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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乡(镇)教学辅导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591
颗粒名称:
乡(镇)教学辅导站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1958年,全区各乡(镇)成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组织。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1958年,全区各乡(镇)成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组织。1959年后,大部分乡(镇)设立教学辅导站,受乡(镇)公社和县(市)教育局的双重领导,其主要任务是管理本公社中小学的教学工作,组织全公社教学研究活动,如观摩教学、经验交流、教学检查等。“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学辅导站活动中断。1978年后,陆续恢复乡(镇)教学辅导站,开展教学业务辅导和教学研究工作。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发《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中小学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制度。适应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1986年后,大部分乡(镇)成立了教育管理委员会,由乡(镇)分管教育的领导兼任主任,乡财政所、税务所、中小学校长等为成员。下设办
公室(简称乡教办),一般由乡(镇)中心完小校长任教办主任,负责处理全乡(镇)小学教育行政事宜。乡(镇)教办内设辅导员若干名,具体负责全乡(镇)小学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大部分乡(镇)还建立了小学语文、数学、思品中心教研组,不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1997年3月27日,地区教育委员会颁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教办建设的暂行规定》,对乡镇教办的性质、作用、职能、人员配备、工作人员的要求、工作考评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规范了全区乡(镇)教办的机构设置,较好地发挥了乡(镇)教办在教育管理和教学辅导工作中的职能作用。1997年11月17日至20日,地区教委组织人员,对全区11个县(市)的乡镇教办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查,评出了26个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乡镇教办。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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