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运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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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4641
颗粒名称: 四、运价
分类号: F505
页数: 1
页码: 2246
摘要: 古时,水运运价由船行、船帮控制,价无统规。民国32年—33年(1943—1944),江西省驿运管理处数次颁发水运运价。因当时货币不断贬值,故船筏运价多以大米为计算单位。1951年按习惯做法,仍以米计运价。临川、南城、南丰、黎川河段运价,每吨基价米(下同)17.75千克,崇仁、宜黄河段运价每吨基价米27千克。每吨千米运价,临川至南城0.496千克,南城至黎川0.745千克,临川至宜黄1.32千克,临川至崇仁0.496千克。
关键词: 交通运输业 运输价格

内容

古时,水运运价由船行、船帮控制,价无统规。民国32年—33年(1943—1944),江西省驿运管理处数次颁发水运运价。因当时货币不断贬值,故船筏运价多以大米为计算单位。1951年按习惯做法,仍以米计运价。临川、南城、南丰、黎川河段运价,每吨基价米(下同)17.75千克,崇仁、宜黄河段运价每吨基价米27千克。每吨千米运价,临川至南城0.496千克,南城至黎川0.745千克,临川至宜黄1.32千克,临川至崇仁0.496千克。
   1952年10月20日,改按人民币(旧币)计运价,每吨基价上水3万元,下水2.1万~3万元。每吨千米运价,临川至南城上水777元,下水660元;南城至黎川上水983元,下水585元。1964年1月,实行人民币新币(下同)计价,每吨基价2.47元,每吨千米运价,抚州至南城上水0.0848元,下水0.0732元;南城至洪门上水0.164元,下水0.124元;抚州至温圳上水0.0569元,下水0.0533元。
   1973年8月起,规定基价不分河段,货物一律为2.40元,每吨千米运价,按河级、货级不同标准计算,二级货、四级河运价,每吨千米上水0.0756元,下水0.063元。
   1985年2月,调整水路运价,每吨基价:轮驳船2.4元,木帆船(机船)3元。每吨千米运价,以一级货物,四级河计算,国营轮驳船上水0.08元,下水0.062元;集体木(机)帆船上水0.091元,下水0.075元。
   1990年5月20日起,统一按江西省交通厅、省物价局新颁《江西省水路货运价计算规则》执行。内河货运运价,实行上下浮动,上浮控制在10%以内,下浮除大宗货源另有协定者外,原则上控制在10%幅度内。计算运价分河级、货级和上下水运输不同而异。抚河自市汊闸至抚州为四级河,抚州至南城为六级河,南城至广昌为七级河;抚河支流自宜黄至黄江口、唱凯至柴埠口、嵩市至鸣山口为七级河;洪门水库区自硝石至攀家边、硝石至潘家源、硝石至洪门坝为五级河(新航道定级标准,见本章第二节第四目)。固定基价每吨,国营船舶3元,集体船舶3.5元。每吨千米运价,以四级河、一级货计算,国营船舶上水0.1066元,下水0.0836元;集体船舶上水0.1128元,下水0.0943元。
   90年代后期,水运市场放开,运价面议,水运计费规则只有指导意义。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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