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娱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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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30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娱乐
分类号: K892.29
页数: 2
页码: 723—724
摘要: 崇仁县民间娱乐,喜吹、弹、歌唱,农村体育游戏有挤棍、抵扁担、踢毽子等活动,逢喜庆节日,各种娱乐活动盛行。
关键词: 崇仁县 风俗习惯 娱乐活动

内容

民间娱乐,喜吹、弹、歌唱,农村体育游戏有挤棍、抵扁担、踢毽子等活动,逢喜庆节日,各种娱乐活动盛行。
   玩灯
  春节至元宵期间,县人喜好龙灯、狮子灯、蚌壳灯、摇彩莲船,挑花篮灯等活动。龙灯用竹篾扎就,外糊红绿彩纸,有头有尾,中间七节或九节,以红布连结,内燃蜡烛,宛若一条通明透亮的红龙,由年轻壮汉各举一节,至街坊各户舞演,并伴舞狮子灯、摇彩莲船,锣鼓琴弦伴唱,或伴舞蚌壳、挑花篮灯等,甚为热闹。接受龙灯表演的人家,要给赏钱或香烟、果点。航埠、沙堤、六家桥、河上、东来、三山、郭圩、石庄、郊西等乡的大族村庄,则有择吉日提举条灯之俗,用一条长约5尺的木板,两端挖孔、板上缀四至六个方(圆)形灯笼,内燃蜡烛,每人肩负一条,用木棒把两条板灯的孑孔洞互相连结,首尾另加纸扎的形似龙头龙尾的灯笼,象一条红色透明的长龙。罗枧、廖州、圩里、郭圩等大村,一条龙灯,长达数百米,约有四、五百条板灯,晚上行进在田塅上,蜿蜒曲折,伴以鼓乐齐鸣,鞭爆喧天,有如金龙出岫,蔚为壮观。农村每年出灯,颇为隆重,争先恐后,戒律甚多,当晚并备酒肴,宴请前来观灯的亲友。
  孙坊、白鹭、三山、河上、沙堤、白陂、罗山等乡村的武术爱好者,于元宵前后自发组织舞狮子活动,先发贴子,约请亲戚观赏,至时,由3人操纵布制的青狮子或黄狮子,敲锣打鼓至亲戚家舞玩数十分钟,获得赏赐后,再至别家表演。
   演戏
  凡逢传统庙会、各姓祠堂出谱,富豪人家庆寿,街坊邻里都有自愿凑合钱财请戏班演戏的习惯。以三角班为普遍,京戏较少。建国后,出谱绝迹,庆寿亦不演戏,传统庙会则改演采茶戏或放电影,逢节日集会,组织专业或业余剧团公演戏剧或歌舞晚会。
   唱儒行
  建国前,县城逢盛大集会游行或迎神之时,在游行队伍中,有唱儒行的活动,由十岁上下的男女儿童2人,扮演剧中的生、旦角色,站在敞棚彩轿中,由四人抬着,缓慢行进在游行队伍中,并有琴弦鼓乐伴奏,唱几段京剧或三角班的折子戏,童声演唱,清脆动听,常获得群众喝彩赞扬,听众随彩轿行进,留连不舍。
   踩高跷
   民国中期,由北洋军阀的军人传入县城,由青壮年化装成各种戏剧角色,两脚分别绑扎在1—2米长的独木棍棒上,距地约高1米以上,踩着表演各种姿态。逢节日集会举行。
   扭秧歌,打腰鼓等
   此活动建国初期较为盛行。自60年代起,城乡群众普遍爱看电影,80年代电视、录象,日渐普及。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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