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经费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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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699
颗粒名称: 民国时期经费支出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页码: 民国时期 抚州地区公立中小学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职工薪俸、办公费用、课桌凳购置、校舍维修等,以负担初等教育为主,同时负担中等教育、社会教育、补助费(含津贴)、行政费、杂费、预备金及其他。由于经费紧张,中小学普遍无钱搞基建,绝大多数中小学利用寺庙、祠堂作教室。据《江西年鉴》载:1934年,东乡县教育经费预算为13530元,当时公立学校学生共4000余名,县财政年支出学生经费平均每人3元;金溪县教育经费支出13545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46923元的28.9%;资溪县教育经费支出3126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20916元的14.8%;黎川县教育经费为9503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54150元的17.5%。1939年召开江西省第七区地方教育会议,黎川县代表的5个提案中就有3个是关于教育经费的。据该年8月12日《黎川民国日报》载:“全县各区中心小学经费,民国27年原向县府月支70元,已到不能维持之地步,自本年6月份减支29元,加上各区无公款,保学已难维持,则此相差之款更无从挹注。各区中心学校校长,因开学在即,而经费尚无筹补之方,将联袂向县府请愿。”以后,教育经费占县财政支出的比例一直很小。 7—43 1942年全区小学及国民教育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元
摘要: 抚州地区公立中小学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职工薪俸、办公费用、课桌凳购置、校舍维修等,以负担初等教育为主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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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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