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镇规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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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04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城镇规划
分类号: TU98
页数: 7
页码: 2391-2397
摘要: 古代,域内各地城镇建设以建、修城池为重点,各项公用、基础设施的布置不同程度体现出古代规划思想和方法。唐中和五年(公元885)抚州迁城于羊角山,建内城,东、南、北三面设有城门,各设街市;外城以内城为中心,建8门。城中修建有交通干道,路面多用条石铺砌,街巷修建有排水沟渠,以防内涝。整个内外城区既彼此贯通,又内外有别,设施功能分明,互为依存。至清同治九年(1870),抚州城内分4隅,城外设5厢。城内39条街道据地形自由式布置,在西隅占23条,城区中心大街为商业区,其余街巷为居住区。城区环境协调有序,体现出规划的整体效果。
关键词: 抚州 规划

内容

第三节 城镇规划 古代,域内各地城镇建设以建、修城池为重点,各项公用、基础设施的布置不同程度体现出古代规划思想和方法。唐中和五年(公元885)抚州迁城于羊角山,建内城,东、南、北三面设有城门,各设街市;外城以内城为中心,建8门。城中修建有交通干道,路面多用条石铺砌,街巷修建有排水沟渠,以防内涝。整个内外城区既彼此贯通,又内外有别,设施功能分明,互为依存。至清同治九年(1870),抚州城内分4隅,城外设5厢。城内39条街道据地形自由式布置,在西隅占23条,城区中心大街为商业区,其余街巷为居住区。城区环境协调有序,体现出规划的整体效果。民国时,各地拆除城墙,拓宽道路,改建临街建筑,由新建、改建、扩建街道、学堂、墟场、码头、防洪堤坝、桥梁到兴建车站、市场、机关、学校、单位办公用房等。临川、南城、东乡、崇仁、乐安等县还分别设置公共体育场、小型公园等公共设施。但由于日军入侵和国民党发动内战,域内各地城镇渐被破坏。
   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加强对城镇规划的领导,规划工作逐步被纳入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内容。1958年抚州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县也都相继编制规划。1985年后,根据新时期城镇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各县(市)均依靠各自规划力量,先后完成各县(市)城镇总体规划及所属乡集镇、中心村和主要自然村的规划编制。至2000年,11个县(市)和16个建制镇基本完成第二轮跨世纪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2010年,《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一、设市城市规划 1958年,抚州市首次编制抚州市城市规划。该次规划线条较粗,但为促进城市发展,提高综合功能,服务于生产和生活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1984年编制的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布局比较合理,发展方向和建设方针比较明确,各项规划指标较切实际,可行性较好。1992年,经过调整编制出新的《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年完成新规划区标志界定,编制全市道路控制性规划、孝桥经济走廊控制性规划、桥东旧城改造规划。1995年4月,抚州市与临川县正式合并,着手《临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1996年10月《临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1997年9月,临川市建设局完成《羊城路旧城改造规划》。该规划设计参加当年江西省城市详细规划优秀设计评选,获得三等奖。2000年后,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和各级领导重视,各项规划设计出现良好态势。
   (一)总体规划 1996年起实施《临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临川市拟抓住市、县合并城市综合实力增强的历史性契机,充分发挥临川市固有的历史、文化优势,重点围绕加快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两大任务,按照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把临川市建设成为赣东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以轻型工业为主的具有浓郁的历史文化传统特色,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的现代化城市。
   2005年,抚州市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年纲要获省政府批准。2008年8月由市政府委托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2010年6月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至2011年7月,抚州市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抚北片区及上顿渡片区)建成区面积51.7平方千米,51.9万人。其中主城区41.7平方千米,40万人;抚北片区4平方千米,1万人;上顿渡片区6平方千米,10.9万人。
   规划区范围 东至抚州市临川区湖南乡的行政边界,南至抚州市临川区崇岗镇上邓村的行政边界,西至抚州市临川区温泉风景区、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的行政边界,北至抚州市临川区展坪乡的行政边界,规划区面积为434.32平方千米。
   城市规模 至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为74.6平方千米,75万人。其中:主城区51平方千米,54万人;抚北片区9平方千米,3万人;上顿渡片区14.6平方千米,18万人。
   城市性质 抚州市中心城区为南昌经济圈的副中心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的现代工业新城和文化生态名城。
   空间结构——“两河三带联四区” “两河”指环绕城区的宜黄河和抚河。“三带”指沿宜黄河和抚河、凤岗河、福银高速公路和向莆铁路两侧形成的3条城市绿化景观带。“四区”指老城区、新城区、抚北片区、上顿渡片区。
   功能分区 老城区——位于中心城区北部,迎宾大道以北、福银高速公路以东,以商业金融、居住、旅游为主的片区,用地面积为23.35平方千米,其中桥东片区为旅游文化生活区。新城区——位于中心城区的南部,迎宾大道以南,以行政办公、工业、商贸物流、文教、居住为主的综合功能区。用地面积为27.65平方千米。抚北片区——规划依托抚北货运站,在向莆铁路和福银高速公路之间形成带状的工业用地,发展成以二、三类工业为主的工业片区。该片区用地面积为9平方千米。上顿渡片区——规划依托临川文化、教育优势,形成以文化教育、商贸、居住为主的综合区,用地面积14.6平方千米。
   (二)详细规划 伍塘安居工程住宅小区详细规划 伍塘安居工程住宅是临川市人民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缺房户的住房困难,创造适合20世纪末小康生活水平的居住环境而实施的一项举措。小区用地位于临川市城西乡伍塘村,东有伍塘小路,南临商业大道,西近伍塘路,用地呈三角形,规划总面积为138.15亩。规划设计于1996年由临川市建设局会同南昌大学设计研究院共同完成,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羊城路旧城改造详细规划 根据《临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并逐步改善居住和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的要求,临川市建设局于1997年9月组织编制《羊城路旧城改造详细规划》,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目标是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使城市的集聚结构和空间布置科学合理,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以合理组织道路交通,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服务功能为目标,力求将羊城路设计成为具有一定特色的商住一条街。
   若士路详细规划 临川市规划处于1998年组织编制《若士路详细规划》,并报经临川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着重于若士路旧房改造、用地布局、道路结构调整,解决脏、乱、差状况,创造一条宁静、优美、顺畅的生活性干道。规划以各类用地权属的界线为规划范围,总用地96亩。
   兴鲁坊路详细规划 临川市规划处于1999年组织编制《兴鲁坊路详细规划》,并经临川市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以创造优美居住环境为目标,着重于改善旧城区的基础设施不配套、建筑简陋、绿地缺乏状况,规划区占地100多亩。
   除上述详规之外,2000年临川市还编制文化广场(400亩)、环城路、上顿渡旧城效益、五皇殿路改造、上顿渡老庵居住小区、瑶坪路、教育园区、多个中学校园、行政中心控规等详细规划。这些详细规划的实施,指导各项建设,对建设行为起主动引导和被动的控制、导引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7年以后,抚州市组织编制完成人工湖及其周边用地控规、向莆铁路抚州客运站站前新区控规、抚北路以北地区控规、城市新区中心区控规、文昌大道以东(抚河大桥、东临大桥之间)控规、金巢工业开发区(一、二、三、四、五期)控规、凤岗河以西地区控规、抚北片区控规等10个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积为43平方千米,城市规划近期建设用地的控规覆盖率为95.1%。教育园区控规、上顿渡新城区控规、桥东片区控规、梦湖西侧用地控规及崇岗片区控规已编制完成。
   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2007年以后,编制完成商业网点、人防、消防、综合交通、环卫、绿地系统、燃气、电力、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中小学布点、公交等12个专项规划。
   城市设计包括行政新区(政府周边地区除外)城市设计;抚河大道城市设计;迎宾大道沿线城市设计;站前大道城市设计;安石大道沿线城市设计;火车站周边地区(5平方千米)城市设计;西二路城市设计;老城区重要地段、节点绿化提升改造城市设计。
   二、抚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抚州位于江西省东部,辖10县1区和1个经济开发区,面积1.88万平方千米,2011年末总人口393万人(抽样调查数)。
   规划区范围 规划范围为抚州市行政区范围,覆盖抚州市的10县1区:抚州市区(临川)、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乐安县、宜黄县、金溪县、广昌县、东乡县、资溪县。
   战略定位 按照“融入南昌大都市圈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联结长三角经济区和珠三角经济区”的发展取向,努力把抚州建设成为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承接区、优质农产品加工集散区、新型能源开发试验区、临川文化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区。
   规模结构规划 2020年全市建成1个大城市,2个中等城市,7个1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1个1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73个建制镇。全市城镇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与全市经济发展相协调。
   空间结构“一主三副”指抚州市中心城区和南城、东乡、崇仁。“三带”三条城镇发展轴指沪昆城镇发展主轴;市域城镇发展主轴即福银、济广城镇发展轴;市域城镇发展次轴即抚八城镇发展轴。“三区”指北部城镇发展区、南部城镇发展区、西部城镇发展区。
   三、县城规划 (一)总体规划 20世纪80年代中期,各县陆续编制第一轮总体规划。1994年始,按照省建设厅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全区各县全面开展第二轮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强调4点共性,即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求为出发点,以强化县城功能,增大环境容量,提高环境质量,改善区位条件为目的;立足当代实际,放眼21世纪目标,为城镇建设跨世纪滚动推进提供翔实蓝图;切合各地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围绕政府增强经济实力的决策要求与地方生产力发展布局同步谋划;规划调整要求高起点、高标准,体现突出超前性,提高科学性,树立权威性,坚持层次性和严格论证报批工作程序,确保规划调整的法律效应。
  由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地区、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谨的工作和不懈努力,且得到同济大学、南昌大学、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专业部门的指导,调整修编工作进展顺利。此轮修编,是新中国成立后具有较大力度、深度和广度的调整,也是规划成果得到较充分体现的调整。大部分县有所侧重:宜黄县按“突破中心,发展西线,开发东线,对接南北”发展区域经济战略,对县城建设发展进行了整体布局规划,新增规划区面积2.4平方千米;黎川县对增扩6.31平方千米区域面积的县城规划作全面调整,体现出边际山区新型城镇格调;金溪县把调整总体规划纳入发展县域经济总体目标,规划区由5.6平方千米扩大到6.5平方千米;东乡、崇仁、南城、南丰等县,根据地区“一心三带”经济发展战略构想,从实现城市建设的大跨越,为撤县建市创造条件出发,大手笔进行规划调整。其他各县也都以城市建设发展跨世纪要求的高度和致力改善区位条件的角度,组织实施对各自城镇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全区各县第二轮总体规划调整修编,面积达125.56平方千米。调整后的规划包含住宅小区,工业开发区,新扩建道路、市场、广场、公园、绿地等详细专业规划,总面积达6000多亩。
   第二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和调整主要工作特点是,基础资料比以前更完整,重大问题都经过多次全面分析研究,初步方案完成后,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并反复进行修改,因而县城布局都比较合理,城市规模和各项规划指标基本符合定额要求,是较为切合实际的新县城总体规划,其深度一般都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编制总体规划的要求,加上参与规划的单位级格高,技术力量雄厚,经验丰富,规划起点高,突出了规划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指导建设实践的“龙头”作用。同时在手法上突破了传统的规划模式,充分体现出以道路和新区开发拉开城市框架,以外延性发展为主体内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特色和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针的贯彻。2000年,各县第二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和调整均完成。
   2005年以后,各县根据城市发展情况,适时启动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
   至2011年,广昌县、乐安县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完成待评审;崇仁县总体规划纲要评审通过;宜黄县总体规划纲要及成果评审通过,上报市政府;金溪县、南城县、南丰县、黎川县总体规划获市政府批复;东乡县、资溪县新一轮总体规划正在编修中。
   (二)详细规划 1993年以后,各县以县城总体规划为指导,陆续制定相应阶段的详细规划或部分近期规划。
   资溪县在1993年定好县城总体规划远景期限,扩大县城规划区总面积,并对县城各项建设用地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然后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生活居住区分别编制详细规划,把商业网点集中设在规划区的中心,确定小商品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森林公园、城东经济开发区的具体地址及建设时序。
   南城县从1995年起,即按照新出台的《南城县县城总体规划》提出的近期2000年和远期2015年规划目标编制详细规划,对县城居住用地面积、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等作出城市中心区、城市道路等12项详细规划,其中建昌大道、城西小区、城北新区3个详细规划占地分别为306亩、88.95亩和3821.4亩,避免盲目与分散建设。
   崇仁县在1996年《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后,作出县城工业与仓储用地、县城生活居住用地、县城园林绿地等详细规划,按照县城工业布局原则、特点和需要,分别采用集中、成片的布局体系划区定点并合理配置各类仓储设施及完成安全防护设施;集中紧凑组织生活居住用地,坚持居住区规划建设的高标准、高起点,为县城居民创造优美、舒适、安全、方便的现代化居住环境;以县城的自然条件和绿化建设的现状为依据,结合总体规划结构布局进行县城绿地的规划布局,以崇仁河两岸沿河绿化带作为绿化线的主线部分进行处理,使其成为整个绿地系统的大动脉,引导并组织沿河两岸的视线,形成联系桥头景观的视线通道,以充分体现县城景观风貌特色。
   金溪县1997年后编制周家山住宅小区、209亩新商贸城和宝山路小商品市场(42亩)等修建性详细规划,还编制新城区1500亩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昌县1997年后编制建设西路、莲乡大道、沿河路别墅小区、昌厦公路县城段、莲花广场等详细规划。
   宜黄县1997年后编制河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河西沿江路、车站广场(210亩)等详细规划。
   南丰县1997年后编制桔都大道(37.5亩)和仓山路(72亩)详细规划。
   东乡县1998年编制东门桔子山住宅小区(18.45亩)和凤凰别墅住宅区(20亩)详细规划。1999年编制北港住宅区(80亩)和红星技校住宅区(22.5亩)详细规划。2000年编制赣东商贸城(58.05亩)和佛山旅游开发区(360亩)详细规划。
   乐安县、黎川县于1997年前后制定相应阶段的详细规划。
   2000年后,各县区调整规划编制。
   临川区 2003年由深圳城市规划研究院编制《上顿渡城区3.88平方公里新区控规》;2004年由深圳城市规划研究院编制《罗家港旧城改造控制及修建性详规》;2005年由临川区城市规划设计室编制《上顿渡河西新区1.15平方公里控规》;2007年由临川区城市规划设计室编制《临川大道北侧1.0平方公里新区控规》。
   乐安县 2007年—2011年,对规划区内4个片区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2008年3月8日县政府批复乐安县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年2月27日县政府批复乐安县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年3月10日县政府批复乐安县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年5月20日县政府批复乐安县城南部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城县 2006年编制金山口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面积2.73平方千米;2007年编制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面积2.63平方千米;同年编制建昌大道北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面积1.55平方千米;2010年编制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面积5.38平方千米;2009年编制秋水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面积0.85平方千米;同年编制第四工业园区控规,控规面积6.2平方千米;2011年编制南城县滨水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面积15.7平方千米。
   宜黄县 2011年12月前完成编制宜黄县水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宜黄县抚吉高速挂线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昌县 2006年完成广昌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6—2020);2008年完成广昌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2020)和广昌县住宅建设专项规划(2008—2020);2011年12月前完成广昌县顺化渡开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06—2020)和广昌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2020)。
   南丰县 2006年12月由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编制《南丰县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控制范围为旴江以西4.55平方千米范围;2011年5月由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编制《南丰河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控制范围为河东7.06平方千米,同年11月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复通过。
   资溪县 2001年12月聘请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资溪县城西大道及一河两岸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面积约1692.45亩;2007年12月聘请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资溪县城北景观大道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总面积约3138.9亩;2008年5月聘请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资溪县一河两岸改造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面积约585亩;2010年7月聘请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对县城城北及城东区域编制《资溪县鹤城生态经济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面积约3373.95亩;2011年,与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洽谈编制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事宜,规划用地面积5700亩,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总面积5415亩。
   四、规划管理 城镇规划管理由城镇规划和城市监察两个专业性管理机构负责,主要负责对城乡规划的编制、调整、审查和实施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行后,抚州地区严格执行,认真办理城市建房手续,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口,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任何人不准开口子,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确保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1996年,全区审批办理建设项106宗,其中,公房60宗,私房46宗,总建筑面积257104平方米,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30宗。1997年审批办理建设项166宗,其中,公房115宗、私房51宗,总建筑面积314909平方米,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20宗。1998年审批办理建设项1350宗,其中,公房395宗,私房955宗,总建筑面积90.29万平方米。1999年审批办理建设项1261宗,其中,公房355宗,私房906宗,总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2000年审批办理建设项898宗,其中,公房286宗,私房612宗,总建筑面积73.3万平方米。1996年—2000年“两证一书”发放率均为100%。
   2001年后,全市城镇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城市规划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项目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建设工程等规划手续的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由7项精简为5项,精简后的行政审批时效提速3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严格建设项目审批,“一书二证”发放准确率为100%,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坚持对已审批项目实行建设工程规划查验制度。严把放、验线关,对经放、验线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坚持执行“规划公示”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将已审定的详规平面图和建筑方案图制作成“规划公示牌”在施工现场进行批前、批后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007年12月1日,抚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正式挂牌成立。市规划监察支队在规后监管方面发挥职能作用。2007年12月和2008年,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40处,拆除面积为19800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28起计未遂违法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依法查结重大违法建设行为40件,并给予行政处罚。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人上访146件计600余人次。承办上级领导部门和市长热线转办(督办)件20件。全部按时保质办结,信访人满意率为92%,基本满意率为8%。2009年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46处,拆除面积达24394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30起,未遂违法建筑面积5250平方米。接受来信来访461件计1009人次,其中立案286件,查结282件,占全部信访量的98%以上。承办省、市长手机信箱办、市长热线电话督办(转办)件46件,全部按时办结。信访人满意率94%,基本满意率为6%。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360件、《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108件。2010年,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52处,拆除面积达25305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31起,未遂违法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接受来信来访486件计1026人次;立案292件,查结288件,占信访总件数的98%以上;承办省、市长手机信箱、市信访局效能办、市长热线、抚州市城市规划局督办件(转办件)73件,全部按时保质办结,信访人满意率为96%,基本满意率为4%,息访率达100%。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326件、《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261件,妥善调处历史遗留问题及其纠纷66件。立案查处重大违法建设案件52件并实施行政处罚。2011年,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106处、面积8812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68起,未遂违法建筑面积23400平方米;接受来信来访494件,计1098人次,其中,立案251件,查结247件。承办省、市长手机信箱办、效能办、市长热线46件,全部办结。来访人满意率为96%,基本满意率为4%,基本上全部息访。依法查处28处重大违法建设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442份、《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142份。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12次。调处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纠纷106件。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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