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4822 |
颗粒名称: | (一)开业审定 |
分类号: | U49 |
页数: | 2 |
页码: | 2301—2302 |
摘要: | 1950年4月根据《江西省汽车交通管理联系暂行办法》和华中公路管理局《胶轮马车管理暂行办法》,交通管理机关对公共汽车和胶轮马车进行产权和经营运输业登记,发放号片。此后,多次进行开业整顿和换发证照。1961年清理整顿民间运输,将1958年升为全民所有制的6个运输企业,转回集体所有制。规定个体运输业必须经县(市)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经当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开业证照或临时证照后,才能营业运输。 |
关键词: | 交通运政管理 公路运输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