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法会计鉴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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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检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671
颗粒名称: 三、司法会计鉴定
分类号: D918.2
页数: 1
页码: 181
摘要: 抚州全区检察机关运用司法会计检验办案始于1989年,以前办案需要会计检验时,往往聘请有经验的财会人员作鉴定。1989年经省院技术处批准,分院技术科李亲生获得与具有会计师职称的会计师联合办案的资格。
关键词: 司法会计鉴定 检察技术

内容

全区检察机关运用司法会计检验办案始于1989年,以前办案需要会计检验时,往往聘请有经验的财会人员作鉴定。1989年经省院技术处批准,分院技术科李亲生获得与具有会计师职称的会计师联合办案的资格。
  1990年全区共有司法会计人员2人,他们与有关部门会计师共同合作,一边学习,一边实践,当年共出具司法会计鉴定书3份,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同年4月,资溪县院在办理陈兰香贪污案时,侦查与起诉部门对该案定性发生分歧。经分院司法会计与县农机厂会计合作,通过对帐簿、凭证、单据等会计资料证据的检验、论证,认定陈在不同阶段贪污库存溢余现金1万元,并出具了司法会计鉴定书。资溪县院起诉后,该鉴定被法院采纳,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1995年,全区选送了四名技术人员参加了高检院组织的司法会计培训。但此后未开展司法会计鉴定工作,需要对有关会计资料进行鉴定时,一般都聘请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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