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财装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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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检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66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计财装备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6
页码: 171-176
摘要: 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是检察业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开展检察业务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证。它主要包括房产、办公设备、经费、服装和武器及警械刑具、车辆装备的建设和管理等。
关键词: 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检察业务建设

内容

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是检察业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开展检察业务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证。它主要包括房产、办公设备、经费、服装和武器及警械刑具、车辆装备的建设和管理等。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过去一直由办公室负责,2002年10月市院成立计划财务装备处,接管该项事宜。各县(区)院仍由办公室管理。
   一、房产管理
  1952年12月,江西省人民检察署抚州分署成立时,无单独的办公用房,与专署公安处合署办公;1954年迁至专署机关院内与监察处合署办公;1955年3月更名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时,专署在机关院内划了两幢小木板楼房给分院,分院始有了独立的办公用房;1957年办公地点由专署机关院内迁至解放桥(现文昌桥)头的原地区税务局院内;1958年又迁至市区兴鲁坊5号(原中级法院食堂内),有一幢二层小办公楼和一幢平房宿舍,占地面积约4亩。
  1979年3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恢复重建,办公地点设在市区兴鲁坊3号(原军分区教导队营房),占地面积4714.1㎡,当时有大小房屋5幢,建筑面积840㎡。进入80年代后,随着人员增加和机构增设,分院先后在这里兴建了多幢宿舍和办公楼:1982年建成二幢宿舍和一处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847㎡、75㎡;1985年建成一幢建筑面积为1433.3㎡的办公楼和一处205㎡的住房;1986年建成二个车库,面积共100㎡;1994年建成二幢新宿舍,建筑面积3170.12㎡。这些房屋的建成,使分院办公拥挤、住房紧张的情况有所改变。
  1995年,根据高检院《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1994—1998)》大力兴建“两房”(办公用房和技术用房)、干部培训中心及干警住房的要求,分院在玉茗大道与临川大道交汇处购买了一块面积约20亩的土地,后又增购6亩,用于兴建检察技术大楼、培训中心和干警住房。2001年由干警集资的五幢总面积约11000㎡的干警宿舍竣工;2002年2月,投资1400余万元的检察技术大楼落成,新大楼共9层(不含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800㎡,是集办公、监控、法医检验、文检、技术培训及通讯指挥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2002年11月,耗资260多万元、建筑面积1680㎡的检察官培训中心正式落成。由于“两房”建设成绩显著,2003年10月,市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先进集体”,市院计财处处长章勇被高检院评为“两房”建设先进个人。2005年12月19日,经市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在检察技术大楼东侧购地8亩,用于兴建侦查指挥中心。现已完成场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办公用房和配套设施的建成,为市院检察职能的实现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并为市院今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预留了空间。
  各县(区)院的发展也都经历了一个类似于市(分)院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不寻常的历程。从建立初至1967年检察机关被砸烂时,各县(区)院基本上是和公安、法院合署办公。重建后,由当地党委、政府安排的办公用房,一般是用“文革”前检察院旧址,或与法院、公安合用公房。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随着检察机关和公安、法院不断扩编增员,原办公、住宿用房紧张,各县(区)院纷纷兴建新的综合大楼和干警宿舍,但多为砖木结构。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全区检察机关经济条件大为改善,黎川、南丰、资溪、金溪、东乡、南城等县院和原抚州市院都兴建了新的砖混结构的办公用房,办公条件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但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随着经济的腾飞和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黎川、南丰、资溪、金溪、南城、宜黄、乐安、临川等部分县(区)院办公条件已不符合高检院“两房”建设的要求。在市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到2005年底,临川、广昌、资溪等县(区)院已建成符合“两房”要求的新办公大楼,宜黄、乐安、南城等县院的办公大楼正在兴建,金溪、黎川、南丰等县院的新办公大楼建设也已列入当地建设计划,正向国家计委申报立项并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全市检察机关现有房产登记表二、办公设备
  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初建时期,办公器材比较简陋,仅有一些简单的油印机。各院所形成的外发文件、法律文书等,大都用复写纸复写,进而发展到用钢板、铁笔、蜡纸手工刻写、油印。之后,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各院陆续配置了一些打字机、电话等。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随着检察业务的逐步发展,政府财政投入的加大,全区检察院办公设备的配置得到较快的发展和提高。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一体式印刷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开始在各检察院陆续出现并大量使用。
  1997年抚州地区检察机关传真通讯实现三级联网,极大地提高了办公效率。2002年市院建成并开通计算机局域网,同时建成并开通的还有临川、崇仁、乐安等县区院。2003年市院与省院的二级专线网正式投入使用。同年6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局域网建设全部完成并于2004年8月全面开通,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个全部完成并开通三级专线网的市(分)院。抚州市检察机关二、三级专线网的开通,实现了省、市、县(区)三级院数据、语音、视频三网合一的网络资源共享,为逐步实现抚州检察机关办公现代化、办案现代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经费管理
  人民检察院的经费主要分为行政经费和业务经费两大项,前者包括工资福利、办公用费、出差费、基本建设等开支,后者包括宣传、技术装备及各项检察业务活动等开支。一般情况下检察经费大都来源于同级财政的行政拨款,由财政部门逐月拨付、按年度预算包干使用。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经费时,则具书面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由财政部门酌情增加,按规定专款专用。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的罚没收入,一律缴交同级财政部门。
  1955年4月20日,高检院《关于检察业务费管理制度和报销手续的暂行规定》)曾决定全国检察系统的业务经费从1955年1月1日起实行垂直管理,即高检院负责对全国检察业务经费的预、计、决算的分配、审核及汇总报销;省、市、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业务经费预、计、决算的分配、审核、汇总报销等,由各省、市、自治区检察院负责。但在1957年初又恢复了业务经费仍由同级人民政府拔给的规定。
  重建检察机关后,全区检察机关的行政经费、业务经费仍由同级政府拨给。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随着检察业务工作的快速发展,检察经费开支也迅速增加。为了减轻财政负担,防止检察经费的滥用,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将检察机关行政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按月拨付;对业务经费,则从检察机关追缴的赃款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安排;对“严打”斗争、查办专案等特殊业务,财政部门另行拨付一定的业务经费。全区检察机关还曾通过办劳动服务公司等一些集体企业,赚取部分利润,以弥补检察经费的不足,解决干警福利待遇偏低问题,安排一些干警家属就业。1998年全国政法队伍进行了教育整顿,全区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或撤销所办企业,或与所办企业、合办的企业脱钩。同时,检察机关追缴的赃款一律上缴财政,所需业务经费一律向同级政府报告,由政府根据本地财政状况予以安排。为了鼓励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挽回经济损失和节约经费开支,各地在安排业务经费时,一般仍按检察机关上缴财政收入总额的60%至95%的不等比例按需拨付。如遇检察机关兴建办公、办案技术用房或其他重大装备建设任务时,则100%的拨给检察机关使用,以弥补经费不足。
   全区检察机关在保证办案和各项业务开支的同时,严格了各项经费的管理,健全了财经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市检察机关经费收支情况统计表
   四、车辆装备 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建立之初,没有机动车辆,执行公务靠步行或搭乘公共汽车。之后,购置了一些自行车代步。
  重建后,全区各人民检察院通过上级人民检察院调拨和同级财政拨款购买等方式,陆续配置了吉普车、轿车、囚车、摩托车等多种执行公务用车。进入80年代中期以后,检察业务发展迅猛,为适应工作开展的需要,分(市)、县(区)院办案用车随之增多。到2005年止,全市检察机关共有各种办案用车136辆。车辆装备的增加,便利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办案效率。
  为保证车辆有效使用和维护交通安全,分(市)院和各县(区)院都很注重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车辆使用、维护、管理等制度,对车辆坚持按期保养和淘汰更新。抚州市(分)院交通工具演变情况全市检察机关车辆装备情况统计表
   五、检察服装
  1984年以前,人民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没有统一的制式服装。1984年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干部穿着统一制服的几项规定》。根据该《规定》的要求,抚州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从1984年5月1日开始着统一检察制服。检察服分春秋、夏、冬季三种。春秋服男装为豆绿色中长纤维华达呢军干服式制服,女装为豆绿色中长纤维华达呢西装式制服;夏服男装为米黄色的确良府绸小翻领制服,女服为米黄色的确良府绸西装式制服;冬服男装为豆绿色的确良卡叽军干服式罩服,女装为豆绿色的确良卡叽小翻领罩服,男女均外加豆绿色中长纤维华达呢棉大衣。帽式春秋季、夏季为大沿帽,冬季为军式棉帽。另有帽徽和肩章,帽徽为铝合金质国徽图案,肩章为红地镶金黄边呢质长方形硬肩章,正中加一枚铝合金质圆形国徽章。
  2000年,检察制服改装。这套2000式制服全面淡化了原检察制服的军队服装特点和色彩,从颜色到款式都作了重大改革,取消了过去的大沿帽、肩章、领花等具有军事化色彩的装饰,换之以西服式制服,用国际通行的胸徽作为执法标志,颜色改为国际化的能体现司法权威性、严肃性的深色调。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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