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棉花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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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4006
颗粒名称: (四)棉花销售
分类号: F713.3
页数: 1
页码: 2075
摘要: 从1952年开始,域内棉花除供应城乡居民外,大都调域外棉纺厂。1959年至1962年,全区供销社调出棉花5337吨。1967年至1968年,调出棉花327吨。1969年后,域内棉花产不够供,需大量从域外、省外安排调进。至1997年以后,域内再无棉花调出。
关键词: 棉花 购销体制

内容

1950年以前,域内种棉自产自销自用。1952年开始,国家对棉花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由供销社归口经营,供应品种以熟花、被絮为限,不出售皮棉。1962年,区内絮棉供应由县供销社安排,一律凭票购买,人均供应棉花0.25千克,每个婴儿补助0.5千克,死亡用棉每人补助0.5千克。对从事松香生产、野外低温作业、山区边远地区、水库移民、革命根据地、复员退伍军人、烈军属、下乡知青、铁路、邮政丢失赔偿、失火被盗等补助用棉,每年安排专项指标,由各级供销社供应。1967年,抚州纺织厂建厂试产,土产公司负担纺棉供应。70年代—80年代,全区纺织工业不断发展,纺棉供应量不断增加。1972年至1983年全区共销售棉花89270吨。此间,还从区外调入纺棉供应区内棉纺企业,1983年后,取消絮棉定量供应,实行敞开销售,絮棉供应逐年减少。
   从1952年开始,域内棉花除供应城乡居民外,大都调域外棉纺厂。1959年至1962年,全区供销社调出棉花5337吨。1967年至1968年,调出棉花327吨。1969年后,域内棉花产不够供,需大量从域外、省外安排调进。至1997年以后,域内再无棉花调出。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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