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烤烟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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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4326
颗粒名称: 二、烤烟价格
分类号: F274
页数: 5
页码: 2170—2174
摘要: 域内于1964年试种烤烟成功,由县供销社按7级制分级标准定价进行收购。此后,烤烟收购价格一直未调整。1981年,省计委、省供销社为解决烤烟收购中级差偏小、价格不够合理矛盾,调动烟农种烤烟、售优质烟积极性,决定调整烤烟分级标准和收购价格。分级标准执行中国烟草总公司GB2635十五级制分级标准。
关键词: 营销管理 烟草定价

内容

域内于1964年试种烤烟成功,由县供销社按7级制分级标准定价进行收购。
  此后,烤烟收购价格一直未调整。1981年,省计委、省供销社为解决烤烟收购中级差偏小、价格不够合理矛盾,调动烟农种烤烟、售优质烟积极性,决定调整烤烟分级标准和收购价格。分级标准执行中国烟草总公司GB2635十五级制分级标准。
   1986年,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新烤烟标准GB2635-86。省物价局、烟草公司于1987年5月5日相应调整烤烟收购价格。1990年,省物价局、烟草专卖局(公司)为稳定烤烟生产,防止烤烟生产大起大落,决定上等烟价不动,中等烟适当多提,下低等烟少提,适当调整烤烟收购价格。
  1995年,中国烟草总公司调整烤烟收购价格,在原有基础上平均上调25%。同年,省烤烟生产开始实行基地政策,全省产烟区分为赣南基地和赣中基地两大片。域内执行赣中基地政策。1996年,江西省全面推行烤烟收购40级标准。为充分调动烟农积极性,稳定发展烤烟生产,按照“优质优价”原则,省烟草公司对省内烤烟收购价外补贴作适当调整,域内执行赣中收购补贴标准。
  1997年,全省烤烟生产继续实行基地政策。域内烤烟收购价格及补贴无变化。从1999年起,全省烤烟生产继续实行基地政策的基础上,其补贴并入烟叶收购价格,由省烟草公司统一下达。
   2001年,全市烤烟收购均价为9.12元/千克,其中广昌烤烟达到9.56元/千克,高居全省之首;2002年,全市烤烟收购均价8.40元/千克,2003年收购均价为8.54元/千克,此后至2011年,收购均价均有提高。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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