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606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招生 |
分类号: | G473.2 |
页数: | 10 |
页码: | 2684-2693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初,各县(市)小学贯彻向工农开门的办学方针,优待工农子女入学,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7周岁~12周岁,但也招收13岁以上儿童入学就读。1949年—1950年,要求入高小学生一般为旧学校读过几年小学或读过几年私塾的青少年,学校对此只作编级测验,符合或者勉强符合初小毕业程度者即编入高小班学习。1951年—1953年,初小升学由专区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阅卷,考试科目为语文、算术,分学区录取,张榜公布,升学率为90%。1954年后,由各县(市)教育部门组织考试和阅卷,初小升学率为80%。县(市)文教局(科)规定,先由中心小学择优录取,后按学区分配到一般完小。 |
关键词: | 抚州 招生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