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词语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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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南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204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词语特点
分类号: H039
页数: 2
页码: 423-424
摘要: 湖南方言中的词语特点。
关键词: 湖南方言 词语特点

内容

第一节 词形比较
   词义相同,词形有别,这是湖南方言同普通话在词汇上的主要差异。具体说来,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词义相同,构词词素颠倒。如“灰尘”(普通话)称为“尘灰”(湖南方言);“要紧”(普通话)称为“紧要”(湖南方言);“热闹”(普通话)称为“闹热”(湖南方言);“公鸡”(普通话)称为“鸡公”(湖南方言);“浆糊”(普通话)称为“糊浆”(湖南方言)。
   二、词义相同,词素部分相同,部分不同。如“衣服”(普通话)称为“衣裳”(湖南方言);“窗门”(普通话)称为“搛门”(湖南方言);“台阶”(普通话)称为“斩阶”(湖南方言);“扫帚”(普通话)称为“叉帚”(湖南方言);“手帕”(普通话)称为“手捏子”(湖南方言);“阉鸡”(普通话)称为“线鸡”(湖南方言)。
   三、词义相同,附加成份不同。如“皮肤”(普通话)称为“皮”(湖南方言);“坟墓”(普通话)称为“坟”(湖南方言);“裙子”(普通话)称为“裙”(湖南方言);“梨”(普通话)称为“梨子”(湖南方言);“女”(普通话)称为“㚢哩”(湖南方言);“男人”(普通话)称为“男子人”(湖南方言)。
   四、词义相同,词形完全不同。如“臭虫”(普通话)称为“乌蜱”(湖南方言);“蚯蚓”(普通话)称为“河昵”(湖南方言);“漂亮”(普通话)称为“排场”(湖南方言);“干净”(普通话)称为“伶俐”(湖南方言);“肮脏”(普通话)称为“邋遢”(湖南方言)。
   第二节 词义变异
   词形相同,词义有异,这是由于湖南方言在发展过程中,某些词语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词义变化,出现了同普通话同类词语的同词异义现象。常见的词义变化有四:
   一、词义扩大
   即一些词语在普通话里涵义较窄,而在湖南方言中却可用来兼表与之相关的另一事物,词义相应扩大。例:
   吃——普通话专指用牙齿咀嚼东西。如“吃饭”、“吃菜”;湖南方言泛指用咀巴消化一切东西。如:“吃饭”、“吃菜”、“吃烟”、“吃酒”、“吃茶”等。
   烧——普通话只作动词用,如:“烧火”,湖南方言既用作动词,如在“烧煤”、“烧炭”;还用作形容词,如“头上发烧”(热)、“水烧(热)了”。
   博士——普通话专指学位。湖南方言对木匠亦称博士,词义比普通话大得多。
   二、词义缩小
   即同一词语,在湖南方言里涵义较窄,在普通话里涵义较广。例:
   面——湖南方言指面条,普通话则兼指用面粉、杂粮制成的各种面食品。
   水——湖南方言指冷水,把烧开水称为“烧茶”;普通话则兼指冷水和开水。
   饭——湖南方言专指干饭(如吃饭、吃粥,吃点心,分得清楚),普通话则兼指饭、粥等当餐食品。
   三、词义转移
   某些共同性的词语,在湖南方言里发生了词义转化。有的是部分转化,与原词的词义还保持着明显的联系。例如:
   月光(湖南方言)——月亮(普通话),热头(湖南方言)——太阳(普通话)
   有的词义转化后,面目全非,与这个词的原义很难联系上。例如:样(湖南方言)——热闹(普通话),囤哩(湖南方言)——棉袄(普通话),哈脆(湖南方言)——喷嚏(普通话)

知识出处

湖南乡志

《湖南乡志》

出版者:湖南乡人民政府

本书对湖南乡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介绍,并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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