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体育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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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25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体育设施
分类号: TU984.14
页数: 1
页码: 565
摘要: 民国时期,我县体育设施简陋。民国二十九年(1940)后,中学、中心小学始设简易体育场、篮球场。1984年,崇仁县标准篮球场增加到17座,其中带看台灯光球场1座、灯光球场6座,水泥地面球场10座;田径运动场有400米跑道的1座、200米跑道的3座,各种体育运动场地48个,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农村尚有各种简易的球场和运动场。
关键词: 体育设施 崇仁县

内容

民国时期,我县体育设施简陋。民国二十九年(1940)后,中学、中心小学始设简易体育场、篮球场。
  民国三十年二月,县民众教育馆于泥湾洲(今桥南农贸市场)设立具体育场。
  1953年随着群众体育运动发展的需要,球类和田径运动场地有所扩大,县总工会于桥南胜利路中段(原工人俱乐部)首建三合土地面标准篮球场1座。
  1975年于泥湾洲建成水泥地面灯光球场1座,1980年拆迁至桥北人民会场右侧,面积1300平方米,拥有1000人的固定看台。
  1981年于桥北中山路中段东侧人民会场前面建成400米跑道田径场1座,面积14400平方米。
  1984年,全县标准篮球场增加到17座,其中带看台灯光球场1座、灯光球场6座,水泥地面球场10座;田径运动场有400米跑道的1座、200米跑道的3座,各种体育运动场地48个,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农村尚有各种简易的球场和运动场。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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