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卫生组织和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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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南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179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卫生组织和机构设置
分类号: R197
页数: 2
页码: 302-303
摘要: 民国时期,乡境内以个体郎中行医为主。1950年鹏溪流坊嘉溪等乡部分中医人员联合起来开办联合诊所。1951年设嘉溪卫生所。1958年联合诊所合并成立湖南公社卫生院,院址迁原东临公路鸽碧山。各诊所改为医疗站。 1969年6月湖南公社认真落实毛主席关于“把医疗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开始以大队为单位建立合作医疗站(合作医疗站医生称“赤脚医生”),合作医疗站由大队直接管理,赤脚医生工资由大队从提留中开支。
关键词: 卫生组织 机构设置

内容

民国时期,乡境内以个体郎中行医为主。1950年鹏溪流坊嘉溪等乡部分中医人员联合起来开办联合诊所。1951年设嘉溪卫生所。1958年联合诊所合并成立湖南公社卫生院,院址迁原东临公路鸽碧山。各诊所改为医疗站。
  1969年6月湖南公社认真落实毛主席关于“把医疗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开始以大队为单位建立合作医疗站(合作医疗站医生称“赤脚医生”),合作医疗站由大队直接管理,赤脚医生工资由大队从提留中开支。
   1978年,各大队医疗站改为卫生所,资金主要来自集体筹措,县财政只在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和医疗设备方面拨款补助。
   1981年以后,农村大队(行政村)一级医疗机构逐步改为全额收费,自负盈亏的医疗站。湖南卫生院归县卫生局直接领导,属大集体性质,医院工作人员属大集体编制。当时湖南公社医医有医护人员36名,其它工作人员3名。
   1982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各村医疗站自行解散。赤脚医生自购药物,仍在各村为群众看病。
   2003年,全乡有村卫生点40个,占全乡村委会总数的100%,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各村医生45人。
   1997年11月,湖南乡各村全面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制订了《湖南乡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实施办法》,《办法》共计七章三十三条。《办法》规定参加合作医疗保健的农民,每人每年交纳保健资金20元,乡政府村分委会各资助每人每年1元。农民治病大病、小病均给一定的补偿,即一次性医疗费在1000元以下的可补偿15,1000—1500元可补偿20%,1500—2000元可补偿25%,最高补偿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
   湖南乡卫生院 创建于1958年,医院址陶瓷厂(原东临公路侧面)现已迁主孔桥村金临公路边。医院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设内科、中医、妇产、耳鼻咽喉、B超、以及预防保建等和室。有床位18张。卫生院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临川区卫生局。现有在编医护人员(包括鹏溪分院)37人其中主治医师7人,熊伏明、刘茂庆、艾正义、张文钦、殷国权、陈福华、李小强、主管药师1人:章全太;主管护士4人:杨冬梅、李丽芬、王华兰、陈冬梅。退休医师15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雷珊辉;主治医师2人:吁小梅,郑海泉。主管护士1人:黄顺贞,现任院长熊伏明。历任院长:吁忠和、周寿科、黄小涛、章全太、徐辉、熊伏明。

知识出处

湖南乡志

《湖南乡志》

出版者:湖南乡人民政府

本书对湖南乡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介绍,并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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