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生猪产业管理的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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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南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2120
颗粒名称: 关于加强生猪产业管理的决定
分类号: D221/227
页数: 1
页码: 597
摘要: 关于加强生猪产业管理的决定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关键词: 会议文献 重要文献

内容

为加速发展我乡畜牧业生产,确保生猪税收任务的完成,大力培植生猪税源,维护我乡畜牧业生产的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法》及最近市府字(1996)3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科技兴牧,发展生猪生产
   畜牧兽医站是农业系统的五站之一,它的特点是集推广、执法(畜禽检疫)和服务于一体,因此必须做好三方面工作:①要把技术传授给农牧民,应用于畜牧业生产;②对畜禽及其产品实行全过程的检疫,保证肉类卫生质量,真正使群众吃上“放心肉”;③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帮助农牧民解决在生产和流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这三项工作既有行政行为,又有社会行为,必须妥善处理好这三者关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方式,使之形成“以防保检,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运行机制,确保生猪税的完成。
   二、完成生猪税的任务,必须完善生猪防疫承包制。
   各村委会必须大力协助兽医站做好生猪防疫、检疫、治疗等各项工作,减少生猪死亡,收好生猪包医费,使我乡生猪生产不断向前发展。
   三、加强兽医行业管理,坚决取缔无证兽医。
   近年来,在我乡出现了较多的无证兽医,他们以做兽医为副业,以赢利为目的,欺骗畜主,到处乱行医,无组织纪律,未经严格的考核和学习,文化科学业务技术极低,应有的医疗设备不齐全。贪图便宜购进过期的疫苗、劣质药品,致使发病率高、治愈率低,造成不必要的死亡,严重地干扰了兽医站的正常工作和畜牧业生产的发展,挫伤了群众的养猪积极性,影响了生猪税收的征收。今后一旦再发展闲散兽医行医,将以每人每次500元的罚款,造成疫情扩散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树立兽医人员的良好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围绕畜牧业生产服务。
   良好的职业道德,必须彻底改变工作作风,及时出诊巡回医疗、态度和气、精益求精,坚决做到五个一样:干部群众一个样,白天晚上一个样,距离远近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晴天雨天一个样,刻苦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再提高,对于责任事故给群众造成损失者,要严格赔偿。
   五、鼓励多养猪、养好猪
   今后凡一次性养猪超过6头,母猪超过2头以上者,兽医站一切优先照顾包医费免收50%,列入重点服务对象,并提供一条龙服务。
   以上决定望认真执行,确保有充足的生猪税源,并需落实到实处。
   湖南乡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四日

知识出处

湖南乡志

《湖南乡志》

出版者:湖南乡人民政府

本书对湖南乡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介绍,并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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