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盐购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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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4387
颗粒名称: 一、食盐购进
分类号: F713.2
页数: 2
页码: 2190—2191
摘要: 域内自古以来即为食盐纯销区。自唐代至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直行销淮盐。
关键词: 商品采购 食盐购进

内容

域内自古以来即为食盐纯销区。自唐代至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直行销淮盐。
   淮盐购运自江苏仪征起程,由长江逆水而上入江西,沿抚河温家圳、李家渡焦石至抚州府、建昌府各属口岸。从仪征运至抚州府行程1660余里,若转运建昌府,行程1820余里,可谓路途遥远。正如北宋南城人李觏所说:“彼盐之来,远逾江湖,岁于波,月于风焉”。北宋时期有文献记载:宜黄县人莫寅造大船,携资300万缗,买盐于淮东。
   明清时期,盐商凭“盐引”到盐场支取盐后,由盐运衙门发给承运票据,前往指定府县投运发卖,卖完之日,同引目一并缴盐运衙门存查。
   太平天国时期,长江水道战火连天,淮盐停运,抚州食盐均由浙江购入。
   民国20年(1931),国民政府颁行新盐法,规定运盐商人须有10万元商号担保,承运5000担者,交保证金2万元,承运1万担者,交保证金3万元,交纳保证金后方可向盐局登记;盐局调查核实后,发给投票书,然后缴押标费1000元,方可承运指定航线盐局食盐。后因运盐商人对运盐船户重利盘剥,以致船户盗盐、掺杂食盐之事时有发生,致使盐务当局不得不招集船舶,自办运输。时南城盐务局有自运盐船293艘,船只吨位平均在80担~160担之间。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盐务总局抢运浙、闽盐济销赣东各县,从光泽、邵武等地用汽车、手推车运至黎川,再通过水路运至南城,然后按各县人口分配,每月约计2万包。
   新中国成立后,食盐购进纳入国家计划管理体系。购进计划根据辖销区内人口数,以每人每年平均6千克~7.5千克计算,结合辖销区内工农业生产用盐量和历史销量、民间用盐习惯以及保持一定数量库存(基层3个月,盐业系统6个月)等因素,制定当年购盐计划。1956年底,鹰厦铁路通车,加上闽盐产区有长足发展,中国盐务总局决定,从1957年起,江西省由主销淮盐改为主销闽盐。区内主销闽盐,有时为应急需或调整调拨计划而少量调入浙江、安徽、山东、河北盐,在食盐紧缺年代,还调入过四川、新疆盐。
   域内盐业经营单位属二级批发站,按国家计划规定数额,直接到产地购进,然后运往辖销县各据点。购运线路:闽盐莆田及莲河盐场分别经南平、厦门,东运鹰潭,分转各据点;淮盐、青(岛)盐、青洗盐、精制盐均由江海联运至九江湖口中转各据点;浙盐由庵东船运余姚,再经铁路直达抚州北站。
   1970年江西发现并开发两个岩盐矿区。70年代中期,江西矿盐逐渐得到发展,域内调入省产矿盐比例逐步增大。从1995年开始,基本以购进本省矿盐为主,少量调入闽盐作为行业用盐之需。
   食盐品种,随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预防地甲病需要,90年代后,域内以购进加工精制碘盐为主,以矿盐、闽盐为辅,以适应不同消费阶层需要。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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