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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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756
颗粒名称: 教育技术装备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7
摘要: 教育技术装备的发展概况,教育技术装备机构, 教学仪器装备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第一节 发展概况
   民国时期,抚州地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几乎是空白,只有省立中等学校如临川中学因有省拨教育经费,才配备了一些教学仪器。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中小学教学仪器的装配。50年代至60年代,全省教育事业经费中就列有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经费,由省教育厅掌握,集中统一使用。1958年7月,江西省教学仪器供应站成立,负责供应全省中小学的教学仪器设备。
   “文化大革命”期间,不少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散失,实验室、仪器储藏室和图书馆被改作他用。1975年,地区革委会政治部教育组下发《关于认真搞好教学仪器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县(市)和学校要由专人负责教学仪器分配、管理,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做到接收、管理、分发手续健全,帐目清楚。
   1976年,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工作得到恢复。9月,根据江西省文教办公室教育组通知,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实行省、地两级管理,省教学仪器设备供应站(后改为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做好部管产品、兄弟省(市)协作产品的订购、分配,省内重点产品的生产组织、分配和新产品试制与推广等工作;地(市)教育局(组)负责安排本地区仪器的生产,开展自制教具活动,做好省、地两级产品分配和本地区教学仪器规划工作。仪器经费,省、地各掌管50%。抚州地、县(市)两级都指定了专人负责管理,并鼓励中小学自制教具,增添教学设备。
   1979年5月,地区文教局转发进贤县文教局《教学仪器设备物资管理办法(草案)》、《学校实验员职责范围(试行草案)》、《中学生实验守则(试行草案)》,要求各校规范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全区的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
   1983年,各县(市)均有1至2名干部负责教学仪器管理工作,重点中学理科实验员由1980年的13人增加到47人,一般完中和地区直接装备的学校基本上都配有1至2名专职实验管理员,不少小学也加强了实验室的管理。这一年,全区中学共有实验管理员84名,实验室80间计5000平方米,保管室120间计4500平方米,有仪器柜1600张,实验桌1300张,许多城区中学专门开设了教学仪器室。1981—1985年,全区装备了65所中学和57所小学的教学仪器。1989年至1991年,全区重点装备了43所农村初中、400余所小学和已宣布实施义务教育的乡镇学校的教学仪器,许多学校还添置了图书资料和体育器材。地区制定了基本普及实验教学实施方案,加强了教学仪器的管理,健全了教学仪器的“建、配、管、用”制度。1992年3月,省教委对抚州市和临川、南丰县实验教学进行检查验收,三个县(市)均达到省定的实验教学普及县要求,总平均分为95.7分,被检查学校的合格率在99%以上,成为普及实验教学的合格县。临川在全省实验教学普及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1978年至1998年,省下拨抚州地区教学仪器专项经费782.62万元,地区、县(市)自筹教学仪器经费1102.61万元,11个县(市)均达实验教学普及县的要求。
   2000年,地区教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教育技术装备机构的建设和稳定,重点抓好中小学理科仪器装备达标,逐步建设语言、音乐、体育、美术、劳技、计算机多功能教室及图书馆(室),配备各学科的教学仪器设施,在抓好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的基础上,逐步实施中小学计算机校园网或局域网建设。
   据2000年统计,全区中小学共新建实验教学楼561栋,实验室768间,仪器储藏室2559间,委属4所中专和全区14所重点中学的教学仪器均按标准配齐,教学仪器设备价值2884.53万元,其中1999年新增仪器设备260.21万元;有图书资料621万册,其中1999年新增图书38.21万册。全区先后有29个单位和45位工作人员,被评为全省中小学实验室与仪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16件自制教具获全国或省优秀自制教具奖,13篇论文获省优秀实验教学论文奖。
   8-11 1979—2000年抚州地区教育技术装备情况
   单位:万元
   第二节 教育技术装备机构1973年以前,抚州地区没有专设的教学仪器供应和管理机构,有关工作由地区教育组
  指定一人兼管。1973年至1977年,教学仪器工作由地区教研室兼管。1978年,抚州地区教学仪器供应站成立,属地区文化教育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区中小学及师范学校的教学仪器供应和管理工作,以后又增加了电化教学器材的供应和管理职能。当时人员编制为3名,1982年,增至7名。
   1984年,抚州地区教学仪器供应站更名为抚州地区教学仪器站,与地区电化教育馆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增至10名。1988年,抚州地区电化教育馆正式分出。
   1990年,抚州地区教学仪器站更名为抚州地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全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及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规划,组织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实施、验收及图书馆(室)的达标验收工作。(2)制定各类学校实验和图书用房、设施、仪器设备配备方案,并组织实施。(3)提出各类学校实验室和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具体的配备标准,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4)健全实验室和图书馆(室)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5)负责组织实验室和图书馆(室)的业务检查、评估工作。(6)组织中小学教学仪器、音乐、体育、美术、劳技、卫生器材和图书等物资的采购供应、质量管理和效益评价工作,指导中小学自制教具活动。(7)负责计算机的装备工作。2000年,全区11个县(市)均设立了教育技术装备站,配备了专职站长和工作人员,学校均成立了实验教学领导机构,配有专兼职实验教师。
   第三节 教学仪器装备
   抚州地区的教学仪器装备工作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抓好重点中小学装备工作;第二步,抓好仪器装备普及试点县装备工作;第三步,抓好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的全面普及。
   1955年,全区有1所重点中学(临川中学)得到省教育厅下拨的教学仪器。1979年,全区在教学仪器的分配上实行“三优先”,即优先装备重点学校;优先装备仪器保管使用好、实验设备条件好的学校;优先装备演示实验仪器,然后装备分组实验仪器。这一年,地区直接装备了抚州一中、临川一中、进贤县李渡中学、乐安县龚坊中学等4所地级重点中学的教学仪器。
   1980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高中”、“争取二三年内或三五年内将师范学校和重点高中的理化生教学仪器装备好”的指示精神,地区教学仪器站直接装备的学校改为全区13所重点中学、3所师范学校和部分实验条件较好的中小学。崇仁、黎川县教育局配备了专职干部负责教学仪器工作,其他县(市)则设人兼管。1981年底,抚州一中、乐安一中率先建成实验大楼。全区用于教学仪器方面的经费计45万元,装备了33所重点中小学和师范学校。地区仪器站制定了“实验室规则”、“实验员职责”等规章制度,建立了仪器帐目,下发了统一帐簿。金溪县成立了全区第一个县级仪器站。
   1982年2月,地区对直接装备教学仪器的学校应具备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5月,在临川县举办了有70人参加的全区自制教具展览和表演。地区直接装备了26所中学、30所小学的仪器和重点中学、师范的体育器材。1983年7月,全区举办物理实验员培训班,装备16所中学的教学仪器。1984年8月,地区在南城师范举办重点中学、师范和普通中学专、兼职生物实验教师培训班。是年有8个县(市)成立了仪器站,乐安一中成立了全区第一个实验教学教研组。1985年,全省推广抚州地区集中配套装备教学仪器办法,并在东乡师范
  举办了一期仪器维修培训班。8月,地区向县(市)站、学校转发乐安县仪器站整理的《初中理、化、生等学科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名称、所需仪器数量一览表》,推动全区的实验教学工作。1986年,地区开展县(市)教学仪器工作大检查,并为部分具备实验条件的职业技术学校配备了文化基础课所需的仪器。1987年,地区制发《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成立实验教研组,建立一支有专业知识的管理队伍,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目标管理,建立档案,并装备了19所农村初中和实验小学的教学仪器。
   1988年,省教委下发《中学实验室工作规范》、《中学实验室工作人员任职条件》、《江西省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江西省地、市教学仪器工作检查评比评分标准》(试行)、《江西省县(市、区)级教学仪器工作检查评比评分标准》(试行)、《江西省中学实验室工作检查评比评分标准》(试行),中小学实验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1989年,全区共筹集资金50万元,重点装备了23所农村初中、42所小学的教学仪器,教学仪器设备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1991年,地区组织人员重点深入南城、抚州、临川、南丰、资溪等县(市)检查督促实验教学普及工作,并确定南城为全区实验教学普及试点县。南城县举办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并派人参加省站风琴维修培训班。广昌、南丰、南城、临川等地以县政府名义首次向学生收取实验费,以解决仪器经费的不足。全区订购教学仪器达100万元,下发教学仪器140万元,检测教学仪器340余种,新装备中学20所,小学400余所。
   1992年,南城县通过省教委普及实验教学县达标验收,成为全省首批普及实验教学县之一。3月,全省首次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南城县召开,并为南城、南昌、宜丰和德安等4县颁发了“普及实验教学县”铜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委联合发出《关于收取中小学教学实验设备费(试行)的通知》,规定了收费标准,强调“专户储存,专款使用”。抚州、临川、南丰、东乡、资溪、广昌等县(市)教育局与各乡镇教办、中小学层层签订普及实验教学责任状,全区自筹仪器经费220余万元,创历年自筹仪器经费最高纪录。9月,地区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的意见》。其有关要求如下:
   8-12 学校最低藏书量
   8-13 学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最低数
   8-14 学生阅览室最低馆舍要求
   1993年,抚州、临川、南丰、东乡、资溪等5个县(市)通过了省教委普及实验教学县达标验收。国家教委颁发新编中小学仪器配备目录,地区按新的标准配备仪器。地区转发了省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工作的几点意见》,逐步将装备重心转移到图书馆(室)的建设上来,全区中小学新增图书资料52.13万册。1994年,地区制发《抚州地区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实施具体办法》,从“建、配、管、用”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黎川县通过了省教委普及实验教学县达标验收。翌年,广昌、宜黄两县也通过了省教委验收,全区共有9个县(市)实现了普及实验教学县目标。1995年4月,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增加中学化学实验室工作人员保健津贴的通知》,规定从事化学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教师保健津贴每人每月由6元增加至15元。1996年,地区帮助宜黄、崇仁县订购音、体、美器材近10万元,帮助南城、东乡等县购书6万余元,协助省站完成广昌、南丰两县世行贷款购书72万元。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室)新增图书资料25万册,生均图书8册。1997年,崇仁县通过省教委普及实验教学县达标验收。地区教委成立了图书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和管理,并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临川中学、南丰一中、宜黄一中等学校先后建成规模宏大的图书大楼,图书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1978年至1997年,江西省财政部门拨给抚州地区的教学仪器经费为618.8万元,地区拨款148.41万元,县(市)自筹经费931.5万元。到1997年底,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共装备电脑室38间,电脑503台,语音室20间,录音机2500台,摄影机300台,新建中小学实验楼139幢,新增实验室、仪器室1.7万平方米,新添实验桌凳3920套,仪器橱2425顶。
   1998年初,地区教委转发国家教委《关于印发“九五”期间全国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意见的通知》,对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月,地区在崇仁县召开全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现场会。5月,乐安县通过省实验教学普及县验收。8月,地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对全区14所重点中学、11所农村完中、10所实验小学、25所初级中学及11所中心完小的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的装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一)全区的普及教学实验达标县的水平大大提高,中学理化生学科的实验及小学自然实验在全区村完小以上学校基本开展起来;(二)中小学的教育技术装备重点已经转移到图书装备和图书馆室建设上来,临川一中、二中和南城一中的图书馆建设走在全区中小学的前列,广昌、南丰、乐安、宜黄4县通过贷款和义务教育扶贫装备的中小学图书达100万册;(三)计算机开始大面积进入课堂,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开始启动,全区14所重点中学均装备了30至90台以上的计算机,临川一中建有计算机专用教室3间,中心控制室1间,电子阅览室1间,有计算机120台,学生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教育信息漫游,可在电脑上绘制地图,设计解题方案。9月,地区教委下发《关于加强我区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工作的通知》,决定将计算机课程列为中小学指定的选修课,并规定了教学时间和内容、教材和教师配备、教学研究和教学装备等具体事项。1999年,金溪县也通过了省教委普及教学实验县达标验收,全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装
  备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00年,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全面启动,南城、临川、广昌、南丰、黎川、崇仁等县(市)重点中学兴建了专门的图书馆大楼,各校藏书均在4万册以上。8月,地区教委、财政局和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计算机装备和语音室装备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区中小学计算机装备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的原则,包括严格控制装机品牌,严格执行报批手续,严格执行招标规定,严格把好质量关,严格执行收费审批程序,严格做好装备管理工作。对拒不执行文件规定的学校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造成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7月,省、地教育技术装备站为南丰二中、黎川二中、乐安二中装备了计算机网络教室,配备了“联想”品牌电脑90余台,全区中小学计算机装备及校园网络建设开始步入规范化轨道。
   8-15 1979—2000年抚州地区教育技术装备经费
   单位:万元
   注:(1)该表数据系地区教育技术装备站经手接收、购买、下发的教学仪器、电教器材、图书等。(2)各县(市)站、学校自行购置的教学仪器、电教器材、图书等未计算在内。(3)表中1982年至1984年的省拨仪器经费,含电教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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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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