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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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4215
颗粒名称: (一)会计体制
分类号: F231
页数: 1
页码: 2134
摘要: 1952年10月,各级粮食局与粮食公司合并,粮食局财务部分并入粮食公司贸易会计制度内;粮食公司粮食实物部分并入粮食局粮食会计制度内。1953年12月,按《国营粮食企业会计制度(草案)》规定,各县(市)粮食局为基层独立核算单位,县(市)以下粮管所、中心粮站、粮库等均为报账单位,一律向县(市)粮食局报账核算。
关键词: 会计体制 经济管理

内容

1952年10月,各级粮食局与粮食公司合并,粮食局财务部分并入粮食公司贸易会计制度内;粮食公司粮食实物部分并入粮食局粮食会计制度内。1953年12月,按《国营粮食企业会计制度(草案)》规定,各县(市)粮食局为基层独立核算单位,县(市)以下粮管所、中心粮站、粮库等均为报账单位,一律向县(市)粮食局报账核算。1954年起,开始建立加工企业账务。将生产规模较大的粮食加工企业作为独立核算单位,生产规模较小的加工企业则作为独立核算加工企业的附属企业,各独立核算加工企业在统一科目、统一报表原则下,试行《国营粮食加工企业会计制度(草案)》,会计报表单独汇编,并由县(市)粮食局汇总上报。1956年,执行省粮食厅制定的“以表代账”核算办法。1962年,全面建立账簿,恢复正常会计核算工作。同年12月,粮食部正式颁布《国营粮油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工业从1963年1月1日、商业从1963年4月1日开始执行,结束“无账核算”时期。“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项会计制度内容大大删减。至1973年,各项会计制度全部恢复。1974年1月,开始执行省粮食厅重新修订的《江西省粮食企业会计制度》。1979年,执行粮食部修订和制订的《国营粮油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和《粮食系统运输企业会计制度》。1980年,各县(市)粮食局车队从粮食商业企业核算范围划出,独立执行运输企业会计制度。1984年,议价粮油经营业务恢复,执行《江西省议价粮油会计核算制度》。从此,全区粮食部门形成商业、工业、运输、议价4条核算线会计管理制度。1986年,商业部和财政部将粮食企业中商业、工业和运输业3套并存的会计制度,综合修订为《国营粮食企业会计制度》,省粮食厅根据行业经营和核算特点,出台5套会计制度补充规定,满足各级粮食企业会计核算需要。进入90年代后,抚州地区粮食企业执行财政部颁《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配套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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