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3885 |
| 颗粒名称: | 五、国有民营商业 |
| 分类号: | F721.1 |
| 页数: | 2 |
| 页码: | 2028—2029 |
| 摘要: | 1992年,域内国营商业零售企业全面推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改革,各县(市)商业局以“四放开”为契机,选择小型零售商店试行国有民营(时称国有私营),即由商店职工自由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商店原有商品给予铺底,按“纳足国家税、交够承包费、剩下归自己”原则实行大包干责任制。 |
| 关键词: | 国有商业 商品流通企业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