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学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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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489
颗粒名称: 教师与学生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教师的来源待遇和学生的来源待遇毕业后去向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一、教师
   来源全区共大解决师资问题的办法主要有:(一)各县垦殖场抽调一批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和技术人员担任教师;(二)聘请当地党政领导和劳动模范作兼职教员;(三)派人到省共大总校师资培训班学习后回校任教;(四)抽调当地中小学教师来校任教;(五)大中专院校特别是共大总校毕业生分配入校。1978年,全区共大教职工总数达1275人,其中专任教师639人,约占50%。
   待遇共大教师工资标准按其来源而不同。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其工资与“各级学校职工工资标准”相同;垦殖场抽调的教师,其工资与“学校行政职工工资标准”相同。教师的工资来源:创办初期,一度由学校自给,在生产劳动经费中解决。1963年10月,教师的工资由省财政和中央补贴解决。教职工的疾病、退休、退职,女职工产期待遇,教职工的探亲假、抚恤金及职工福利等,与普通大中学校基本一致。
   二、学生
   来源共大创办之初,对学生文化水平要求不高,学生程度参差不齐。第一个招生简章规定:“凡是历史清楚,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生产知识、劳动技能的男女工人、农民、公社干部、复员转业军人以及经过一定时间生产劳动锻炼的知识青年,都可以报名”。学生主要来自省内初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也招收一些外省的学生,如黎川德胜关共大有来自苏、浙、湘、鄂、桂、粤等省的学生,东乡红星共大先后从上海市招收100余名学生,金溪共大也招收上海学生50名。80年代,各共大分校主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待遇根据1958年9月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关于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和劳动技术学校学生待遇问题的通知》精神,抚州地区各共大分校学生,每人每月生活费标准为14元,其中伙食费9元,医疗费1元,学习费1元,零用3元。除零用钱发给学生外,其它费用由学校统一掌握。这些经费原则上由学生劳动收入中解决。以后,一些共大陆续达到自给或部分自给。1962年,南城共大实现了粮、油、肉、菜、经费100%自给。80年代,一些共大自给发生困难,给学生的补助有所下降。
   毕业后去向(一)统一分配。1958年,省委、省人委颁发《关于创办江西劳动大学的决定》,规定共大学生毕业后,“统一分配或自行就业”。共大中专以上的毕业生列入国家计划,由省统一分配;县属共大培养的初技生,列入省分配计划,由县统一分配,报省备案,主要是回原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做不脱产的基层干部和技术员。如1962年1月,东乡红星共大财会专业首届毕业生41人,大部分由省统一分配到恒湖垦殖场和东乡县工作,少数留在红星垦殖场;1962年6月,该校农业、畜牧兽医、社会科学、财会专业共298人毕业,大部分留红星垦殖场工作;1963年,该校财会、农学专业毕业生95人,由省人事局统一分配。1964年以后的该校毕业生,由省人事局作中专毕业生统一分配。
   (二)“社来社去”。1965年,根据省委规定,县属共大的初技毕业生一律“社来社去”。据1975年对进贤县共大1722名毕业生的情况调查,有132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占7.6%;349人被选进社队领导班子,占20%;614人被评为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占35%;还有许多人担任不脱产的农林牧技术员、会计、赤脚医生、民办教师等;县、社、队三级林场和四级农技网的技术骨干都是该校毕业生。1976年,南城共大对1400多名“社来社去”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其中90多人被选拔到县、社、队领导班子,300多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三)继续深造。有一部分共大毕业生被保送到省共大总校学习。1978年后,一部分共大毕业生考入高校,如广昌共大先后被高校录取20多人。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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