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湖南乡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11838 |
| 颗粒名称: | 民国时期的课程安排 |
| 分类号: | G473.4 |
| 页数: | 2 |
| 页码: | 321-322 |
| 摘要: | 宣统三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廷后,中华民国政府始仿欧美,兼采德、日之长,对全国教育体制形成内容均作较大的改革。民国元年所定课程标准不分文实,其科目有修身、外国语、国文、历史、地理、算学、博物、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乐歌、体操,女子中学加设家事、缝纫。民国21年,取消学分制和选修科目,高中文理不分科,初中设公民、体育、卫生、国文、地理、历史、英语、算学、植物、动物、化学、物理、劳作、图画、音乐等课程;高中设公民、体育、卫生、军训、国文、英语、算学、生物学、化学、物理、本国史、外国史、本国地理、外国地理、伦理、图画、音乐等课程。 |
| 关键词: | 教育制度 课程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