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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清末中学教育学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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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290
颗粒名称:
清末中学教育学制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1
摘要: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颁发《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规定中学堂修业四年,第三、四年设实科。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清末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颁发《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规定中学堂修业四年,第三、四年设实科。抚州府立中学堂学制为五年。翌年,清政府颁发《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规定中学堂修业五年,文实不分科。宣统元年(1909年),区内2所中学堂修业年限仍为五年,并实行文实分科。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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