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售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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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4002
颗粒名称: 奖售收购
分类号: F304.3
页数: 2
页码: 2073—2074
摘要: 国家对棉农采取超产多奖政策,鼓励棉农多种多卖。
关键词: 棉花 购销体制

内容

国家对棉农采取超产多奖政策,鼓励棉农多种多卖。主要奖售物资有粮食、化肥、棉布、木材、食糖等。1954年—1955年,收购皮棉每50千克,多供应粮食5千克,棉布3.33米,化肥25千克~50千克。1956年,超购皮棉每50千克,增供大米5千克,棉布3.33米。1961年,每收购50千克皮棉,奖售大米17.5千克,化肥25千克,棉布3.33米。1963年9月,省人委《关于收购超产棉奖售标准的通知》规定,每超额交售50千克皮棉,国家即按91元标准价格奖售40%物资。1964年,每交售皮棉50千克,奖售大米17.5千克,化肥25千克,棉布1.67米,食糖0.75千克,卷烟6盒。1966年,每统购50千克皮棉,又增加奖售木材0.033立方米,大米82.5千克。
   1971年—1978年,种植棉花每亩供应化肥30千克~40千克。收购皮棉50千克,奖售化肥35千克。超购皮棉50千克,奖售大米50千克,木材0.01立方米~0.02立方米。1979年,对生产队全年实际交售量超过定购基数部分,实行30%加价奖励,原定奖售木材和贸易粮办法继续执行。1981年,对棉农每售50千克皮棉,奖售磷肥10千克,省产氮肥25千克,国产氮肥40千克。1985年,取消棉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收购定购内棉花,每50千克奖售中央氮肥35千克,定购外不奖,木材奖售取消。1986年,每交售50千克皮棉,奖售中央氮肥35千克,平价钾肥5千克,中价标准氮肥10千克。1988年,每交售50千克皮棉,增加奖售柴油2.5千克。1993年9月起,国家每收购50千克合同定购内皮棉,奖售平价标肥35千克,给平价柴油2.5千克的差价款2.5元,在收购时一并兑现。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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