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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农商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湖南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192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商习俗
分类号:
K892.28
页数:
1
页码:
356
摘要:
境内的农商风俗。
关键词:
农商习俗
风俗习惯
内容
开秧本乡春插向有“开秧”之习。开秧时,先在秧田塍上点烛、烧香、化纸、放爆竹,谓之敬“五谷神”。然后下田拔秧,并将第一扎秧放在神台上供奉,祈求“五谷丰登。”
开张旧时,南杂店、服装店、酒店作兴“开张”。开张时,门上贴“抬头见喜”“对我生财”等红纸条,店主上祭品,点香烛,放爆竹,恭请“财神爷”赵公元帅归位,保佑本店本作坊“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
酬年酒腊月二十四日,农历小年这天中午,商店、作坊都要大摆酒宴,招待本店工人,表示酬谢。一是结算往来帐目,二是确定工人、店员的去留。凡坐边席的都表示留用,若坐上席的则表示辞退。解放后,此俗已废。
帮工换工是民间劳动力余缺自愿互相调剂的传统习惯。帮工,有亲戚好友的无偿帮工,也有遭天灾人祸,同宗至亲给予义务帮工。换工,是邻里亲友之间,按农事急缓合理安排时间的临时换工,还有以牛工换人工的习惯。解放后,助人为乐的社会新风日益兴起换工和义务帮工,已不再局限亲戚,同宗之所谓“亲关系”,而是一家有难,众人支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帮工、换工的习俗不多见。
买卖耕牛旧俗颇有讲究。买牛户选中膘肥体壮的牛以后,必须用红布或红头绳系在牛角,中间扣上一枚“通元宝”,以祈吉祥。卖牛户将牛卖出后,决不连同牛绳交付买方,以示自家续养耕牛兴旺发达。
买卖生猪俗有生猪上市出售,卖主要对买主包墟的习惯,即这一墟到下墟的三天时间内,生猪发病甚至死亡,经及时通报,卖主负责退回全部货款。
带徒弟民国以前,境内手工行业带徒,不论艺业轻重繁简,只收男徒,不带女徒,学徒期限一律三年。师徒关系一经认定,徒弟必择吉日,红市包钱(包括育教钱和押金)及酒肉礼物奉献师傅。学徒期间,徒工劳动所得,悉数归师。师傅在第一年支给徒工全年收入的七分之一,第二年三分之一,第三年二分之一。中途退出另从他师,入门时所交押金不退还。三年期满行谢师礼,师傅退还押金。建国后,个人带徒的喊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手工业户,沿用旧俗带徒,且出现大批女徒。
知识出处
《湖南乡志》
出版者:湖南乡人民政府
本书对湖南乡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介绍,并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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