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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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712
颗粒名称: 中国共产党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5
摘要: 学校中的中共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的中共组织,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一、学校中的中共组织
   1926年,国民革命北伐军由赣南直进广昌、南丰、南城、宜黄。10月,北伐军攻克抚州城,随北伐军来抚州的中共党员陈奇涵、曾燕堂、钟赤心等,分别以北伐军总政治部特派员、北伐军第十四军政治部特派员和国民党赣东特派员的公开身份,开始在抚州筹建中国共产党组织。11月,抚州地区的第一个中共组织——中共临川支部成立。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大批先进的工农群众和优秀青年学生要求加入共产党。当时,临川的省立第三师范和省立第七中学有数十位学生先后被吸收为中共党员。12月,中共临川支部分别在省立第三师范和七中建立党小组。1927年1月,中共临川支部扩大为中共临川特别支部,省立三师和
  七中党小组也随之扩大为党支部。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共组织在学校活动时间不长。此后至1949年5月,除宜黄县私立襄藩小学有3位教师于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建立中共地下支部外,全区其他学校没有中共组织。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区中小学党员很少,没有单独成立中共组织,一般是几个学校,或学校与文教卫生机构联合成立党支部。1956年以后,学校党员人数逐渐增多,全区中小学开始单独成立中共基层组织。50年代末至70年代,全区完全中学、规模较大的初级中学和少部分城市完全小学先后建立了党支部;规模较小的初级中学和大部分城镇完全小学,因党员人数少,便几个学校联合建立党支部,有的则参加中学党支部活动。80年代以后,全区完全中学、乡(镇)初级中学和城镇完全小学都单独成立了党支部;农村小学则多以乡镇为单位成立教育党支部。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3人组成;有的学校党员人数较多,支委会则由5人组成(即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统战委员各1人)。除少数学校设有专职党支部书记外,绝大多数学校的党支部书记由校长或副校长兼任。1990年,临川中学定为副县级单位,学校成立了党委会,党委下设若干个支部(年级、处室);这是全区中小学中唯一成立党委的学校。
   1957年开始,全区的中等专业学校先后成立党支部。1958年,抚州工业专科学校、抚州农业专科学校、抚州师范专科学校和抚州地质专科学校,分别成立了党支部或党委会。1960年后,赣东大学和抚州农学院成立了党委会,由中共抚州地委领导分别兼任两校党委书记。1981年以后,全区的大部分中等专业学校先后成立党委会。2000年底,全区有高等院校4所(华东地质学院、抚州师范专科学校、江西医学院抚州分院、抚州广播电视大学)、中等专业学校7所(崇仁师范、南城师范、东乡师范、抚州经贸学校、江西中医药学校、抚州农业学校、江西文艺学校抚州分校),除文艺学校仍为党支部外,其他院校均建立了党委会。校党委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并以系(科)、处(室)为单位成立若干个党总支(或支部)。另外,全区大中专院校党委都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设纪委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二、教育行政部门的中共组织
   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抚州地区和大多数县(市)教育局先后成立了党支部,少数县(市)教育局成立党总支,隶属于行署和县(市)政府机关党委(或总支)。
   1977年,地区教育局成立党组。1984年机构改革后,各县(市)教育局也先后成立了党组,党组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分别由正、副局长兼任。党组下设局机关党总支(或支部)。
   1990年后,地区和各县(市)教育局(委)先后单独成立党委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少数设专职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大部分党委正、副书记分别由正、副局长(主任)兼任。同时,大多数党委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配纪委书记1人。党委下设局(委)机关党总支(或支部)、局(委)直属单位党支部若干个。
   7—57 1977—2000年抚州地区教育局(委)历任党组(委)书记
   7—58 1984—2000年各县(市)教育局(委)历任党组(委)书记
   三、组织建设
   学校党组织成立后,把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列为一项重要工作。50至70年代中期,由于受极左思想影响,对知识分子入党控制较严,全区学校党员人数很少。据统计,1965年,全区中小学只有党员795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13969人)的5.6%。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确认知识分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大大提高,学校党组织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了党的组织发展工作,重点吸收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学校党员人数逐渐增多。1979
  年,全区中小学有党员2162人,占中小学公办教师总数(13883人)的15%。1990年以前,学校的建党对象,大中专院校包括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学则只在教职员工中发展党员。1990年以后,一些中学开始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如广昌一中率先在高中学生中举办党训班,学制二年,1990年至1998年,共培训学生积极分子400余人次,通过培养,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显著提高,其中11位学生加入了党的组织。临川二中、崇仁二中等学校也开办了学生业余党校,并在学生中发展党员。为了加强党组织建设,学校十分重视对党员的教育,主要形式有:(1)开办业余党校;(2)举办短期培训班;(3)建立“三会一课”制度,即半月一次党小组会,一月一次支委会,二月一次党员大会,每季一次党课;(4)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从1981年开始,每年评选一次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报上级党委予以表彰奖励;(5)民主评议党员,1988年以后,每年民主评议党员一次,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监督。
   四、思想作风建设
   新中国成立50年来,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进行了多次整顿,其中有3次规模大、影响深:(1)1957年的整风运动。1957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全区党政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后来,整风运动转为反右派斗争,并出现扩大化现象,误伤了一批党员和群众。(2)80年代的整党。1984年至1986年,全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分期分批进行了整党。这次整党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文件,统一认识,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邓小平同志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闭幕词》,以及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上的报告《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等,纠正一切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实现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第二阶段,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缺点、错误进行自我批评及相互间的批评,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纠正各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和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行为。第三阶段,制定措施,深入整改,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家长制、派性、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改变党组织的软弱焕散状况,养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风气,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团结一致,生动活泼,纪律严明的局面。第四阶段,组织处理,党员登记,重点清查“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种人”(即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纯洁党的组织。党员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类型,凡合格、基本合格的党员,予以登记;经教育帮助仍基本不合格,但有转变决心和表现,愿意接受党考验的党员,暂缓登记;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标准,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不予登记。(3)“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时间为1999年12月至2000年3月,对象是地区教委和全区大中专院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步骤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思想发动,学习提高;第二阶段,自我剖析,听取意见;第三阶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第四阶段,认真整改,巩固成果。“三讲”教育期间,先后召开了教委机关和下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座谈会、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座谈会、县(市)教委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座谈会、重点中学校长和中小学(乡镇教办)负责人代表座谈会,向全区教育系统及地区大中专院校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并派出调查组赴崇仁、临川、南
  城等地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教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联系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认真查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写出剖析材料,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随后制定整改方案,确定具体整改项目和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为了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级各类学校积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各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学习计划,建立了学习组织和制度。学习时间,一般为每周二、五下午,方式以个人分散自学为主、集体座谈讨论为辅,适当请有关领导或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有时利用寒暑假集中办学习班。为检验学习效果,有时还随机抽查个人学习笔记、集体学习讨论记录,进行书面考试。学习内容一般根据形势发展确定,每个时期的学习重点有所不同:1949年至1956年,主要学习《社会发展简史》,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1957年至1960年,主要学习马列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毛泽东《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61年至1965年,主要学习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中苏分歧的由来》《关于斯大林问题》等9篇重要文章。1966年至1976年8月,主要学习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重点学习《毛主席语录》、《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等。1977年至1980年,主要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1981年至1989年,主要学习《邓小平文选》,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等。1990年以后,主要学习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大上报告《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和十五大的报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等。同时,结合教育战线实际,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等,以端正教育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时,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督促党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国法,协助上级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党员中违反党纪政纪、败坏党风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建私房、超面积建住房、违规乱收费等案件,并对一些违法乱纪的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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