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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党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519
颗粒名称:
党政机构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党政机构包括中共组织行政机构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一、中共组织
各高校创办后,均建立了中国共产党组织(简称中共组织)。抚州工专、抚州农专、原抚州师专均为中共学校支部委员会。赣东大学、抚州农学院、抚州职业大学和华东地质学院、抚州师专、江西医学院抚州分院均成立中共学校委员会,设书记一名,副书记若干名,下设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团委、工会等;各系(室、处)分别成立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设书记一名,副书记若干名。各校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校(院)、系(室、处)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党委(总支、支部)工作报告,讨论研究学校和党建工作重大问题,选举产生党委(总支、支部)领导成员,并建立校(院)、系(室、处)党务工作制度。2000年底,华东地院、抚州师专、江西医学院抚州分院等三所高校共有中共党员757名(其中华东地院460名,抚州师专212名,抚州医学分院85名)、共青团员8183名(其中华东地院5400名,抚州师专1965名,抚州医学分院818名)。
二、行政机构
全区高校均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各校设校(院)长一名,全面主持学校行政
工作,副校(院)长若干名,协助校(院)长分管教学、科研、人事、监察、后勤、保卫等工作;下设校(院)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监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各系(室、处)设主任(处长)一名,副主任(副处长)若干名。校(院)每学年召开1至2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院)工作报告,讨论研究学校(院)重大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实行民主监督。校(院)、系(室、处)还分别建立岗位责任制,坚持从严治校,依法治校。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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