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696
颗粒名称: 勤工俭学收入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3
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全区中小学校根据“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以小为主,当年受益”的原则,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全区中小学校根据“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以小为主,当年受益”的原则,开展勤工俭学活动。1956年后,全区中小学校的勤工俭学活动逐年发展,一些学校办农场和工厂,努力做到经费自给或半自给。1961年以后,很多中小学与公社、大队挂钩,订立合同,安排劳动时间,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勤工俭学收入按照下列原则使用:50%—60%用作添置教学、生产设备,30%用于学生困难补助或减免学生学杂费,10%—20%用于师生公共福利事业。“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办起了农具厂、弹簧厂、印刷厂等,为学校建设增加了一大笔资金。改革开放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因地制宣,开办工厂如服装厂、高科技建筑材料厂等,充分利用实习基地开展种养活动,所得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1986年至2000年,全区勤工俭学收入用于补助教育的经费共计18291万元,其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12733万元。
   7—41 1949—1985年各县(市)文教卫生财政拨款情况
   单位:万元
   注:1949年—1985年为文教卫生事业费,其中文化、教育、卫生各收入多少无法分项统计。
   7—42 1986—2000年各县(市)教育财政拨款情况
   单位:万元
   注:1995年,临川县与抚州市合并为临川市。以上数据由各县(市)教委提供。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