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的教师生活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湖南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1880
颗粒名称: 清朝时的教师生活待遇
分类号: G451.5
页数: 1
页码: 344
摘要: 清朝,私塾教师待遇一般以稻谷计,低者年仅二三十石(每石120斤),也有以银元计算的,一般100-150元,塾师吃饭,由学生轮供,节日学生还有送礼的。乡学“主讲修膳,每年捌拾两,按上下半年两次交送,聘金贰两,三节节仪壹两贰钱。”
关键词: 教师待遇 生活待遇

内容

清朝,私塾教师待遇一般以稻谷计,低者年仅二三十石(每石120斤),也有以银元计算的,一般100-150元,塾师吃饭,由学生轮供,节日学生还有送礼的。乡学“主讲修膳,每年捌拾两,按上下半年两次交送,聘金贰两,三节节仪壹两贰钱。”

知识出处

湖南乡志

《湖南乡志》

出版者:湖南乡人民政府

本书对湖南乡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介绍,并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