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红麻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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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4012
颗粒名称: (一)黄红麻收购
分类号: F713.3
页数: 2
页码: 2076—2077
摘要: 1951年,域内开始收购黄麻,是年收购7.8吨。1955年收购1000吨。1956年10月,黄麻由国营商业公司或委托供销社统一收购,全年全区收购1900吨。1957年,国家对黄麻实行派购,按派购政策进行预购,预购定金按预购总额8%发放,全年全区收购2465吨。1959年,黄麻被列为二类农副产品,委托供销社统一收购,当年全区收购127.3吨。
关键词: 黄红麻 购销体制

内容

1951年,域内开始收购黄麻,是年收购7.8吨。1955年收购1000吨。1956年10月,黄麻由国营商业公司或委托供销社统一收购,全年全区收购1900吨。1957年,国家对黄麻实行派购,按派购政策进行预购,预购定金按预购总额8%发放,全年全区收购2465吨。1959年,黄麻被列为二类农副产品,委托供销社统一收购,当年全区收购127.3吨。1961年,实行奖售政策,麻农每交售黄麻50千克,奖售大米3千克,化肥7.5千克。1965年,调整为每交售生黄麻50千克,奖售棉布0.67米,化肥15千克,超购部分另加贸易粮12千克(熟麻0.5千克折抵生麻1千克)。1966年—1975年,全区收购黄麻2480吨,年均248吨。1978年收购2789吨。1980年收购黄、红麻6530吨,是域内黄、红麻收购量最高年份。1982年—1984年由于产销关系不够协调,奖售政策未全部兑现,种子供应不足等原因,黄、红麻生产、收购逐年下降。收购量分别为2818吨、2418吨、1394吨。1984年7月,奖售标准和奖售办法调整,由过去每交售50千克黄麻奖售标氮30千克和每超购50千克黄麻补助25千克标氮,改为分等奖售,即每交售50千克熟麻,一等麻奖售氮肥35千克、二等麻奖32.5千克,三等麻30千克,等外麻不奖售。在品种上40%给尿素,60%给碳铵。将红麻技术改进费征收率由0.8%调整为1.5%,红麻供应价格相应调整。还确定每交售0.5千克麻种奖售尿素0.25千克,使红麻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1985年,全区收购红麻3851吨。1986年,金溪县收购红麻5841吨。1991年9月,黄、红麻为国家管理计划商品,由各地供销社承担计划收购任务,全年全区收购1171吨,其中金溪县收购红麻1105吨。1997年,仅金溪县收购红麻255吨。从1951年至1997年,全区供销社系统共收购黄、红麻34447.1吨。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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