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村规族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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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上顿渡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386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村规族约
分类号: K892
页数: 1
页码: 375—375
摘要: 旧时,宗族乡规观念严重,俗有言传:亲有三代,族有万年,乡有乡规,族有族法。乡规极受重视,农村普遍流行,并有共同性的内容。如颁发学饼寿饼,对维护公有产物订有守则禁令,对私有产业买卖,须立契约为凭:对妇女歧视也有一套陈规约束。
关键词: 社会志 风俗 村规族约

内容

旧时,宗族乡规观念严重,俗有言传:亲有三代,族有万年,乡有乡规,族有族法。乡规极受重视,农村普遍流行,并有共同性的内容。如颁发学饼寿饼,对维护公有产物订有守则禁令,对私有产业买卖,须立契约为凭:对妇女歧视也有一套陈规约束。
  颁发学饼寿饼,一般农村每年冬至或正月初一,族中预订有族饼:小学一双,初中二双,高中四双,大学六双,出国留学十二双;男人称寿后,六十岁加发一双,七十岁加发二双,八十岁加发四双,九十岁加发六双,百岁鞠手捧托,有的农村还发灶墩饼,每户一双。其他村族多类此。
  村族对公有祠庙、众塘,竹本、古迹,胜景,经公议后,订有维护公约,违禁者,照族规论处,对有不正行为,涉及公益宗誉,要受到族规制裁,有严重影响的,如犯上、乱伦、盗窃等有罚款、不准吃井水,灭宗出族等处理规定。后果恶劣,送官惩办。每到冬至要开放祠庙,众议宗族大事,祭先祖,上新丁,禁恶例,立新章,掌权行令者,多为族中佼佼或权势之门。
  买卖契约私有产业买卖过户,必须先有中人说合,再则订立契约,契约有定例款式,要做到一字不讹,半句不差,代写人依照款式,根据买卖双方议定,依口代笔。主要内容(1)出卖承买人姓名,(2)土名坐落面积四址,(3)时值价目(4)随业出卖的上、下四围附属物的言明;(5)来历古格和典当转卖的开载;(6)出卖人亲手划号,中人、代笔人签证为凭,此外还有过继书,分家书、嫁书都有一定内容格式。
  歧视妇婴旧社会重男轻女观念严重,妇女禁赤脚露腿,男女授受不近,“低头妇女敞面汉,妇女说话不上算”,上梁、婚姻喜庆、妇婴言行都有种种约束,寡妇正月初一不准上柯堂,再嫁时要侧门出,入夜行。女多贫困之家,常有弃女婴、溺婴之闻,富家多女,亦多赔钱给他人为童养媳。解放后,多种清规戒律受到清除,妇女享有政怡,经济的同等权利,提高了妇女的合法权益,男女平等,不分尊卑。但在农村,旧习久传难改,如有女无儿不光彩,寡妇再嫁受蔑视。
  不准买子招夫旧时,村大族众者,姓清一色,族规明令,不准买丁招夫.族小人衰者,鳏寡之户,居于特殊情况,需买丁招夫情事,须经合族公议认可后,领酒损资,方载谱称丁,但亦多被歧视,为人所不齿。解放后,宗族观念大为打破,天下人民共一家,上山下乡插队受到良好影响,大多数目然村都有杂姓定居。寡妇招夫,孤独养子者,成了新风。

知识出处

上顿渡镇志

《上顿渡镇志》

出版者:中共临川区上顿渡镇委员会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进行编写,力求资料性、思想性、科学性的有机统一并注意突出时代特点与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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