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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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778
颗粒名称: 发展概况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民国初期,抚州地区不少中小学生一直坚持勤工俭学。省立临川中学学生、革命家傅烈就曾与邓小平一起在法国勤工俭学。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民国初期,抚州地区不少中小学生一直坚持勤工俭学。省立临川中学学生、革命家傅烈就曾与邓小平一起在法国勤工俭学。1939年后,抗日战争爆发,全国各地物价飞涨,人民生活非常艰难,贫苦家庭的学生无力负担昂贵的学杂费,多采取半工半读的办法来完成学业。当时,临川中学高中部搬迁到光泽县,不少同学因家境贫寒难于上学,教师便介绍他们到县劳工小学当教员,实行半教半读;有的学生帮助学校做杂事或到大街上擦皮鞋,挣钱缴纳学杂费;有的学生利用学余时间,将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如育花、养蜂等,挣钱以完成学业。
   新中国成立初,全区中小学学习解放区的办学经验,自力更生,勤俭办学。一是自己修建校舍。当时,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小学校舍大部分是祠堂庙宇,还有不少危房,必须进行改建,改建工作大部分由师生自己动手完成。二是收旧利废,自制篮球架、教学仪器、动植物标本等,各县区学校时常举行教具展览。
   1958年“大跃进”,全区中小学纷纷创办工厂、农场,教师纷纷下乡下厂参加大炼钢铁;不少小学办起编草席、打草鞋、搓草绳、剥棉皮杆、补胶鞋、打斗笠等简易手工工厂,或组织学生拾稻穗、捡棉花、采椽子、摘金银花、收油菜籽等;一些中学办起铁匠铺、木匠铺、篾匠铺、石匠铺、农具修理厂,有的办起弹簧厂、印刷厂等。众多的学校建立了林果实验园地、少年家禽家畜饲养场和红领巾义务劳动队等。如临川县中小学就建起工厂303个,小型农场310个,米丘林实验园地10个,青少年家禽家畜饲养场12个,红领巾义务劳动队34个,种试验田1700亩,养鱼2万尾,还饲养鸡、鸭、兔、猪等。这一年各校勤工俭学均取得突出成绩。1959年后,各校勤工俭学活动逐步纳入正轨。“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学校出现了以劳动代教学的不正常现象。1971年,省革委领导强调学校大建“四场、三室、一队”(四场:农场、林场、饲养场、工厂;三室:阶级教育展览室、时事教育展览室、红色书籍阅览室;一队:宣传队),中小学的校办工厂、农场越来越多,教学工作被普遍忽视,教育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1976年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勤工俭学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校办工厂和农场的管理得到加强,既注重“育人”功能的发挥,又注重经济效益的提高,使教育与生产劳动逐步实现了有机结合。中小学生在课余或“农忙假”期间,被学校安排到校办工厂或农场参加劳动。
   1982年,地区文教局、财政局下发《关于大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因地制宜,小型多样,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1984年,各县(市)开始对校办工厂、农场进行整顿,加强管理。是年,各县(市)相继成立勤工俭学办公室。
   1986年7月,地区组团参加“江西省首届校办工厂、农场产品展览展销会”,12个县(市)共参展电工器材、轻工化工、日用百货、装潢印刷、玩具、竹木家具、藤制品、农副产品、五金机械等9类80余种产品,照片40余幅,展示了抚州地区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取得的成绩。1987年1月,地区教育局根据《江西省中小学勤工俭学“七五”规划》,对全
  区的勤工俭学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指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国家教委提出的“巩固提高、积极发展、统筹安排、坚持改革、讲究效益、注重育人”的发展方针,扎扎实实地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各县(市)认真抓好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校办工厂和农场的管理,大力开展以小秋收、小果园、小渔塘、小猪场、小作坊等为内容的“五小”活动,使育人与创收有机结合。全区有1821所中小学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有校办工厂62个,学农基地538个。
   1988年4月,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试行勤工俭学目标管理的通知》和《抚州地区勤工俭学评估标准(试行)》,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能作用发挥、计划任务完成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使勤工俭学管理前进了一大步。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校办产业,特别是校办工厂和第三产业受到很大冲击,勤工俭学面临严峻的考验。为了保证勤工俭学的健康发展,1989年4月,地区教育局转发了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小学勤工俭学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各县(市)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努力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勤工俭学的统一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勤工俭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991年5月,地区教育局与财政局转发了国家教委、财政部修改后的《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财务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补充规定。12月,地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全区各县(市)、中等专业学校及地区农职教中心的劳动基地和勤工俭学活动进行评估检查。1992年5月,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校服制作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勤工俭学的高度出发,妥善解决校服制作问题,并暂定由抚州、临川、南丰三县(市)的职业学校服装厂生产制作全区学校所需校服。1993年4月,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行全区教育企业认证公告的通告》,对全区校办企业提出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要求。1994年2月,地区教育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起,原福利企业和学校办企业免交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10月,地区教育局转发省教委《关于贯彻〈江西省校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的意见》,结合全区勤工俭学工作的实际,提出了补充意见。
   1995年4月,地区教育局召开全区勤工俭学工作会议;10月,下发《关于制止勤工俭学工作中乱摊派的紧急通知》。1996年11月,地区教育局抽调人员对各县(市)勤工俭学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发挥、校办产业巩固发展等情况进行检查。1997年3月,乐安县被省教委评为校园经济先进县。10月,地区教委创办抚州教育印刷厂。1998年,南城县被省教委评为校园经济先进县。
   经过广大师生的积极努力,全区形成了以印刷、服装生产为主的校办企业群、以种养为主的校园经济带和第三产业服务网点组成的勤工俭学网络。广大师生通过勤工俭学活动,学到了不少实用技术,增强了劳动观点,也为社会创造了一定的经济价值。
   1986年至2000年,全区年年超额完成省教委下达的勤工俭学任务,先后有50多个单位、156人被评为全省勤工俭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乐安、南城、金溪、黎川4县先后通过省教委校园经济检查组的评审,被评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园经济先进县。1988年,南丰县勤工俭学办公室、宜黄县风岗镇中心小学被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部四部委评为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先进集体。1990年,地区教委被评为全省勤工俭学先进单位。1994年至1997年,地区勤工俭学办公室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勤工俭学先进单位;临川、宜黄和资溪等县多次被评为全省勤工俭学先进县(市)。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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