,各地积极发展联防小组,到1973年3月有四邻小组173个,人数1362人,联防小组137个。
  七十年代后期,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粮管所(站)人员增加,粮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护仓工作逐步形成以所、库干部、职工为主体的护仓组织,实行轮流守夜值班,较大粮库配有经济民警,建立门卫制度,进一步加强粮库安全设施,有的还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同时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保卫检查制度。防洪期间,还组织临时护仓小组、防洪抢险突击队等,以确保粮库安全。
  进入八十年代后,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巩固,县(市)、地局先后设立了纪保股或保卫股(科)等专职部门,还成立了安全委员会、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了经济民警组织,进一步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保卫检查评比。1982年,临川县从县粮食局到基层所、厂、库都成立了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31个义务消防队(组),共计530人,每库有义务消防员,每个车间有安全员,每季配合粮食大普查进行安全生产、保卫工作检查。
  1985年宜黄县培训了义务消防队伍,全县建立了消防领导小组26个,成员85人,义务消防队1个,成员12人,先后组织了1400多人次的治安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了“四定一保”(即定职位、定人员、定责任、定消防设施、保安全)的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合同,把安全措施落实到基层,改进了消防工作。消防设施由原来的太平水桶、沙包、水枪发展到八十年代消防枪、灭火器、水塔等较先进的设备。
  1986年,地粮局设立保卫科。1987年,临川县粮食局也都建立了5人组成的安全委员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基层粮行(店)、厂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共35个(115人),义务消防队(组)46个,队员270人,当年8月临川县粮食局还组织消防骨干35人学习5天,请该县消防中队同志任教,讲解消防基本知识,传授水带连接和消防水泵、油火扑灭等操作技术。
  1989至1994年,东乡、临川、金溪、宜黄县粮食局先后建立了经济民警队。
  1992年,全区各级粮食部门都成立了防火安全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委员会,地、县市粮食局和地直单位有专门保卫机构15个,专职保卫干部45人,经济民警37人,义务消防队(组)287个,2164人。并建立健全了《安全防火“十不准”》、《安全承包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和《保卫干部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全区除抚州市、崇仁外,在十个县和抚北粮油公司举办义务消防人员培训班16期,培训人员达490人次。
  1993年元月,地粮局下发了《一九九三年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意见》,对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年下半年,地粮局机构调整,保卫科撤消,其职能移交办公室。
  1995年至1997年,地粮局还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全区粮食工作综合目标管理内容之一,每年年终进行考评。
   第五节粮油储藏
   一、测检制度
  五十年代初,针对粮食保管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了粮情测报制度,对一般仓库均设立三层五点,测检粮温、虫害,对确保储粮安全起了积极作用。但各地执行不够统一,缺乏规范。六十年代以后,测检制度开始健全和完善,建立了“三·七”检测制。1973年,省粮食局修改、制定了《江西省粮油仓库管理试行办法》。其中明规确定:“仓库保管员必须坚持三天一小检,七天一大检,半月一化验和危粮天天检查,雨雪冰雹随时检查的制度”即通常所称的“三·七”测检制,延续至今。
   一、“四无”粮仓
  “四无”粮仓是衡量粮食保管工作和科学保粮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指标,是一项群众性科学保粮活动,我区始于1955年。1954年,粮食部提出学习浙江余杭县创建“无虫粮仓”,1955年粮食部在总结浙江省余杭县“无虫粮仓”经验和广东省开平县、山西省宁武县“无霉粮仓”经验基础上,针对危害储粮安全的鼠雀和各种事故,向全国粮食部门发出开展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的“四无”粮仓活动的号召,后来又提出开展“无酸败、无混杂、无渗漏、无事故”的“四无油库”活动。全区各县(镇)纷纷响应,但当时民房祠庙简易仓库居多,粮食仓储职工偏少,保粮手段落后,基本是机械物理防治,虫霉鼠雀危害严重,长年累月搞清洁卫生,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困难很大。
  1954年,全区大力开展“四无一保”活动,临川县率先将85%的粮仓创建成“无虫粮仓”,位居全省第一,临川县第三粮库获得省粮食厅颁发的“无虫粮仓证”。年底全区创建无虫粮仓88座。1955年,全区共有无虫粮仓188座,占正式仓库41.1%。临川全县粮仓基本达到无虫粮仓要求,占正式仓库98%。崇仁县、抚州镇也达到50%,全区消灭了无虫粮仓空白县;无霉粮仓469座,无鼠粮仓287仓,无事故粮仓451座,四无粮仓15座。当年12月底全省首批鉴定的27座“四无粮仓”中,临川占有13座。
  1956年,专粮局提出:“大力创建‘四无’,消灭粮仓‘四害’”的号召,各地都相继展开了突击除“四害”和保管竞赛。临川县成立了创建“四无”粮仓指导小组,县局设立了办公室,向全国储运工作者提出了开展“五年计划四年完成”的竞赛倡议,掀起了以“四无”粮仓为中心的劳动竞赛高潮。各单位互相开展竞赛,特别是《全国农业发展大纲》公布后,广大职工干劲倍增,加速“四无粮仓”创建巩固工作,当年底创建“四无”粮仓138座,占正式仓房34.6%,南城、金溪等县也完成“四无粮仓”的创建任务。
  1958年大跃进,粮食部曾一度提出实现国库“七无”(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无变色、无异味、无病变)的要求,但由于客观条件不具备,也无法进行检查鉴别,实际并未全面推开,进展不大。后来遇上三年困难时期,不仅创建“四无”粮仓少,连一些原有的“四无”粮仓、“四无”库点都没有巩固。
  1966至1976年为“四无”粮仓徘徊和恢复时期。文化大革命中,“四无”粮仓活动被当成“业务挂帅”、“唯生产力论”典型来批判,“四无”粮仓活动受到冲击,机构解散,人员下放,制度松驰,“四无”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虫、霉、鼠、雀“四害”一度十分猖獗,储粮损失严重。1972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整顿和粮食机构恢复,全国仓储工作会议对“四无”粮仓重新作了肯定,并提出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四无”粮仓活动开始好转。1974年针对“四无”粮仓徘徊不前的情况,地区粮食局专门召开了“四无”粮仓巡回现场会,并提出了“四无”、“四改”、“四化”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各县市又接连召开了约计700余人参加的“四无”粮仓誓师大会,“四无”粮仓有了较大的恢复和发展。当年经普查鉴定,“四无”粮仓占总仓房53.1%。1975年,临川、南城两县经省鉴定为“四无”粮仓县,经地区鉴定符合“四无”粮管所和基本符合“四无”的粮管所共有63个(占总数36.8%)。1976年4月,金溪、东乡、进贤三县又实现了“四无”粮仓县。1978年,临川县在实现国库粮仓“四无”的基础上,全县加工厂、供应站及部分生产队粮仓相继实现“四无”,成为全省第一个“四无”县。当年全省春季粮油普查鉴定,全区“四无”粮仓占92.2%_,全区十二个县(市)和抚北粮转站共十三个单位,就有十二个实现了“四无”粮仓县(站),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四无”粮仓地区。
  1981年,省粮食局结合春季储粮普查,重新鉴定我区临川、南城、南丰、黎川、崇仁、金溪、资溪、宜黄、乐安、东乡县、抚北粮转站等10县1站为第一批合格单位。
  1982年,在巩固“四无”的基础上,省粮食局提出开展建设“文明粮库”活动。“文明粮库”标准:一是储粮“四无”;二是库区“四化”,即四周绿化、环境美化、布局合理化、室内外洁净化;三是单位“四好”,即职工教育好、遵纪守法好、服务质量好、经济效益好。同年,地区粮食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区全面推广十项保粮经验:即“三低”、“插管熏蒸”、“多剂混合熏蒸”、“压盖熏蒸”、“间歇熏蒸”五种科学保粮技术;仓储“十化”活动;循环竞赛活动;仓储工作经济责任管理制;储粮仓房增设“五防”设施;夏粮“轮流入库”接收方式;全面统一熏蒸操作方法;“一扫二消三清四刷”的空仓消毒法;划分卫生管理责任区;全面配备好粮管所防化员。
  1983年,南城、南丰、黎川提出“四坚持,一巩固”的口号即:“坚持执行仓储管理制度、坚持入库粮质、坚持定期查粮情、坚持定期评比表扬,巩固‘四无’粮仓”。当年全区秋季储粮大普查鉴定“四无”粮仓950座(占89%),“四无”储粮87554万斤(占87%)。1987年,据全区春季粮油普查鉴定,“四无”库点占86.9%,“四无”仓房占94.7%,“四无”储粮占94.9%。
  1991年,商业部修订“四无”标准及评定办法,将“四无”中的“无霉变”改为“无变质”,对粮油保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明确指出:“省、地(市)粮食局,每年要组织人员对所辖地区的‘四无’开展情况,进行1—2次检查或抽查。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四无’工作的深入发展”。当年,经全省春季储粮大普查,鉴定我区“四无”库点、储粮、仓房分别为96.6%、98.9%、97.2%。
  1994年3月,国家粮食储备局下发了《关于颁发〈“四无粮仓”和“四无油罐”评定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决定在“四无”活动中增加检查粮油库存帐实相符的内容,将“四无”标准增加“一符”(即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与实物数量相符,没有擅自动用国家库存粮油的现象)改为“一符四无”活动。
  1994至1997年,随着各种仓储条件改善,机械通风、“三低”保粮、仓外施药等科学保粮技术广泛推广,应用面逐年增加,“四无”粮仓日益巩固。据每年全区储粮检查统计,全区“四无”储粮、“四无”仓房、“四无”库点均达到99%。
   三、保粮技术
  民国时期,虫、霉、鼠、雀危害十分严重。民国30年(1941年),省粮政局制订《仓库保管规则》,规定“仓库粮食实行技术管理,预防潮湿、生霉、生虫等事项发生”,同时规定“仓库保管员应于每日督促员丁巡视仓库内外一次,仓库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低温,以维持粮食安全”。但当时的储粮技术和保粮手段还很落后,储粮发热生虫主要采取扒沟摊凉(晒)、风筛、翻晒、粮面压盖等物理机械方法处理和土农药马蓼草、辣椒草等防治虫霉。
  物理机械防治。1949至1954年,当时民房祠庙仓和简易库占总仓库容量的97%,这一阶段主要储粮技术仍是日晒、风筛、扒沟、打井、揭粮面、摊凉灌包、自然通风等常规方法。此外,还一度广泛采用六六六粉剂直接喷于粮面防虫杀虫,至1954年被禁止实仓使用。1952年,临川、金溪、南城、崇仁等县采取粮面筛顶法、过风除虫法、堆峰除虫法、稻草诱杀法取得一定除虫效果。1952年专区粮食局温家圳粮食公司开始试验氯化苦熏蒸杀虫,1954年大量使用。1953年临川县用青砖建成小型节能水、汽灶,利用热的蒸汽杀灭潜藏在篾箩、晒垫、篾囤、麻袋等用具中的害虫。临川上顿渡、李家渡粮管所采取砂石垫底防潮、细砂盖顶防虫、防鼠、防雀方法取得较好保粮效果,当时在省内作为先进经验推广。
  化学药剂防治。五十年代中后期,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和仓储条件的逐步改善,全区当时有30%的仓房初步具备密闭条件,有20%可以创造条件,为开展化学储粮防治打下了基础。1959年专区粮食局、崇仁县粮食局在崇仁直属粮所首次进行溴甲烷、氯化苦混合熏蒸。1965年专区粮食局为了减少储粮虫害损失,普及新型化学药剂使用知识,先后在临川温家圳和崇仁县组织由各县市粮食局和重点粮管所、库防化员及江西省粮食职业学校储藏专业学生参加的较大规模的新型熏蒸药剂磷化氢现场实习应用活动。1972年金溪县粮食局借鉴南昌市经验,采用土法烧制磷化钙成功,并于当年建成投产,为全区开展磷化钙熏蒸提供了方法和药源。1976年4月、1977年7月和1979年6月,地区粮食局先后提出并实施“缓释熏蒸”、“间歇熏蒸”、“多种药剂低量混合熏蒸”三项高效熏蒸技术,得到商业部主管部门的肯定,在全国广泛推广应用,先后获商业部科技进步奖和江西省科学大会科技进步奖。
  1987年2月,崇仁县粮食局在省内实施“磷化铝仓外施药仓底熏蒸”,提高了杀虫效果,减少了劳动强度。1989年12月,宜黄县粮食局在省内首先实施了“吸风熏蒸”技术,荣获地区科技成果奖。
  综合防治。1973年专区粮食局专门下达了科学保粮计划,要求各县市开展自然脱氧储粮工作。崇仁、临川、乐安等县学习丰城经验,先后进行了不用化学药剂的气调储藏,即自然脱氧试验。
  1974年,金溪县粮食局先后在城关、对桥粮管所进行单管降温降湿,取得了一定的效果。1976年在广昌兴建地下低温仓进行储粮。1984年,地区粮食局大抓机械通风建设,并在地区粮校举办机械通风培训班,向全区推广机械通风。1986年在抚州市、崇仁、宜黄、乐安县兴建空调低温仓进行储粮。1988年,宜黄县粮食局进行“排风扇降温储粮试验”。结果表明,排风扇负压通风能有效降低储粮温度,获地区科技二等奖。
  1975年4月,地区粮食局在崇仁县直属粮管所采用塑料薄膜密封粮堆,把磷化铝施入低氧的粮堆中,每50万斤储粮仅用磷化铝1—1.5公斤,保管一年后无霉变、无虫害,粮情正常。通过试验,地区粮食局在国内首先提出和实施低氧、低药、低温的“三低”综合保粮技术。1977年在全区推广应用。1978年省粮食厅储运处在全省推广应用,逐步成为全国广泛使用的先进科学保粮技术,取得了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国际同行的公认。到1990年,三低保粮在全省应用面已达40%。1993年,地区粮食局在“三低”保粮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并实施了“三低六合一”综合保粮技术,即把“三低”、机械通风、间歇熏蒸、防护剂储粮、电子测温、仓外施药等技术紧密结合综合应用。
  1997年底,按全省普查统计,全区“三低”储粮占64.9%,机械通风储粮占93.96%,防护剂储粮应用占97.18%,全区科学保粮率名列全省前茅。
   四、储粮普查
  新中国成立后,粮食主管部门针对粮食存放点多、面广、量大、分散、保粮技术落后、管理不便的特点,每年均要组织力量,抽调专业人员进行以储粮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储粮普查。一般省粮食局每年组织一次,地区粮食局组织两次(春季、秋季或冬季)。县粮食局组织四次(春、夏、秋、冬)。1955年后,省、地、县三级普查均按部颁发“四无粮仓”标准、“四无”单位条件鉴定“四无”。
  1952年12月,专区组织力量开展第一次全区性粮食普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区仓库网点、仓库数量、质量、储粮安危,发现并及时处理了一部分不安全粮食,采取过风、倒仓、翻晒等手段处理虫粮、发热粮、湿粮、潮粮、芽粮、霉粮等2802906斤。
  1956年3月,全区进行了春季粮食普查,省、专监察和粮食部门先后组织十三个检查组共98人,各县先后组织了78个组,190人参加检查。
  1959年4月6日至5月中旬,开展春季国、社储粮普查,要求检查处理并重、粮
  油并重、国、社并重,“五查”、“五清”(五查:查粮食、油类、薯类、仓房、制度;五清:国、社粮油薯类储存地点清、品种数量清、帐目手续清、粮油安全情况清、器材工具清)。在方法上采取自查、互查、会查相结合,边查边建制,以公社为单位,地、县组织力量重点协助,实行划片分工专人负责。1973年省粮食局制定的《江西省粮油仓库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粮油保管期间,要有组织、有领导地定期进行普查。粮管所(库、站)每月一次,县市粮食局每年3—4次,地市粮食局每年1—2次,省粮食局每年1次。”1979年底,地区粮食局针对粮食库存大,提出建立“三查”储粮检查制度,即粮管所(库、站)一月一自查,县粮食局两月一抽查,全县一季一普查。1988至1990年,县市在鉴定“四无”同时,对基层粮所、库、站进行“文明粮库”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后申报地区粮食局检查验收。
  自1990年后,地区粮食局每年结合全区春季储粮普查(或抽查)进行全区粮油仓储工作责任状检查验收,除按标准鉴定“四无”储粮、粮仓、库点外,还按责任状要求对仓储设施、科学保粮、仓储制度、库区经济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兑现仓储工作责任状,评定上年度粮油仓储工作先进单位。
  1992年后的春季普查在县市自查的基础上,地区粮食局抽调人员进行抽查,秋季普查由县市自行组织。1996年,储粮库存猛增,安全保粮任务繁重,地区粮食局恢复组织全区春秋两季大普查。
   五、油脂保管
   自1954年以,后国库油脂库存数量由少到多,保管方法日趋完善。
  从五十年代末开始,油脂使用油池、油罐储存保管。其保管措施:一是在收购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有效控制含水、含杂量和酸价,防止掺杂;二是经常保持油库内清洁、低温、干燥和弱光,创造优良保管环境;三是定期检查化验油品的色泽、气味、油温、水份、杂质及酸价变化等品质指标,坚持推陈储新,及时清理油脚。
   至九十年代初,全区油脂保管已基本实现储存油罐化、进出机械化、管理“四无”(无变质、无混杂、无渗漏、无事故)化。
   第六节仓库建设
   一、粮食仓库
  据《江西通志》记载,宋、元、明、清时期,抚州地区累计建各类仓库193所。其中:宋、元、明三朝82所,清朝111所。在各类仓库中,有常平仓(含其它名称的官仓)54所,社仓80所。历代常平仓、义仓、社仓分布如附表。抚州地区建国前各县(市)粮食仓库情况
   单位:个、万斤
   资料来源:摘自各县(市)志和粮食志,不完全统计。
  上述常平仓、义仓包括历代遗留下来六十余种仓名在内的官仓和半官方粮仓。历代粮仓名称不同,但其性质不外乎常平仓、义仓、社仓三种,有的则系兴废更名,形成一仓多名。
   清代粮仓为土木结构,容量大小不等,仓廒多者有200余间,少者5—6间,储谷百余石。并规定仓廒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
  新中国建立后,1949至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粮食仓库执行“以修补为主,以建筑为辅”的方针。1949年,各级人民政府相继建立,先后接收江西田粮处分散在本区各县粮食仓库153座,容量7527万斤。这些仓库大部分是祠庙民房仓库,有三分之二不堪使用。因此,各级政府动员各方寻找凡能利用的公私仓库,祠堂庙宇,公共建筑,私人大房及加工厂用来储粮。1950年5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一九五0年粮库修建原则的指示》。依据省定原则,逐步调整库点布局,除在交通要道新建仓库外,一般地方只修不建。当年修理仓库7500万斤,对于基础差,容量小,分散的民房则予放弃。1950年底本区有粮仓219座,容量10227万斤。
  1952年,根据《中南区粮库保管暂行办法》的精神和江西人民政府的指示,为方便群众送粮和卖粮,开始在交通方便的汇合点设置大粮库,在工矿、经济作物区产粮不多的地方设置基层粮库。为了适应土地改革后农民踊跃缴纳公粮的需要,本区各地继续筹划增加仓容,除新建外,还利用破旧祠庙,以及少数尚未分给农民的地主房屋,进行改修作粮食仓库。当年底,仓容扩大到15547万斤。其中永久性仓库占0.5%,半永久性仓库占20%,简易仓库占25.5%,祠庙仓库占30%,民房仓库占23.5%,仓棚占0.5%。
  1953至1960年,国家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粮食仓库亦由修为主,转向以建为主,开始有计划地进行粮仓建设。
  农业合作化后,部分农业社要求将租借给粮食部门的仓库收回自用,省粮食厅对此提出三项处理办法:一是对未定产权的祠庙改修的仓库,尽可能确定为粮食部门所有。二是属群众私有的,如群众要求归还,当地储粮仓库够用的,应予归还,如当地储粮仓库不够用,应向群众做好工作,由粮食部门付给适当租赁费。三是被机关学校占用的仓库,由县人民委员会斟酌情况,分别处理:对机关占用者应予迁出,对学校占用的可归还,或择其它房屋拨给学校调换。同时,加速新仓建设步伐。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及粮食部门的努力下,1956年建仓投资比上年增加九倍。
  1953至1960年,全区建仓投资224.73万元,新建苏式仓1345万斤,砖拱仓900万斤,双曲拱型仓700万斤,竹筋泥壁仓1677万斤,木板仓807万斤,各种仓库容量共5429万斤,连同原有仓库总容量为66792万斤。分布在航路沿线的占57%,公路沿线的占30%,铁路沿线的占8%,其它的占5%,符合当时以航路运输为主的情况。
  1964年以后,粮食库存增多,加之,祠庙民房仓库逐年清退,仓库又呈现不足。从1965年起,建仓投资增多,除中央基建投资外,明确地方也可以自筹建仓资金,扩大建仓规模。在1965至1977年的13年中,全区共新建仓容28350万斤,至此,本区才形成以基建仓、简易房式仓为主体的粮仓格局,并且95%以上产权属于国有和地方国有。
  1969年起,全区推广黑龙江省明水县一把草,一把泥修建“土园仓”的经验,以小型为主,一般每座容量2至10万斤,后来发展到最大每座容量50万斤。由于“土园仓”不用钢材、木材、水泥,同时又不受基建费用的控制,因此,很快在本区推广。本区从1969至1977年粮食部门共建草、泥结构土园仓100座,容量3971万斤,耗资95万元;农村社队亦纷纷仿造。对解决当时仓容不足困难,起到了一定缓解作用。但是,为时不久,一部分土园仓储粮发生霉烂,另一些土园仓倒塌。从1974年,省粮食局采取变通仓型作法,允许在土园仓专项费用中开支,建造砖、石园仓,砖木结构的房式仓,全区共建成5571万斤,开支费用98万元。原有草、泥建成的大小土园仓,由于经不住风雨侵蚀而陆续倒塌。至1988年底全部报废。
  1974年抚州地区第一座地下粮仓(试验性)——广昌长桥地下粮仓,容量150万斤,动工兴建,于1976年建成使用。也是江西省第一座地下粮仓。
  1978年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业生产发展很快,粮食入库大幅度增加,仓容普遍出现紧张。为了挖掘内部潜力,合理使用仓库,省粮食局根据商业部的部署,从1978至1979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1000余人,开展仓库普查。通过逐点、逐库调查丈量,绘制平面图,建立仓库档案,摸清了全省粮食仓库历史和现状,为管好仓库提供了可靠依据。
  此后,为解决仓库紧缺问题,省粮食局采取了许多应急措施,挖潜扩容。如制订《仓库粮食“三定一奖”试行办法》,实行超定额库存劳务补贴,调动基层单位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仓库利用率;依据仓库普查资料,统筹规划使用,清理挤占国家仓库的地方各种机动储粮;实行建仓、改仓并举,将苏式“矮胖仓”升高和祠庙民房仓改建以及对难运死角仓的拆迁等等。此外,1981年省粮食局拨款购置南昌铁路局崇仁工程机械厂改成粮库,交付地区粮食局管理使用,即现在的崇仁中心库。
  1982年,一些主要产粮县缺仓情况日趋严重,临川、南城、南丰、黎川、崇仁、金溪、宜黄、乐安、东乡等九个产粮县平均仓库利用率达116%。早稻入库后,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卖粮难”。中央亦将江西列为全国八个主要产粮省之一,重点安排建仓。1984年,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商业部等七个部委决定,提前安排简易建筑费,集中用于建设粮食仓库,分配我区建仓任务2亿斤,力争1至3年内建成使用,这批新仓相对集中,基本上安排在粮源充裕,调度灵活的主要交通线上新建。由于全区粮食连年丰收,缺仓情况更为严峻,从此,各地都想方设法扩大仓容。当年,本区建立农村粮食收储服务站115个,代储粮食24263万斤,预约入库5200万斤。露天堆垛16415万斤,租借仓库8746万斤,建临时仓库913万斤,修建粮棚6103万斤,集资合资建仓7300万斤,共扩大仓容68940万斤。
  1985年,本区仍有部分主要产粮县出现“卖粮难”。根据当时外调粮食有所松动的情况,一面重点安排计划,利用铁路运输,大量组织外调;一面扩大露天堆垛,当年露天堆垛储粮2.2亿斤。1978至1988年十一年中,本区共建各类仓库59450万斤。至1997年底止,本区共有库点348个,拥有各类仓库282745万斤。其中,大中型库点27个,容量13.1亿斤,担负着国家粮食储备和中转外调任务,是本区骨干粮库。本区库点布局经过不断调整,趋于合理,但仍有12座,容量1213万斤,处于不通车船的难运死角点上。
  1997年抚州地区粮食系统各类仓库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斤
   二、建筑施工
  1950年,抚州专区粮食局储运科配有一人管基建,负责粮食部门的建筑工程。当时,省粮食局仅负责粮库设计,选点由各县(市)自定,报专区粮食局审核定点,然后才能组织施工。施工是保证建筑质量的关键。历年来我区各级粮食部门仓库、厂房、宿舍、办公楼等较大的工程项目,都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成立施工管理小组,加强施工管理、材料管理和财务管理,坚持竣工验收。
  建筑施工形式主要是与营造商签订合同,以承包的方式进行,粮食部门监督实施。承包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既包工又包料,另一种是自办材料,包工不包料。凡是自营施工,各施工单位都按省粮食厅年度施工总体计划内容编造施工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及简要的材料、劳动力供应计划,领取开工执照,上报开工申请书,报经省粮食厅批准后方可开工。竣工后编造工程决算,整理各项原始记录及施工图表,进行全面总结,连同竣工报告,上报省粮食厅验收。
  1963至1965年,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粮食部门的基本建设投资由省统一安排。急需建设的工程项目,经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审查后,报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建筑施工均由项目所在地国营建筑公司承担,省、地粮食部门负责巡回检查指导。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粮食部门的基本建设是大搞三线建设和战备搬迁。储备粮库建设一般以靠山、隐蔽、分散、机动为原则,粮仓式样都采取民房化、院落化,粮油加工厂则是销地拆,产地建,把大中城市粮油加工能力迁到产地,以大改小,一分为几。其他项目如简易仓库,小型加工厂、小油罐、急需的职工宿舍和粮店门市部等,均在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中安排建设。
   七十年代末,省粮食局设计部门对仓库、加工厂、油厂、面粉厂等建设项目进行了定型化设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粮食部门的基本建设施工方式进行了改革。1981年后,推行商业部的“建设项目投资包干经济责任制”和招标承包施工试行办法。商业部对建设项目投资和规模,一次确定,包干使用,投资不足,由地方自已解决,节余留用,但必须按部批规模完成。本区各级粮食部门的建设单位在招标承包时,对投标单位各方面情况都要进行分析论证,选择最佳方案。有的单位也试行招标承包方法,即先做好摸底,协商承包,从而纠正和防止了技术素质较好的施工队不能中标的偏向。
   三、材料设备
  新中国建立后至1954年上半年,本区粮食系统所需建筑材料,全部在就近市场采购,1954年下半年后,建设事业日益发展,建筑材料供应亦趋紧张,部分主要材料开始由国家统一管理、分配。当时,国家对粮食系统直接供应材料,即国家统一管理的建材分配给粮食部,然后逐级分配下达到各县(市)粮食局。粮食部分配的木材指标由省粮食厅与有关林业局签订供货合同,需要木材的县(市)粮食局直接组织进货。
  1977年,抚州地区粮食局物资供应站成立后,本区粮食系统开始有了专营设备材料的单位。负责办理钢材、水泥、沥青的调拨和收发保管。同时也经营屋架及门窗铁配件所需少量钢材。
  1961年,粮食系统物资供应体制有所改变,原由国家直接供应的物资,改为由省供应。但因粮食系统不属使用统配部管物资的重点单位,分配的物资很少,供需矛盾很大,第二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又恢复了对粮食系统直接供应物资。本区粮食系统物资部门在实物管理中,物资计划、申请、订货、分配和调拨由地区粮食局加工基建科负责。物资供应站只有收发、保管之责,没有调拨处理之权。1977年至1984年底,凡上级分配的计划内器材和其他各项用材申请、进货、分配等均由地区物资供应站统一管理,自1985年起,由于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各种物资供应放开,各地所需材料均自行采购。
   四、油脂仓库
   新中国成立之前,私商经营油行(店),大都以木桶、瓦缸储油,运输以篾油箩装运。
  1950至1953年,中国贸易公司抚州分公司及各县国营商店,先后接收了私营油行。同时也接收了油桶及运输装具。
  1954年,江西省油脂公司抚州分公司成立,翌年各县(市)油脂公司成立,实行油脂统购统销,开始从长远、安全的需要着手解决油脂储存和运输装具。在五十年代初,普遍推广白铁皮焊接成长方形油柜,用木柜架支承,每只可装2000—3000市斤不等。储油量大的中心油库和产油县的县城油库,以及收购和储存量大的基层粮管所,还先后购置了立式和卧式铁油罐。
  1981年,省粮食局给抚州地区临川、南城、崇仁、金溪、东乡等5个产油县安排购置油罐80万斤,投资8万元,包括罐座和仓棚费,每50吨容量核定资金1万元。
  1981年抚州地区各县建造储油罐统计表
   单位:万斤
   资料来源:各县(市)志和粮食志。
  1997年,本区各县(市)有立式和卧式油罐167个,共计容量579.6万斤。1997年全区油罐统计表
   单位:万斤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是集“存史、资治、教化”为一体的好史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再现了全区粮食工作的基本面貌和特征,对帮助全区广大粮食工作者了解过去,珍惜现在,认识将来,承前启后,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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