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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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293
颗粒名称: 校历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1
摘要: 校历,是一个学校一学期一学年的行事历,包括周次、主要工作安排等。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校历,是一个学校一学期一学年的行事历,包括周次、主要工作安排等。
   民国时期,全区中学有公立、私立和教会办三类学校。有秋季始业的,也有春季始业的,还有春、秋两季均招生始业的,校历由各校自定。1927年后,省教育厅每年颁布一次校历,全省统一执行。新中国成立后,对校历有大致的规定。1952年,教育部颁布《中学暂行规定(草案)》,规定每年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第一学期,3月1日至6月30日为第二学期。从1953年起,全区中学统一从秋季始业,第一、第二学期的时间有所变动,以后大致稳定在8月26日至第二年2月上旬和3月初至7月初之间。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中学改为春季招生,校历又有不同。
   “文化大革命”后,各中学的校历基本上与“文化大革命”前差不多。地区教育部门要求,县城以上中学,上午上课时间,冬季不得早于8点,春季不早于7点,春秋两季可在此时间内作适当调整。农村中学可根据农村特点,采取早晚在家辅助劳动,中间到校读书的办法,一般上午9点左右上学,下午3点左右放学。每年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放7至10天农忙假。学生参加会议和各种社会活动的时间,应严格控制,中学生每周不得超过6小时;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按规定执行,不得挪作补课用。
   80至90年代,抚州地区中学校历,一般由县(市)教研部门统一制定,有的由各校自行制定,下面举一例:
   2-80 2000年上半年临川市全日制中学周次安排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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