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湖南乡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11883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政治待遇 |
| 分类号: | G451.5 |
| 页数: | 1 |
| 页码: | 346 |
| 摘要: | 明清以前,尊孔崇儒。传孔孟之道的师长,向来为人们尊重。民国时期,教员的社会地位,中学与小学有别,同为中小学,省立与县立又有所不同。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从各方面关心照顾教师,尊称教师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从50年代后期开始,党在对待知识分子问题上,犯了严重的“左”倾错误。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不少小学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有的被开除公职,下放劳动,有多被当作“黑帮分子”“牛鬼蛇神”挨批受斗,1978年后改正错工时的“右派分子”,平反冤、假、错案,从1985年开始全国统一以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此后每逢教师节,都隆重庆祝,并广泛开展尊师活动。教师的政治地位空前提高。 |
| 关键词: | 教师待遇 政治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