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资办学的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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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南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2116
颗粒名称: 关于集资办学的决定
分类号: D221/227
页数: 3
页码: 588-590
摘要: 中共湖南公社委员会、湖南公社管理委员会关于集资办学的决定。
关键词: 会议文献 重要文献

内容

湖党<1983>05号 湖管<1983>011号
   各大队、社属各单位、居委会:
   党的十二大把教育列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这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国情和整个战略目标作出的正确决策,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观客要求,振兴经济要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搞不好,到本世纪末,实现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任务就要落空。因此,我们必须有远大的眼光,极大的热情,重视教育事业,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通过多种渠道切实解决经费问题。中央和地方要逐年增加教育经费,厂矿、企业单位、农村合作组织都要集资办学,还应鼓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集资办学和私人办学”。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县委吸起外地集资办学的成功经验,发出临发<1983年>25号文件,决定一方面地方财政逐年增加教育经费,另一面,在全县筹集一部分社会资金办学,用“两条腿走路”办好教育事业。文件规定:
   一、集资范围:
   1、未列入县地方财政编制的单位<包括所属基层单位>;
   2、公社办的集体企业或合作组织;
   3、常年居住我社的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
   4、少青壮年文盲中不参加扫盲学习的人。
   二、集资对象:
   1、未列入县地方财政编制的单位<包括所属基层单位>;
   2、公社社属单位,集体企业或合作组织;
   3、常年居住我社的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
   4、少青壮年文盲中不参加扫盲学习的人。
   三、集资计算方法:
   1、未列入县地财政编制的单位,按一九八三年五月底在用干部,职工人数,人平集资二百元,省地驻社单位,如有学生在我社学校读书,按学生实际人数和读书年限计算,小学每个学生人平集资二百元;初中每个学生人平集资四百元;高中每个学生人平集资五百元。
   2、公社所属单位,集体企业或合作组织,上级分配我社集资任务为二十万零四千三百零一元,在分配这项集资任务的时候,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社实际情况经过反复认真研究,对集资办学有关事项作了如下决定:
   ①常年居住我社的非农业人口,人平集资三元;公社所属单位、企业集体的就业人员、大队全脱产干部和赤足医生、民办教师、合手固定工资等人,人平集资一元五角;常年居住我社的农业人口,人平集资一元,还要按耕地面积每亩集资二元,在校学生人平集资三元;少青壮年文盲每人每年缴交扫盲费伍元。这项集资“任务到人,以户缴交”。
   ②集资缴交方法:在校学生,公职老师,民办老师由学校在开学时负责收缴,统一交公社;
   非农业人口集资数,由粮管所按实际供应人数,在九月份底收缴完,统一交公社;
   公社所属单位,企业和集体组织,由企业办公室,在九月份底收缴完,统一交公社。
   农业人员和耕地面积集资及少、青、壮年文盲扫盲费<包括大队脱产干部、赤足医生收费>由大队在十二月底,收缴完交公社。
   3、资金管理使用:①筹集的教育经费,除上交县文教局外,其余由公社统一掌握使用,并由公社教育集资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此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②建立教育集资专帐户,做到专款专用。③集资得来的经费只限于办学基本建设,绝对不能用于教师的福利补助。④动用教育集资经费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先批后用的原则。用款单位写出报告,集资领导小组审查,公社党委批准,方可使用。
   四、加强对集资办学工作的领导:
   集资办学是一项智力投资,这项工作能不能搞好,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和管委会必须按照十二大精神,以更多的精力,不失时机地把教育工作紧紧地抓在自己手里。要肃静“左”的思想影响和克服小生产者的偏见,改变那些把教育部门单纯看成是“消费部门”把教育工作者看成“软任务”的旧观念。要定期研究,经常检查,随时解决发现的新问题,教育部门要改变作风,精打细算、挖掘潜力,合理使用经费,以较少的钱办更多的事,使我们的教育事业将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
   以上决定,希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公社委员会
   湖南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8月30日
   附集资数分配表

知识出处

湖南乡志

《湖南乡志》

出版者:湖南乡人民政府

本书对湖南乡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介绍,并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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