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陋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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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304
颗粒名称: 第七节 陋习
分类号: K892.29
页数: 1
页码: 727
摘要: 《崇仁县志》中对崇仁县陋习的介绍。
关键词: 崇仁县 风俗习惯 陋习

内容

迷信
  遇有天灾人祸,病痛疾苦,多以求神、算命、卜卦、看相、测字、求签、画符、搧风、叫魂、看风水、问花树、耍罗汉法、跳神(又叫降体、即神附体)建醮、做道场、祀神牌等迷信活动。托平安的希望。建国后逐渐破除。
   赌博
  有铜宝、骰子、牌九、麻将、纸牌、铜钱牌、花会等赌具和形式。尤其是庙会期间,各地劣绅、流氓,聚众窝赌,借以敛财。建国后查禁甚严,赌博渐少,但未根绝。
   吸鸦片烟
  贩卖鸦片烟毒的商行、烟馆遍及城乡,吸食的人,上自官商、下至贩夫、役卒,为数不少,成瘾后,导致倾家荡产,身体羸弱,丧志荒业,沦为乞丐、盗匪者有之。民国后期,政府严查惩处,建国后才根本禁绝。
   弃婴、溺婴
  由于重男轻女和生活困难,有的人家将多生的女婴于夜深人静时,弃于别人门口或道旁,让人收养;尚有少数人家生女较多,于女婴坠地时,则私自溺死。建国后,弃婴鲜见,溺婴绝迹。
   歧视寡妇改嫁
  封建时代,提倡妇女从一而终,有的青年寡妇,被“贞节“的精神枷锁所禁锢,终生苦守空房,甚至有的少女,订婚后,其未婚夫即已死亡,也不能重行婚配,必须“望门守节”,博取建“贞节坊”、“节孝坊”等。清代我县共建有此种牌坊84座;还有“贞节堂”1所(附设育婴堂内),若是寡妇改嫁,至亲族戚百般阻挠,地方上土豪劣绅则诬指“二婚娘子,过路不生草”,乘机勒索“买路钱”,因此,寡妇改嫁,被迫多在夜晚隐蔽地方进行。
   妇女缠足
  清代以至民国初期,妇女以缠小脚为美。女孩刚学步时,母亲便用二寸宽的长布条,将其双足趾紧缠裹扎,疼痛难忍。成年,则骨折变形,步履艰难,民国中期以后,此习废除。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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