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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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517
颗粒名称: 领导与管理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介绍领导体制,党政机构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第一节 领导体制
   根据中央关于高等学校领导关系的文件精神,抚州地区普通高等院校的领导体制有三种形式:
   1、华东地质学院是国务院部属高校,1956至1969年,由中央二机部直接领导。1973年4月至1978年4月,实行中央二机部与江西省双重领导,以江西为主的领导体制。1978年5月至1981年4月,实行中央二机部与江西省双重领导,以中央二机部为主的领导体制。1981年5月至2000年5月,隶属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主管单位为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地质总局。2000年6月后,华东地质学院实行国防科委与江西省共建,以江西省管理为主的领导体制。
   2、抚州工业专科学校、抚州农业专科学校、原抚州师范专科学校、赣东大学、抚州农学院和抚州职业大学为地区创办的高等学校,均由地区领导管理。
   3、江西医学院抚州分院:1978年5月至2000年2月,由地区领导管理。2000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转为江西医学院二级分院,由江西医学院直接领导管理。
   4、抚州师范专科学校:1977年10月17日,省革委批示,江西师院抚州分院由地区领导管理。1982年5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西师院抚州分院更名为抚州师范专科学校,实行省、地双重领导,以地区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
   第二节党政机构
   一、中共组织
   各高校创办后,均建立了中国共产党组织(简称中共组织)。抚州工专、抚州农专、原抚州师专均为中共学校支部委员会。赣东大学、抚州农学院、抚州职业大学和华东地质学院、抚州师专、江西医学院抚州分院均成立中共学校委员会,设书记一名,副书记若干名,下设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团委、工会等;各系(室、处)分别成立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设书记一名,副书记若干名。各校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校(院)、系(室、处)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党委(总支、支部)工作报告,讨论研究学校和党建工作重大问题,选举产生党委(总支、支部)领导成员,并建立校(院)、系(室、处)党务工作制度。2000年底,华东地院、抚州师专、江西医学院抚州分院等三所高校共有中共党员757名(其中华东地院460名,抚州师专212名,抚州医学分院85名)、共青团员8183名(其中华东地院5400名,抚州师专1965名,抚州医学分院818名)。
   二、行政机构
   全区高校均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各校设校(院)长一名,全面主持学校行政
  工作,副校(院)长若干名,协助校(院)长分管教学、科研、人事、监察、后勤、保卫等工作;下设校(院)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监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各系(室、处)设主任(处长)一名,副主任(副处长)若干名。校(院)每学年召开1至2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院)工作报告,讨论研究学校(院)重大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实行民主监督。校(院)、系(室、处)还分别建立岗位责任制,坚持从严治校,依法治校。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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