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档案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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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检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66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档案工作
分类号: G279.20
页数: 4
页码: 167-170
摘要: 检察档案是检察机关在实施法律监督的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表、声像及其他材料的总和。检察档案的原始记录性质,使它具有重要法律价值和史料价值,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因此,长期完好地保存检察档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专门性业务。
关键词: 检察档案 档案工作

内容

检察档案是检察机关在实施法律监督的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表、声像及其他材料的总和。检察档案的原始记录性质,使它具有重要法律价值和史料价值,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因此,长期完好地保存检察档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专门性业务。
  本区检察机关成立时,全区检察系统的档案分两级管理,即分、县院各设一名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收集管理本院承办的各项检察业务档案。1965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按照国家档案局和省检察院关于档案建设的规定和战备要求成立档案清理小组,对建国后的档案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按年度、性质、级别、保存期限等对有关文书资料、诉讼资料分别立卷、装订、编号、登记、归档保存,并逐步建立一些档案工作制度。
  “文革”期间,全区两级检察机关先后被砸烂,档案工作亦遭受严重破坏,全部档案交各级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统一保管,致使一些档案材料损毁、丢失、受潮,给档案管理与使用造成了混乱和困难。
  1979年全区两级检察机关先后重建,档案工作也随之全面恢复。分院在重建之初,就配有一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1983年后又成立了机关档案室,对全院文书、刑事案卷进行集中管理。在单位用房和经费紧缺的情况下,紧出一间30余平方米的办公室作档案室,并投资3000余元购置了公文橱柜10只、档案箱25只、复印机1台以及其他用品一批,为档案管理创造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同时,注重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先后两次派员参加地委办公室和地区档案局举办的文书档案学习班。1984年分院接管了由公安部门移交的“文革”前检察机关历史档案,并组织力量用了半年时间对所有文书、刑事档案进行彻底清理,对检察机关自制文件和刑事档案进行了重点修补、整理、装订、立卷和编写卷内目录。据统计,这次共清理文书档案544卷,刑事档案516卷。各县、市院在重建之后,也分别组织力量对“文革”前的档案进行了接管和初步清理。其中,乐安县院于1982年便率先在全区完成了档案清理工作,并被乐安县档案局评为乐安县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同时,还以此为契机,组织人力撰写了《乐安检察志》。
  1986年,高检院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关于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颁布实施,根据文件精神,全区检察机关的档案工作开始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方向迈进。同年7月,分院在金溪召开全区档案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院根据当时办公用房条件建立专用库房,确定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制定和健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借阅、使用、保密等制度,按照“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的要求购置相应设备,加强防护措施。金溪会议后,根据省院《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档案评比的通知》要求,分院组织力量对本院和全区所属12个县(市)院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评比。经检查发现,除黎川县院因无办公用房外,全区检察机关已建立档案室12个(含分院),配备专(兼)职档案员13名(其中分院专职1名),添置大小公文柜298个(其中分院70个)。全区共清理文书档案3399卷,诉讼档案14843卷和部分历史资料。在这次检查中,南丰县院、崇仁县院、原抚州市院分获前三名。通过检查评比,全区检察系统的档案工作在基础建设、机构人员、库房设备、规章制度、管理使用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加强和改善,为全区档案工作的管理使用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更好地发挥职能和作用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起步晚、条件差,整个档案工作仍存在着不少问题。
  1988年以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实施,全区检察机关的档案工作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1990年1月,分院在宜黄召开了全区检察机关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工作人员会议。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其相关规定,加强机关档案管理,对本单位的人事任免、诉讼案卷、文书档案、财会凭证、产权基建资料等要实行统一管理、及时归档,要做到案卷装订整齐,目录、索引、卡片三对口,档案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配套设施要齐全。会后,全区各检察院对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工作。到1990年底,全区检察机关档案室已普遍建立,档案管理配套设备已基本配齐。同年,在全省检察机关档案工作检查评比中,宜黄县院获全省第一名,广昌县院的易兴旺、金溪县院的徐晓华分别被评为全省优秀档案员。
   此后,全区两级检察机关的档案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以分院为例,到1995年底:
  一、已有较完整的管理体制。档案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副检察长直接领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并配备了多名专(兼)职档案干部,设立了综合档案室。
  二、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其中有:《档案室保密制度》、《机关档案工作制度》、《机关档案室借调阅制度》、《文书、诉讼案卷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档案室工作职责》、《档案干部岗位责任制》、《档案登记、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密、保卫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等13种。
   三、配备了良好的保管设备。设有专用档案库房,配有复印机、空调、温湿度仪表、消防设备和14套档案柜。
   四、有丰富的库存。共保存各类档案资料2220卷,其中文书档案1305卷,诉讼档案585卷,会计档案320卷,实物档案10件。
  五、建立了完整的档案检索体系。编有1955年至1968年和1978年至1994年全部档案的全宗介绍、卷内目录、全引目录、案卷目录,编制了机构沿革、文件汇编、基础数字汇编等编研资料。
  2002年,抚州市院(原抚州分院)新检察技术大楼落成,档案工作由此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在新检察技术大楼中,市院专辟出一个120余平方米的专用档案库房和阅览室(档案库存能容纳本院40年以上的档案),并为档案室配备了计算机、空调、温湿度计、碎纸机、打印机、密集架等设备。全市其它11个县、区检察院也先后对原有设备进行了升级换代。到2003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档案室全部配备了计算机并安装了检察机关档案管理系统。2004年3月,在省院组织下市院及11个县区院派员参加了在广东举办的档案管理系统培训班,通过学习,参训人员基本掌握了档案微机录入知识。到2005年止,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基本完成2000年以后的文书、诉讼档案目录录入计算机数据库的工作,利用计算机管理档案信息,极大地提高了档案资料检索速度和成功率,提高了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以档案工作达标升级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活动为手段,努力落实《江西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档案达标升级工作也取得丰硕成果。1999年底,全区12个分、县(市)院中有4个达到省一级标准,7个达省二级标准,1个达省三级标准,一级率为33.3%【注:省一级有分院(1995.11.29),崇仁、南城、宜黄等县院;省二级有金溪、乐安、资溪、东乡、临川、广昌、南丰等县(市)院;省三级有黎川县院】。继2001年临川区院档案室省一级达标后,2002年东乡、广昌、黎川、乐安、金溪、资溪等6个县院档案室先后达省一级标准。到2003年8月,随着南丰县院档案室一级达标,全市12个检察院档案室均已达省一级标准,一级率达100%,提前完成省院档案室达标升级三年目标。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加强档案管理的同时,注重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工作为检察业务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的功能。具体表现在:
  一、为编写各级各类地方志和检察志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如1982年乐安检察志,1986年南丰、宜黄、崇仁、原抚州市等县、市院检察志以及本志的编撰都从档案中获得了大量的原始资料。
  二、为复查申诉案件提供线索和依据。1978年以来,在拨乱反正中,业务档案为复查冤、假、错案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如南丰县院利用档案帮助有关部门查清一起事隔二十多年的错案;1987年6月乐安县院利用档案帮助一位60岁的政协委员黄开林平反。
  三、为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供资料。各种业务档案是调查研究的丰富资料库,通过对历史资料的分析研究,既可洞悉各种犯罪活动的特点规律,又可研究因人、因时施教,做到打防结合,并为制定、执行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如原分院副检察长廖仁财通过查阅档案、综合分析,写出了《在严惩杀人罪犯的同时,要加强预防犯罪的措施——关于136名杀人犯的分析》等两篇论文。
   抚州市(分)院档案统计表另:据不完全统计,市院现有1978年至2003年会计档案397本另82盒(其中2001、2002年残缺),声像档案12盒(其中录像11盒,光盘1张)。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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