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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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24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体育
分类号: G812.756
页数: 7
页码: 559—565
摘要: 民国二十五年(1936)成立党政军学体委会崇仁分会,至1984年,全县标准篮球场增加到17座,其中带看台灯光球场1座、灯光球场6座,水泥地面球场10座;田径运动场有400米跑道的1座、200米跑道的3座,各种体育运动场地48个,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农村尚有各种简易的球场和运动场。
关键词: 体育事业发展 崇仁县

内容

民国二十五年(1936)成立党政军学体委会崇仁分会,设职员2人。 民国三十年,县民众教育馆建立公共体育场,负责组织开展群众体育运动。
  1953年县人民政府文教科设专职干部,负责体育运动日常工作。
  1958年,成立国防体育协会委员会。
  1960年成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合署县文教局,设专职干部1人。
  1968年至1971年,体育运动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崇仁县人民武装部兼管,由1名军代表和1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1972年恢复县体育运动委员会。
  1974年,创办县业余体校,开设篮球、乒乓球、武术班,有学员125人,教练6人。
  1976年成立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开设田径和乒乓球班,有学员24人,教练员3人。
   培训 挑选有一定技能和体育基础知识的10至14岁的少年,进入业余体校集训,每周3次训练,为省、地输送体育人才。同时,在参加省、地运动会或各项单项比赛前,进行选拔赛,选优集训。从1965年起,县里先后组织了篮球、足球、乒乓球、游泳、自行车等项选拔赛7次,计1234人次;田径、球类集训3期,计100人次,并向各级体工队输送运动员2人,其中送省体工队的运动员1人,送省体校的运动员1人。
  1980年至1982年举办了太极拳和广播操教练员训练班各1期,培训了骨干70余人。
  1983年举办了练功十八法训练班1期,计45人。
  1984年举办了鹤翔庄气功学习班2期,计110人。第二节群众体育 清末、民初,我县民间只有踢毽、挤棍、棋类、游泳、竞舟、武术等项的群众性体育游戏。
   民国中期,县城始有球类、环城赛跑和少数单项田径活动。
  50年代初期,县城职工篮球活动活跃,比赛频仍,在机关干部、职工、教师、学生中形成了“篮球热”。同时,广泛地开展了广播操、乒乓球、游泳和象棋等项体育活动。1955年县直机关企业学校有篮球队12个(其中女子篮球队1个),乒乓球队1个。建立了银行系统的银鹰体育协会,教育系统的钟声体育协会,以及县中的学生体育协会,县供销社、粮食局、卫生院等单位亦先后建立了体协筹备组织,当时各种体育协会会员近1000人,各体协对于活跃体育活动,发挥了一定作用。
  1958年,县成立国防体育协会,组织了航空和航海训练,从1969年至1973年间,于每年的7月16日全县组织规模宏大的武装泅渡和长游西宁水活动。
  1959年至1961年搞体育大跃进,出现浮夸风,随之出现三年严重自然灾害,我县群众体育事业受到阻碍和挫伤。
  1963年群众体育活动开始恢复,并分别举行了一次全县田径运动会和射击比赛,参加的运动员550人次。此后,田径、射击、投弹、游泳等国防体育活动有所加强。
  1970年起,每逢“元旦”、“春节”、“五一”、“五四”、“八一”和国庆等节日,县里即组织球类、象棋、投弹、射击、拔河等项体育比赛和冬季长跑活动。
  1971年县体委在凤岗公社进行农村体育试点工作,组织农民开展体操、拔河、武术、篮球、乒乓球、举石担、单双杠等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
  1974年在沙堤公社建立了农民射击队,并参加了地区的射击比赛。
  1975年在孙坊公社成立了我县第一支农民篮球队,坚持不脱产的业余训练,并参加了地区农民篮球比赛,夺得冠军。
  1982年,礼陂、三山、白陂、石庄等公社创办了农民文化宫,开展了篮球、乒乓球、象棋、康乐棋等项体育活动。
  1984年12月,县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有组织地开展老年人的体育活动。
   第三节学校体育 民国初期,县城相山、草庐等高等小学开设了体操课程,有体育教师授课。
   民国二十三年(1934),县立相山小学建立童子军40人,教练1人。 民国二十四年,办体育传习所1所,内设两个班级,有女教员4人,女学生44人。 民国二十六年后,县、区中心小学建立了童子军组织,学生上童子军训练课,开展体操、结绳等项体育活动。民国二十九年,兴办国民学校后,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体育课,有专任或兼任体育教师,设简易体育场,并组织篮球、乒乓球、田径队伍,渐次开展竞赛活动。 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五日,举行庆祝中国童子军节,机关代表、各校学生700余人参加,会后举行团体操表演。同年举行了全县学生体育竞赛,比赛项目有篮球、国术表演、环城赛跑等,各学校学生300余人参加。 建国后,各中学、完全小学普遍设有体育场和简易球场。50年代始,县城中学每年秋季举行一次体育运动会。尔后,各小学相继定期举行秋季运动会。1971年以来,每年或隔一年的5月或11月,举行一次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1954年,全县小学推行少年儿童广播体操和课堂眼保健操。
  1955年,县中、秋中开始实施“劳动卫国锻炼标准”(简称“劳卫制”)活动,1958年,县属2所中学(崇中、秋中)全面开展“劳卫制”锻炼,男女中学生全部参加。通过锻炼,符合标准的,分等级颁发铜质证章和合格证书。
  1964年,县中、相小重点实施“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县中有94人达一级体育锻炼标准,相小亦几十人达少年体育锻炼标准。1971年全县各级学校普遍推行。
  1965年至1984年,组织全县中、小学生的田径、球类、拔河、跳绳、游泳、广播操等单项比赛计22次,参加人数达6120人次。
  1971年至1983年间,选派中、小学生运动员代表队,分别参加地区举办的球类、游泳等项目的比赛,其中:1971年获中学生男子篮球赛第三名;少年女子乒乓球赛第一名。1972年,获小学生男子篮球赛第二名;小学生女子篮球赛第三名;少年游泳赛团体总分第四名。1976年,获中学生男子篮球赛第六名。1977年,获中学生男子排球赛第三名;女子排球赛第四名。1979年,获少年男子篮球赛第四名。1980年,获小足球邀请赛第三名。1981年、1982年分别获得地区第一、二届“新苗杯”足球赛第二名和第一名。1983年,获中学生女子足球赛第三名。
  1972年、1977年,组织中、小学学生代表队2次参加全省田径运动会,其中1972年少年运动员彭爱明获得60米第一名,并被选派参加了在广西柳州市举行的全国少年田径赛;1977年运动员黄飞云获三项全能第四名。1960年至1981年,选派代表队参加地区田径运动会6次,其中1960年获得团体总分第四名;1972年获男、女团体总分第三名;1976年获团体总分第五名;1977年获团体总分第六名;1980年6月参加抚州地区中学生“三好杯”篮球田径赛,获团体总分第五名,1981年6月参加抚州地区中学生“三好杯”排球田径赛,获团体总分第五名,女排第四名。
  1975年,全县中、小学校普遍推行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普及了青少年学生的体育运动;同年选派代表参加全省少年游泳赛,运动员程明如200米仰泳破地区纪录。
  1984年县体委与县妇联共同举办“六一”幼儿田径比赛,由县保育院及省、地驻县厂矿保育院的350名幼儿参加了比赛。第四节竞赛活动
   体育比赛
   民国二十二年(1933)11月25日—11月27日举行了全县第一次体育运动大会。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举行全县体育技能竞赛大会。
  民国三十二年、三十三年、三十五年、三十六年先后举行过4次秋季运动会。
  1951年4月举行了全县第一届职工体育运动会,参加的男、女运动员共100余人。1963年,举行全县田径运动会,参加的运动员有400人。1984年6月和8月,先后举行了全县民兵运动会和职工体育运动会,参加的运动员分别为350人和400人左右。自1957年至1984年,组织全县的田径、球类、象棋、射击、投弹、拔河、游泳、越野长跑等单项比赛计45次,参加的运动员共达10743人次。
  1956年,抚州专区举行第一届运动会,我县派出80余名运动员组成的代表队参加。1959、1964、1973、1978、1982年派出县代表队参加专(地)区第二至第六届运动会,其中1959、1964年先后均获团体总分第三名;1973年获得足球第一名、女子乒乓球第一名;1978年获得足球第二名、女子乒乓球第三名、女子排球第四名、自行车男子第五名、女子第四名、男子篮球第六名;1982年获得足球第二名、女子排球第四名、女子乒乓球第四名、自行车女子第三名、射击第六名、田径总分第四名。
  1959、1974、1978年我县运动员分别参加了江西省第二届、第四届和第五届运动会,其中3000米、110米栏和200米仰泳,刷新了抚州专(地)区的纪录。
  1972年参加全省乒乓球赛,获女子乙组单打第一名,运动员张小平(女)被选派参加了全国少年乒乓球赛。同年10月参加地区足球赛,获得第一名。
  1975年参加地区农民篮球赛,获男子第一名、女子第四名。
  1976年至1984年参加地区职工篮球赛4次,曾分别获得男子第三、四名、女子第四名。
  1977年参加地区登山比赛,获得男女团体第六名。
  1979年参加地区射击通讯赛,获得团体总分第四名。
  1984年参加地区业余体校比赛,获得第一名。
   此外,1960年,抚州专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于我县举行。
  1978年,抚州地区第五届全运会足球赛在我县举行。
  1981年,抚州地区第一届小学生“新苗杯”足球赛在我县举行。
  1983年,抚州地区第二届小学生“新苗杯”足球赛在我县举行。
  1972年、1982年,全省于我县举办1个篮球赛区和举行1次小学生足球赛。
  1960年至1984年,抚州专(地)区于我县先后举行了8次球类、棋类等的选拔赛、分区(片)赛和协作赛活动。体育成绩
   崇仁县体育运动竞赛最高纪录
   表5—12续表第五节体育设施
  民国时期,我县体育设施简陋。民国二十九年(1940)后,中学、中心小学始设简易体育场、篮球场。
  民国三十年二月,县民众教育馆于泥湾洲(今桥南农贸市场)设立具体育场。
  1953年随着群众体育运动发展的需要,球类和田径运动场地有所扩大,县总工会于桥南胜利路中段(原工人俱乐部)首建三合土地面标准篮球场1座。
  1975年于泥湾洲建成水泥地面灯光球场1座,1980年拆迁至桥北人民会场右侧,面积1300平方米,拥有1000人的固定看台。
  1981年于桥北中山路中段东侧人民会场前面建成400米跑道田径场1座,面积14400平方米。
  1984年,全县标准篮球场增加到17座,其中带看台灯光球场1座、灯光球场6座,水泥地面球场10座;田径运动场有400米跑道的1座、200米跑道的3座,各种体育运动场地48个,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农村尚有各种简易的球场和运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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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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