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教育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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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370
颗粒名称: 师范教育培养目标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中等师范教育承担着贯彻和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小学和幼儿园师资的任务,并按各个时期国家规定的方针执行。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清末抚州师范学堂执行“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以造就“高级小学堂和初等小学堂二项教员”。
   民国时期1932年,根据国民政府公布的《师范学校法》,临川师范等施行“严格之身心训练,养成小学之健全师资”。1934年后,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师范学校规程》,区内师范学校成为“严格训练青年身心,养成小学健全师资”之场所。并依照师范法之第一条规定,实施下列各项训练:(1)锻炼健康身体;(2)陶冶道德品质;(3)培养民族文化;(4)充实科学知识;(5)养成劳动习惯;(6)启发研究儿童教育之兴趣;(7)培养终身服务之精神。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中等师范教育承担着贯彻和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小学和幼儿园师资的任务,并按各个时期国家规定的方针执行。
   1952年7月16日,教育部颁布《中等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临川师范根据教育部的《规程》确定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方法,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初步基础,中等文化水平和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教育事业服务的初等教育和幼儿教育的师资。
   1980年8月20日,教育部颁发《关于办好中等师范学校的意见》。崇仁、南城、东乡三所师范按照教育部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确定学校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从事小学或幼儿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专业知识、技能,热爱儿童,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身体健康的小学或幼儿园师资。
   1987年,三所师范根据国家教委规定,确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有远大理想、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求实创新精神、从事小学教育工作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健康体魄、全面发展的小学教师。
   1998年,三所师范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课程计划》,进一步明确学
  校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合格小学教师,使他们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艰苦奋斗和求实创新的精神;掌握现代社会和从事小学教育工作需要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教育科学的基本知识,了解小学教学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初步具备小学教师的基本职业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健康的审美观念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正确的劳动观点和态度,一定的自我管理能力和适用能力。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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